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18 20:58:09

第1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放寒假了,为了庆祝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妈妈带我去玩,经过一家图书馆时,妈妈说让我买几本书寒假时读。我进去后,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书,我把它买下来。大家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要买这本书呢?因为我长大后想当一名侦探,在动画片中,我喜欢看的就是《名侦探柯南》,他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柯南,而他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出发点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会注意那些非常小的,不值一提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往往这些就是破案的关键。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来读,第一页上,有一行字:走进名著经典的世界里,与他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只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就能从人的每个表情,每次肌肉的牵动上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甚至大拇指与食指间的老茧、以及人的表情等都能准确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来。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会遇见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为了理想执着追求的保尔.柯察金,勇敢追寻爱与尊严的简.爱,历经苦难的汤姆叔叔......与这些不朽人物的对话,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以及我们赖以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从中受到真善美的艺术熏陶。

第2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第3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寒假里,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这个不轻易服输的小伙子也被福尔摩斯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和极强的人情味所折服。

聪明的头脑

福尔摩斯能从一顶普通的黑毡帽中看出帽子的主人学问渊博、过去三四年里很富裕、过去很有远见、现在正在走下坡路等等。他不到半分钟就能看出街对面的小伙子过去当过军曹。这些难道不足以证明福尔摩斯有聪明的头脑吗?

敏捷的身手

福尔摩斯不仅有聪明的头脑,还具有敏捷的身手。在《血字的研究》第七小节,他在与车夫对话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手铐铐在了车夫的手上。就这样,他轻而易举地就将坏蛋制服。极强的正义感也驱使福尔摩斯抓到了很多凶手。

极强的'人情味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富有极强人情味的侦探。在《歪唇男人》一案中,他让扮成歪唇男人的内维尔发誓不再假扮乞丐乞讨为生,就不把他告上法庭,让他们一家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福尔摩斯鲜明的个性,敏捷的思维,充满人文关怀的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福尔摩斯,我心中的榜样,我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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