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19 09:23:36

第1篇:《呼唤》读后感

心灵是一颗会开花的树,每个心中有美好有梦想的人心中都栽着一颗愿望树,这棵树隐含了人心中所有的纯洁,还有旧时的那些回忆和梦,是因为友谊。——题记

再次渐渐的翻开它,泪就不停的留下来,这是一本叫《愿望树下的呼唤》的书,一直牵着我的心,这不也是名著,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呕心沥血的小说,它的'真实、美丽、悲惨,让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有诺,通过善良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他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诺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了金剀送给她的税金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她。优诺选择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他突然得到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行遇难的消息。

看到这儿,是不是以为这是一本罪恶的言情小说?那么,你错了,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蓝颜的友谊吗?他是存在与亲情、友情、爱情之外的一种情感,是最急固的温暖,亲情却纯洁,而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他们不是就是这种友谊吗?

故曰:“君子之交谈如水”,虽淡却雅,朋友会使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笔财富。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漫漫人海,环目四望,何人可引为知己?何人可堪称知音?知己者,意趣相同,志向相近,知心知肝也。寻觅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绝非易事,寻觅朋友是一难,以友为镜是二难,维系友谊是三难。友谊就像一株小花,需要你精心去护理,耐心去等待,它才会慢慢发芽开花。

既然,寻觅一知己比登天还难,又何必在意男生、女生?大人之间说的喜欢近似于爱情,而纯洁的小孩之间说的“喜欢”最多只有互相之间的仰慕。那些都是一直那个最单纯、最美丽、最高尚的友谊,是世间的芳香。

布用线缝,人用心连。做人离不开友,瓜儿离不开秧。一个人没有朋友,就想生活没有阳光。嫉妒的风雨,会阻挡友谊的翱翔,利己的黄连,酿不出友谊的琼浆。在自私的山峰,怎能展开友谊的翅膀?在欺骗的荒野,哪能嗅到真诚的芳香?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在我的内心深处栽着一棵会开花的愿望树,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它的美好,而那些就是的回忆和梦想在脑海中早已挥之不去。

第2篇:《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习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近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第3篇:《呼唤》读后感

《愿望树下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的女生优偌,通过善良透明的

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孩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最后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他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 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雄鹰社,不幸遇难的消息。优偌很伤心,为什么不早点接受韩东,回过头优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信念是我们的力量,有些人没有信念而变得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已经失败,每个人也都有愿望每一个心中有美好梦想的人,内心深处都栽着一颗愿望树,这颗愿望树隐含了人内心的所有纯洁,还有旧时的回忆和梦。

如果我真的有一棵愿望树,我会许下很多愿望。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因为他的悲惨、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开头的完美骗着我的眼睛,以至于无法接受结尾的`痛苦,我觉得,我就好像是优偌一样在接受着痛苦。一个什么都支离破碎女孩儿,靠着最后一点爱——友爱,它似乎是孤岛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屋子,优偌靠着它,坚持走完了生命中最难的一段行程,最后,伴随着韩东的微笑长眠在了雪山之下。

优偌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可心中的那棵树依然还在。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且,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离他而去了。伍美珍写的书向来都很感人,以至于我看了很多她写的书都落泪了。但是我深知这本书和以前那些书给我的感触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有一种幻想的感觉。

这本给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第4篇:《呼唤》读后感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5篇:《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温顺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借此深刻地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自从看了这本书,就把以前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远远抛在后头了好久。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阳刚之气,和沈石溪的作品截然不同。当然,这也不代表沈石溪写得不好。只是杰克·伦敦并不会把故事的结局写得如此悲伤,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生死关头的境遇下,把尾声转为欢乐,给读者一种感叹的心情。

而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巴克为主人桑顿的1000金币,在冰面上拉动了500公斤的雪橇,行走了100米……

这可是500公斤重的雪橇啊!足足有半吨重,还要在冰天雪地上行走100米。至此,也可以表现出巴克对主人桑顿深深的爱,那个时候,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明白他们这对主仆之间深刻的感情,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除此之外,作者描写巴克外貌的句子也十分生动——所有人都被巴克吸引住了。巴克实在超凡出众,它身材匀称,身上没有一块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它的皮毛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

此刻,它脖子和肩头上的毛都竖立着,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好奇的人们纷纷挤到巴克身旁,伸出手去触摸它坚硬如铁的肌肉,都对巴克赞不决口。

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

看着这些跳跃得字,可见作者下的功夫可不少,也能让人感受到巴克在荒野弱肉强食的法则下求生的欲望使它锻炼的艰辛。

虽然巴克与桑顿感情深厚,但还是在命运的抉择下分开。巴克报复完杀死主人的凶手后,它与人类的最后联络也消失了,巴克终于在野性的再三呼唤下重返荒野,从此,荒野里出现了一匹无可匹敌的幽灵狼……

其实要说巴克无可匹敌也是有道理的,它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智慧,也拥有无可攀比的身手,更重要的是长期积累的经验……

哎呀!要是我也有这么一匹好狗哦不,好狼就好了,唔!

第6篇:《呼唤》读后感

我喜欢一切和温暖有关的故事,所以我也喜欢《天空的呼唤》。它是曹文轩典藏拼音版《小河弯弯》里最短的一篇故事。

《天空的呼唤》的主角是点儿,他不是一个人。在被鹅妈妈孵化出来之前,他是一枚蛋,但他并不是鹅妈妈的孩子。他被鹅妈妈孵化出来是因为当他还是一枚蛋的时候,一个放鹅的孩子偶然在浅滩上捡到了他,并把他带回家放到了鹅妈妈的身子底下。点儿是鹅妈妈最后一个孵化出来的孩子。因为他的两眼上方各有一个黑点,所以被孵化出来后,他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们就叫他点儿了。

他每天跟着鹅妈妈和他的哥哥姐姐们快乐的玩耍。有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去河水里游泳,点儿游着游着就远离了妈妈和哥哥姐姐们,然而危险就在他的身旁。一条阴险的黑狗早就盯上了点儿,黑狗瞅准了时机,将点儿用双爪压在地上。就在点儿惊慌失措的'时候,鹅妈妈和哥哥姐姐们及时赶到了,他们拼了命把点儿救了出来。

夏天过去了,秋天来到了。秋天里的点儿已经长得和妈妈一样大了,他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孩,长长的脖子,优美绝伦;走路的样子,派头十足。接着,他们一家平静地度过了冬天。

春天到了,草色青青。正在吃草的点儿听到天空突然传来的鸣叫声,向天空望去,他被天空中一支天鹅队伍惊呆了。他立刻跟着他们飞了起来,直至消失在天空。

当晚霞染红了西边的天空时,点儿又出现了,他盘旋了一圈,匆匆落下。又看到点儿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们不住地用嘴摩擦着点儿的羽毛,他们又生活在一起了。

秋去春来,一群天鹅排着优美的阵形从西边的天空向点儿这边飞过来。舍不得离开的点儿在妈妈和哥哥姐姐们的鼓励下向天边飞去,向远方飞去。

我理解点儿,也理解他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们,虽然他们都爱着点儿,但他们知道点儿是一只天鹅,他属于天空,应该和天鹅们在一起。

第7篇:《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作品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一个美国作为旧金山,自幼对于家境比较贫寒,生活经济困顿。他做过这些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因为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时候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自己心脏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种挑战病魔进行折磨我们多年。

一个人会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一把黄土。 但肉体被毁灭,但精神永存。 杰克·伦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线条中,在“野性的呼唤”中,在巴克对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挣扎的老拳击手的无助但从未放弃的铁拳中.杰克·伦敦的精神是漫长的,它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内心最初的活力赞美和歌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在伦敦的杰作。这个故事是根据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为金矿工人的`生活改编的。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从温暖的文明南方被绑架到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为一个缰绳和鞭子,从事无休止的辛劳雪橇狗。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死亡之后,他最终离开了人类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展现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群的领袖。

有人认为,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认为,这是狼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传在蓝天下,自由和美丽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们生活在社会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教育作为其中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进行选择通过自己的生活,作为教师一个人,更加发展有着他们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必须始终没有应该可以相信,生命,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需要服从,选择一些叛逆,选择一种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利用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复兴创造。我们国家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学生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因为它是为了一个非常尊贵的人,还是对于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8篇:《呼唤》读后感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第9篇:《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期望大家必须都要看一看。

第10篇:《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11篇:《呼唤》读后感

在这个快乐而又充实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编写。它主要叙述了一条名为“巴克”的驯养犬,被拐到环境恶劣的北方之后成了只雪橇狗。在艰辛的路途中,它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打败了“斯皮茨”,并带领狗群屡次击退了爱斯基摩狗,最终回归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经历。记得那是双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作业,爸爸说要带我去爬山。当时我心中有些矛盾,本来还可以在家上上网、打打游戏的,这下计划泡汤了。我到底是爬呢?还是不爬呢?算了,听爸爸的'吧,说不定还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向大山进发。可刚到山脚下我就已经被吓怕了:山如此之高,简直是一座摩天大厦。可爸爸却显得镇定自若,兴致盎然。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双手扶岩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没等到半山腰,只见这山峰越发陡峭,前进的道路崎岖而又狭窄。我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山岩上,顿时,勇气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样。这时,高高在上的爸爸发现毫无斗志的我,不禁皱起了眉毛,严厉地说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这样无恒心,没毅力,猴年马月能到达山顶?”随后气冲冲地向山上爬去。他的这一席话始终萦绕在耳畔,令我感慨万千……我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充满了力量,好似离弦之箭向山顶冲去。登高远眺,我欣赏到了山脚下不曾看到的秀丽风光,也终于体会到了“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义。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认识了不屈不挠的巴克,并从它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坚持是成功之源,是胜利之母,但有些时候,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只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这些道理会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并时刻提醒自己。

“开卷有益”。同学们,赶快翻开书,汲取更多的收获吧!

第12篇:《呼唤》读后感

在这个特殊的假期里,我读了格日乐其木格黑鹤写的《穿越世界的呼唤》这本书。

一到书店我就被这本书的题目所吸引了:是谁的呼唤能穿越呢?怀着一颗好奇心,我把这本书买回家,轻轻翻开第一页。

作者从小在草原上生活,童年时与两头乳白色蒙古牧羊犬相伴。长大以后在营地里养了许多牧羊犬。其中一只雌犬一一来来,产下的第三窝蒙古牧羊犬之中有只很特别,它的名字叫小哈拉。它从小就很强悍,在加上作者把小哈拉送错了主人,它在上海主人那里被溺爱,随着小哈拉年龄的增长,它变得不守规矩,还咬主人,主人只得把它送回草原。

小雨的出现,却是一个奇迹。

人类女孩小雨第一次到营地时只有七岁,她趁作者不注意时进了小哈拉的犬舍,而小哈拉没有攻击小雨,反而接受了小雨坐他的主人,他们之间建立起了爱的桥梁。

就这样,小雨每个周末都会来营地看小哈拉,并且给它带零食,毛绒玩具等。

小雨慢慢长大,去了美国留学,小雨只有在放假时才能来营地看望小哈拉。

虽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却是小哈拉最幸福的时刻。

小雨在成长,小哈拉却在衰老。

在一个温暖的秋日黄昏,小哈拉不再进食和饮水,就那么一直卧着。

它非常努力地支起两条前腿,蹲坐着,朝远方发出一串悠长,荒凉的嗥叫。

在小哈拉面对远方嗥叫的那一刻,其实,那呼唤通个某种我们人类尚不了解的`方式,穿越了辽阔的大陆与海洋,传到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小雨的耳中,将它从梦中惊醒,那是穿越了整个世界的呼唤。

人与狗,一个多么亲切的关系啊,但是有多少人真正爱过狗呢?有的人不是把狗当作宠物,而是把它们当作食物。还有些人甚至把狗当作解气的东西,动不动就打,就骂,只会用暴力对待它们。朋友们,狗是我们的伙伴,我们不能伤害它们,要用爱去对待它们,让世界充满爱,让动物们感受到世间的温暖。

第13篇:《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第14篇:《呼唤》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为我过的非常有意义,因为,我读了这本书——《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生动的显示了15、16岁的少女的青涩的初恋,写出了如此珍贵的友谊!这本书所表达的,远远胜过了普通的友谊,他是神圣的!

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成熟又略带点小孩子气的小女生,他在青春期产生了朦胧的爱!而这种爱,正是朋友之间的一种真挚!金剀、韩东、七七等人,一起编织了这么一个友谊故事!他们从初中、到大学,一路听过了多少辛酸与不舍!不知不觉,他们各自分开了,联系越来越少了,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直到一件悲剧发生——韩东不幸死去!又使他们幼小的心灵承受了这么一击!这也许就是现实,必须要承受的现实!!世界上最残忍的自然规律就是:新朋取代旧友,新欢取代旧爱。可这不就是成长吗!优诺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了,可心中的那一棵还在。

优偌真的太可怜了,他只剩友谊了!第二个文章叫《姐妹坡》,惠珊是个从小不被重视的孩子,他家里人都把精力放在他姐姐惠美的身上!所以,从小他就恨惠美,恨他长得比自己漂亮,学习比自己好!即使他们是亲人,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什么不会发生呢?心中有仇恨的人,即使别人做一件很小的事,都会气冲冲的咒骂别人!虽然心里会有不好受,但是现在的人为了面子,有什么放不下!可是面子能干嘛,有真才实学才是硬道理不是吗?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恨别人,那样你会后悔一辈子的!直到最后惠美变成了秃废的不良少女,惠珊才明白以前自己是多么的愚昧、多么的自私!这本书,正是体现了青春期的花季少年少女们虚幻的心灵!直到你长大回想起来,你会明白的!什么说的都不如真的去做的!友情,亲情,都容不得半点自私!以后长大了,我会把这本书再仔细翻阅一边,因为他是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我的指点!现在我想说,有时候宽容真的很重要!这本书给我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让我知道了太多太多!

第15篇:《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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