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8-23 12:23:42

第1篇:家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是说,世界上有很多出色的演员,如:“完成自己的梦想─飞机的郑爷爷”、“发明电灯的─爱迪生”等,他们都是经过好几次努力才有今天的成就,绝不会因为两、三次的失败就放弃!

郑爷爷从小就喜欢飞机,为了完成梦想,他不怕苦,终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发明了一架轻航机,那年,他已经六十六岁了,记者问他一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他只说了一句话:“必须不怕失败!”这让我想起老师曾经给我们看过的一张图片,那张图片名称叫:“你永远不知道,你离成功多近?”图片里有两个人在挖钻石,第一位一直挖不到钻石,于是垂头丧气的回家去,但他却不知,只要再多敲一下,就能挖到宝藏!第二个人,虽然离钻石还有一大段距离,他却不放弃的一直挖,相信过不久,他就能成功了!我想这正是所谓“不放弃的精神吧!”

爱迪生从小虽然在学校成绩不是很好,他为了发明电灯,前前后后一共实验了一千七百多次!,有人问他说:“你实验这们多次,如果试了五千多次,都没成功呢?”爱迪生却说:“至少我知道这五千多种东西不会发亮啊!”,我觉得他的想法很特别,因为他能“正向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将想法付诸行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此外,心理科学家的研究早已证明:真正成功者,必须演活自己,“执著”是条件之一。波比曾说过:“执著的人拥有希望和未来”爱因斯坦、李时珍、吴承恩等等的人,都在考试上失败过,但他们坚持到底的执着特质,帮助他们迈向成功;“信心”是条件之二,老是期待别人对你的肯定,最后都会失望,所以,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别人或许不了解你,但你必须了解你自己,甚至肯定你自己;“兴趣”是演活自己的条件之三,找到了自己的兴趣,便可以知道自己的专长,有了自己的专长,生活才会有保障,有了以上三个条件,学习和做事才会有效率。

看完了以上我的感想,你们还知道世界上更多出色的演员吗?,想知道的话就来跟我一起看这本:“做个让人激赏的少年生活家”吧!

第2篇:家的读后感

松下幸之助说:我从小就崇拜德川家康,他激发我的灵感和斗志。因此,我要求我的干部必须熟读《德川家康》。

怀着好奇,我走进了日本战国时代,走进了德川家康的世界。作为我们的一个六岁就被敌人作为人质的主人公,我深深的怀疑他如何能在充斥着诡诈,斗争的混乱时代,扫平群雄,开创历时260余年的长期政权。而渊博的作者用了一千余万日字,阐述了德川家康成功的关键,忍耐。

忍耐不是懦弱,跟不是屈服。只有巨人才知道什么是忍耐,就像勾践战败后,甘愿做敌人的奴隶,韩信被迫从裤裆下穿过,却毅然接受。这种忍耐,如果不够坚强,就绝对无法忍受。

当今川义元作为人质的十多年里,在被盟主织田信长要求杀妻的时候。他并没有采取宁为玉碎的鲁莽行为,因为他知道他的弱小,所以忍耐,忍耐到足够强大为止。曾有人问德川:杜鹃不啼,而要听它啼,有什么办法?”德川家康的回答是:等。日本战国时代,英雄辈出,包括丰臣秀吉在内,也只有德川家康深深领悟到这个奥秘。作者在德川家康精神深处,提炼出这个奥秘,指出它就是由弱转强的基因,是二战后的日本人终于在废墟中站起。熟读三国演义的读者都记得“让徐州”一幕,刘备是徐州州长,当吕布狼狈前来投奔时,刘备把他安置在小沛,而在不久一次对外战争中,吕布趁虚占领徐州,刘备亦被敌人击败。当任何人的反应都会是从此与吕布不共戴天时,刘备却不然,反向吕布投降。而这看似蒙羞的决策,却需要无比的智慧。桶狭之役后,德川家康不但不为盟主今川义元复仇,反而与敌人缔约,与刘备一样,都出人意料,忍人所不忍。终于才能艰苦的达到既定目标。二战后,日本人对美国人过度的恭敬卑屈,曾使人警觉到不是一个祥瑞兆头。忍人所不能忍的民族,一定复兴;不是只会高叫激情口号,自陷灾难的民族所能比的。知己知彼,百战必胜,是中国传统战争观念;但如果仅仅只是从欣赏的角度,去接触日本民族,接触德川家康,也将有无限收获,使我们的生命更为丰富。

第3篇:家的读后感

若真要我说的话,我更喜欢《家》原来的名字——《激流》。是封建的激流摧残着社会的人们,也是新时代新青年的觉醒所带来的一股激流。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第4篇:家的读后感

在今年暑假的时候,买了一套名著。当中巴金的《家》最吸引我。或许是因为那特殊的文采,亦或许是那经典的情节。总之处处都令我着迷。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高老爷家发生的故事。大哥觉民是一个成功人士,但总有不如意的事:就应为所谓的八字不合无法取到自己心爱的梅,最后的被逼迫娶了别人。这就是感情的傀儡二哥觉新喜欢琴但最后因为是近亲无法相爱。而且琴还因为那个年代的条规不能去上课。三弟觉慧是小说的核心人物所有的事中心都是他。他性格鲜明一直关注这国家,参加学生起义,可高老爷去顽固不化怎么说都不让。他喜欢他们家的仆人鸣凤,小时候一起玩的伙伴但长大之后因为主仆关系就疏远了这让觉慧十分苦恼。可最终鸣凤也受到迫害死去。

这本小说中矛盾重重,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因为这也更能体现人物的性格以及社会的背景。例如感情矛盾。三兄弟都有自己喜欢的人,但都被种种社会压迫而不能如意。再者觉新与觉慧都努力的关心国家政事,积极参加学生起义。但因高老头的顽固到最后直接把觉慧软禁在家中不让他出来。但这依旧觉慧爱国的热情。他每天都通过看一些报纸来获取极少的信息,但他都会跟着一起喜怒哀乐。还有男女的不公都反映了社会的残酷、无情与黑暗。更让人体会到人物的纠结。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地看到了当中人物内心的挣扎,灵魂的痛苦。也看到了那时的黑暗背景。这本书也是巴金根据自己的故事所写的,所以也可以想象到当时她生活的不易。他也是希望有此书来揭露当时的社会。更加批判那时人们的迂腐现象以及人们的陈旧思想。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条件,努力学习,来创造更好的社会。

第5篇:家的读后感

我很喜欢蝉,在夏天的晚上,爸爸常常带我去洛浦公园捉蝉。最多一次捉了16只,最少也捉了2只。我把它们放在家里的花盆里,观察它们的活动。

它们把花盆里的花当作树,爬上去找一个好地方,慢慢地脱壳。我在旁边仔细认真地观察,看它们脱壳的过程。首先它的背部裂开一个小缝隙,小缝隙越来越大,上身慢慢脱出;然后,腿和后腹部慢慢爬出。新脱出来的蝉是乳白色的,身体软软的,他慢慢往上爬,翅膀不停的抖动,3-4个小时才会飞,才变成了真正的成年蝉。我把会飞的蝉从窗户上放飞,让它自由自在的飞翔。

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知道了许多有关蝉的知识。一只母蝉一生可以生400多只小宝宝,它们要在地下生活4—5年,脱4到5次壳才能变成成年蝉。在蝉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天敌,最终仅有不多的宝宝长大成蝉。长大后,它们在地面生活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多月里,他们不停的歌唱,尽情的享受美丽的生活。蝉还是一种乐于助人的昆虫,当树林里干旱难耐,许多昆虫口渴难忍、焦急无奈的时候,蝉很友好地用自己针管一样的嘴把树汁吸出来让它们享用。

书上还讲了一个关于蚂蚁和蝉的古老故事呢!故事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蝉的爷爷向蚂蚁的奶奶借小麦,蚂蚁的奶奶讽刺的说:“我的大音乐家,夏天的时候你干什么呢?唱歌能填饱肚子吗?”蝉的爷爷被教训了一顿,灰溜溜的走了。蚂蚁的子孙们从此以为有功,对蝉的帮助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从不客气。直到有一天,蝉醒悟了,“我的嘴像针管一样,怎么会吃小麦?我的爷爷的爷爷也是这样的嘴,怎么可以吃小麦?可恶的蚂蚁在骗我!”从此蝉和蚂蚁不再友好。

蝉的生命力真是强大,它不怕困难,快乐地生活,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它不停地歌唱,不停地助人为乐,它把最美的歌声留给夏天!直到为歌唱夏天献出生命!

好了,不给你聊了,我要去看书了,再见吧!

第6篇:家的读后感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我们那样,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风雨莫测。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精神。

第7篇:家的读后感

《家》是巴金创作的“三激流”小说之一,以主人公觉慧的第一视角同时穿插一些第三视角,使得文章更全面,更加明了。文中的三兄弟各有特色,大哥觉新懦弱无奈,辛酸孝顺;二哥觉民敢于斗争,有自主思想的理智人才;三弟觉慧,痴情激进,偶尔也是被情绪左右的野兽。小说中关于府邸的华丽描绘繁而不琐,虽然有点抢主线戏份之嫌,但还是值得推崇的。最扣人心弦的无非是三兄弟各自凄美的爱情故事。

觉慧与府中的小丫头鸣凤相知相爱,鸣凤是千万个封建基层女性的代表,她们勤勉,她们淳朴,总是过早地失去天真和稚嫩的手脚,觉慧的喜爱无疑是给了她希望的曙光,她也喜欢他,但却不敢靠近,她就像蝙蝠,无法直面太阳的爱恋,一直悄悄躲在黑暗的角落用眼泪述说自己如潮似涌的爱意,但太阳也有落下的时候,而夜幕降临,以蝙蝠为食的怪物将它一口吞下,但她很幸福,因为……她看见了日出。

觉新脚踏两条船的行为惹来我一生一对人主义的反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对于双方的描写以及抒情很到位,瑞钰落落大方,端庄贤淑;梅表姐梨花带雨,林妹妹既视感,对比之下我喜欢瑞钰。在一次起义军进城过后洗劫全城,他们躲在花园中,觉新要出去看看顺便谈判一下,瑞钰可以不顾还幼小的海臣跟他去,我当时就冷哼一声,这样的女人在怀还要出去找的小三,是个男人就果断点二选一,总吊着人胃口什么意思!

三兄弟中关于觉民的笔墨是比不上两兄弟的,他和琴表姐的爱情水到渠成,并抗争成功,没有任何跌宕起伏,过于平淡。

家,在觉慧眼中是战场,无声的硝烟侵蚀他幼小的心灵,让他失去了心爱的鸣凤,最后他也没有实现“要把这个家玩弄在掌心”;在巴金眼中,它不是一片抒情散文,只是揭示当年的现实情况,希望现在的人坚持开放,不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第8篇:家的读后感

生活中处处有美德,处处有美德少年。昨天,我就读完了一本书有关美德少年出版的书籍,名叫《肩挑一个家》。

“心有爱,行有美,便是最美少年这个就是我们的榜样。”这就话是作家徐琳说的,这也是我的心声。

《肩挑一个家》。顾名思义,就知道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果然,名副其实,读完了《肩挑一个家》,我看到了书里面写了几个儿童的悲惨经历,可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反而比别的孩子更加开朗,为了家庭的贫困,为了家人的幸福生活,他们勇敢的坚持了下来。而我们,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的生活可幸福开心了。

从中,我认识到了懂事的薛馥华,孝顺父亲的朱恩汉,关心别人、孝顺母亲的胡继汕,关爱别人、会带来快乐的漂亮女孩华灵,乐于助人的顾展羽,勇于用肩膀承担各种家务的杨玉慧,坚强的李琳玉,开朗的焦彩虹……

薛馥华很关心奶奶;朱恩涵为了给爸爸卖一套西服,买易拉罐;胡继汕能关心残疾的母亲;华灵积极地去养老院看老人,去贫困地方帮助他们……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关心残疾母亲的胡继汕了。胡继汕最拿手的菜就是“番茄炒鸡蛋”了。为了让患有运动精神损伤的妈妈吃下饭,他把“番茄炒鸡蛋”炒的非常软、黏糊糊的。胡继汕不顾一切的照顾着妈妈,他是一个含辛茹苦、吃苦耐劳的小男孩。胡继汕不仅要照顾残疾的妈妈,还要去上学、承担家里的所有工作,虽然这样,但它没有一丝要放弃的感觉。放学后,他用最快的速度奔回家,照顾妈妈,打扫家里的卫生、洗衣服、拖地、做饭……有一次,邓彤彤想让胡继汕陪她一块儿去西湖玩玩,胡继汕拒绝了,继续回家照顾妈妈……

难道,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就不做到吗?他们这种感人的事迹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我一定不会忘记的。所以,我从今天以后,一定要回报爸爸妈妈等亲人对我的那些无私的爱……

第9篇:家的读后感

《桥下一家人》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句话:“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话已经很明显地概括了这一整本书的内容。

阿曼德,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他事实上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但是,大概是因为社会的无情,为了保护自己,阿曼德渐渐地收住了自己的那颗善良的心。并且,书的开头写了,他讨厌孩子。他认为小孩子都是一些无知、愚蠢、叽叽喳喳的“小八哥”。然而,更重要的是,他觉得小孩子特别善于利用一个人的善良。但是,凯尔西特家的三个小天使的出现,使他那冻结已久的善良在不知不觉中又重新流露了出来。阿曼德开始改变自己的观点,因为那些小孩子们,让这位早已习惯了孤独与寒冷的老流浪汉,又重新找到了家的温暖。

当然,凯尔西特家的小孩子们也不可能像神仙一样,突然出现,又立刻让阿曼德找回家的感觉。老流浪汉第一次见到孩子们的时候十分生气,想把他们赶走。而后来,老流浪汉离开以后,又发觉自己真的很关心那些孩子。阿曼德他为了孩子们去找“圣诞老人”卡米拉。可是,令他意外的是,面对“圣诞老人”孩子们竟然说想要一座可以住的真房子!之后,孩子们有好几次流露出很想要房子。

后来,阿曼德几乎把凯尔西特家的孩子们视为自己的亲人。他为了不让孩子们失望,撒谎说圣诞老人在为他们造房子,造一座真的房子,并且为自己无法满足孩子们而感到悲伤、自责。当然,孩子们也一样,母亲几次想让他们离开老流浪汉的时候,他们都说出了这样的话:“我们不能离开他,因为他是我们唯一的爷爷!”

最后,连阿曼德自己也感到奇怪,这位流浪已久的老流浪汉,竟然为了可以让这些和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的孩子们能与一个地方住,而放弃自己的流浪生活,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像凯尔西特家的大女儿所说的一样:“我们不可以分开,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第10篇:家的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第11篇:家的读后感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

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

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席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平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

看过席慕荣写的《槭树下的家》,我不禁联想到自家院中的那棵高大挺拔的香椿树。

春天也长出好软好软的叶子,嫩紫色的叶舒展开后就变成变成淡绿色,夏天出投下整片的浓荫,风吹过来也是要多晾快有多凉快……

秋天,叶子逐渐落了,铺在地上,像等待飞翔的红黄色的蝴蝶,我无限怜惜地捡起三五片夹在书页中,写上年、月、日,然后把它们珍藏起来。我想表达的是,这片叶子不同于别的任何岁月的叶子,它属于我的独特的记忆!然而,我在第二年的秋天,清扫落叶的时候,都会不知不觉地吟道:“一叶知秋”,“时光如水” ……

冬天树叶都落下来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让我不禁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岁月无意,落叶有情。我愿意让自己也变成一片叶子,珍惜春色,珍惜生活,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阳光、雨露,尽情享受家人给予的温情和关爱,从从容容地循序生长,让繁茂的枝枝叶叶,为家遮风挡雨。

第12篇:家的读后感

前些时,学校要求学习人文素养读本,平时只有忙忙碌碌的工作,哪里有闲暇坐下来读书呢?等到忙里偷闲,静下心来拿起书本,就被《教育家之路》深深地吸引住了,其中,当代教育家魏书生的教学方法与班级管理使我感慨万千,受益匪浅。

先看他的教学方面所采用的方法:其实魏书生的办法很简单,他认为“要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就必须站在学生的角度为学生着想,和他们一起想办法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和学生一起进步,一起享受成功的快乐!”因此他经常与学生商量教什么、怎样教。他在70年代就采取的这种做法不正是我们现在大力宣扬和提倡的“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把课堂还给学生”的思想吗?学生的自觉学习的能力正是通过让他们自己做主才培养出来的。相反,如果老师把一切都计划好了逼着学生做这做那,学生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机会更没时间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时间被老师占有,机会被老师丧失!魏书生的办法取得的成绩很显着,他所教的语文升学平均成绩高出重点中学的7、8分。

魏老师的班级管理是以人为本的民主管理:在魏老师庞大的管理系统中处处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特色,他相信每一个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魏老师经常说这样一句话“凡是学生能干的事,班干部不要干;凡是班干部能干的事,班长不要干;凡是班长能干的事,班主任不干。”从魏老师的这句话里,体现了他民主、科学的管理思想,他认为民主管理提高了学生对管理的认识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解决了学生服从管理、投入管理的问题。

科学的民主的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平时的工作是息息相关的,要管理得好就要作好班主任工作。我深深体会到:良好的师生感情是决定班主任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学生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那么怎样才能使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呢?在工作中,我觉得从以下几点做起,会收到一定的效果。

第13篇:家的读后感

元旦三天假,女儿带回席慕蓉的散文集《槭树下的家》。

我曾在青春少年时代读过席慕蓉的诗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感伤,淡淡的,轻轻的拂过我的心头。而读她的散文集还是第一次,并且是在步入人生的三重角色(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后,那些她生活的点点滴滴,看似平凡却很感动,读来朴素但却深刻。一个故事,一次思索,一种顿悟,更让人体会到一种平凡却不会贫乏的生活。

也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已经很少,而能品读散文的人就更少了。 读散文,能陶冶性情,不仅是一次文学的畅游,更是一种精神的享受。

将书捧在手中,心灵随着文字的跃入而怦然跳动,这些浪漫凄美的文字在心中激起阵阵涟漪!追忆似水年华,那么多温暖 而珍贵的回忆在心间一点点地晕染开来,像一湖回忆的水面,常因几颗不经意的石子,荡开美丽的涟漪。晚上枕着书儿入睡,更感觉是一次心灵的自由翱翔。

也曾想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净化为淡淡的文字,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这一部分保存下来。在落寞的时候可以回到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细细品味,珍槭树下的家读后感藏。然后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与被爱。

恍若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间,自己的心情、自己的经历也一直在变。那些留有少年青春痕迹以及成年后的记忆、喜欢单纯、喜欢简单、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自然界里的一切风花雪月……也随着一次次变动而渐少渐失。

而在这二十年后,随着《槭树下的家》,我才发现,所有的都清晰地跃入脑海中,以前的那些痕迹,其实一直都存在,从来不曾消失。

原来,有些东西真的是一直都存在的,不会因时光的流动而改变。原来,这种喜欢简单美好的心情,一直都在,从不曾改变。即使现实生活是多么琐碎繁杂,也一直喜欢从自然的美好中寻求心灵的安静,单纯的喜悦!

第14篇:家的读后感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第15篇:家的读后感

读完《桥下一家人》这本感人的小说后,一个平凡的形象不断的呈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一个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阿曼德,他有着一颗宽宏、善良的心,与孩子们携手共创了一个幸福的生活,并且也改变了他以前的态度。

我仿佛看到桥下的一处小角落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的生活是悲惨的,没有房子也没有荣华富贵,可幸的是,他在一座桥下找到了安身的栖息之地,过着乞丐的平淡的生活。

没有风雨怎会见彩虹,他那美好的人生就从这里开始了!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桥下是他的栖身地。在那里,他是安全的,或许没有人能找到那个偏僻的角落,再者就是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这个乞丐而投去讽刺的目光。

一天傍晚,当他往返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素不相识的小孩子和一只狗给霸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这个乞丐的心是多么狠毒,我猜这三个孩子一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才来到了他的地盘,阿曼德如果收留了他们,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他的恩典的!

后来,在与孩子们的几天接触中,他渐渐改变了自己粗鲁的脾气,并且替他们照看白天在洗衣间劳苦做工的妈妈,而这几个孩子早已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为了让他们有一个温暖的家,阿曼德决定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重新的面貌找了份合适的工作,与他们的妈妈撑起一个属于他们的真正的家。

阿曼德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却通过几天与孩子们的亲密接触,成为了一位富有爱心的人。是孩子们改变了他的态度,并且,阿曼德也愿意当做他们亲爱的爷爷,与他们撑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这本书教会我们只要有爱才能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只要有爱就能战胜一切,只要有爱也一定会摆脱困境……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改变,在人生的大海中,做一个宽容、有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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