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13 22:19:14

第1篇:《故乡》读后感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第2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第3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第4篇:《故乡》读后感

我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杨梅。

细雨如丝,一棵棵杨梅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一片片狭长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端午节过后,杨梅树上挂满了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平了,摘一个放进嘴里,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

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没有熟透的杨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爱吃。

我小时候,有一次吃杨梅,吃的太多,发觉牙齿又酸又软,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才知道杨梅虽然熟透了,酸味还是有的。因为它太甜,吃起来就不觉得酸了,吃饱了杨梅再吃别的东西,才感觉到牙齿被它酸倒了。

第5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第6篇:《故乡》读后感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第7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第8篇:《故乡》读后感

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写小时候的乡村生活的情趣,但是却写的是对于的故乡的怀念,人们对于故乡的怀念总是因为因为一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而少年的闰土是引发作者对于家乡怀念的一根导火索,年少的趣事和家乡独特的风景和趣事历历在目。

作者通过对于“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形象的细节描写来表现对于他印象的深刻,也体现江南水乡人家的普遍的特点,健康和朴实。

本文通过闰土也见识到了无数有趣的稀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表现闰土的思想的性格特点,也间接的表现当时年少时的单纯和无忧无虑,以及丰富的孩童内心。

最后通过小伙伴之间互相赠送礼物来表达作者与闰土之间深厚的情谊,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与家乡之间的羁绊和深切怀念。

第9篇:《故乡》读后感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第10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第11篇:《故乡》读后感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第12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第13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使我鲁迅的《故乡》。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离别家乡二十多年后,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的深切的感受,以及所见所闻。这篇小说中多次提到了闰土这个名字,这是他小时候曾经陪伴鲁迅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的一个好伙伴,他让鲁迅增长了见识。但正当鲁迅想再次回到故乡,和闰土一起重温一下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之分的,尤其是那个年代。鲁迅万万没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闰土已经完全变了。

闰土的一声“老爷”让鲁迅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读到这里,我才感觉到旧社会主奴的差别竟是那么大!我不得不对生活在旧社会的人感到无奈。文章结尾的那句话,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最佳心声: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世界上本没有差距,差距有时候存在于自己的内心!

第14篇:《故乡》读后感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第15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这段写作者对故乡的芦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怀。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这段写作者在故乡的,故乡的芦苇丛给了他很的回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一株花草树木都有生命,所以我们爱护这些花草树木。

我爱自己的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爱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我们一起行动吧!一定要爱护这些花草树木和身边的每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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