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20 07:15:15

第1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阿姨。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是主人公——金铃。

书中最令我敬佩的是金铃的善良。金铃走在放学的路上,看见一群人围在修车老爷爷的家门口。金铃打听后得知:老爷爷因中风而突然去世,屋里还有一个小女孩坐在板凳上,她就是老爷爷的孙女幸幸,幸幸的父母离婚了,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幸幸,所以把幸幸扔给了爷爷,现在幸幸的爷爷已经去世,无人照料幸幸。了解了幸幸的不幸遭遇,金铃毫不犹豫地从人群中站出来,不假思索地说:“让幸幸来我家住吧。”简短的一句话,让我的心灵得到了洗礼。一个仅仅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孩,在别人危难之际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她的话语,她的举动,是善良本性的展示,对幸幸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对读者而言,那是精神的激励,是爱的传递。

读完这本书,我时常会想:生活中,假如我们都能像金铃那样善良、有爱心,我们这个社会不就充满了关爱、理解与信任吗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第2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一部长篇小说。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她的同学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在金铃的童年有很多趣事:爸爸的大鱼、疾病乱投医、为女儿减肥却减瘦了爸爸妈妈、要命的数学、我可以养蚕了……

我和主人公金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如:粗心、善良、丢东西、喜欢小动物……金铃的妈妈带她去精神病医院测试智力时,金铃妥协了。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不会去精神病医院的,而会给妈妈吵上一架,然后不理她。

金铃在校门口捡同学丢的蚕宝宝时,我就想:如果是我我也会把蚕宝宝捡起来,精心喂养,一是因为它们太可怜了,要么是被踩死,要么是被车子轧死;二是因为,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我也常把小动物当人看,所以我不能见死不救。

在我的眼睛里,我认为好孩子,不一定是有好成绩,不是有一百分组成的。而是有善良、天真、活泼、可爱、听话、机敏、正直、有纯洁的心灵的人。这样的孩子,才是我眼中的好孩子,就像这本书的金铃一样。

第3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上学期结业典礼那天,我正要回家,语文老师叫住了我。我不知道是什么事,心里有点害怕,以为老师又要批评我,因为我在考试卷子上写了好几个错别字,被扣了很多分。没想到老师递给我一本书:“这本书很好看,你带回去,用暑假的时间看一看。”我接过书,说:“谢谢老师!”然后,就跑了。我很怕语文老师又批评我。跑下楼梯的时候,我才敢看书的名字——叫《我要做好孩子》。

回到家里,我就开始看书。原来,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金玲的六年级小学生的故事。她读书挺用心,可就是考试考得不够好。语文有时候能考好,有时候不能考好。数学一直都考不好。她妈妈很着急,老是为她的成绩生气。金玲被妈妈弄得很不开心。我想,要是我的妈妈老是这样生气,我也会很不开心的。

不过,金玲有一段经历很神奇。她为了养蚕宝宝,到处找桑叶。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一个院子。她看见院子里没有人,就爬墙上去偷偷摘人家的桑叶。谁知道,被人家捉住了。捉住她的是一个老太太。老太太向她提了个奇怪的要求:“你要是想摘我的桑叶,那你以后放学了到我这里来做数学作业,不然我就不给你桑叶,还要告诉你爸爸妈妈批评你偷摘我的桑叶。”金玲怕爸爸妈妈知道她“偷”人家的东西,只好答应了。从这以后,金玲的数学成绩就越来越好了。妈妈很奇怪,想弄清原因到底是什么,就悄悄跟踪金玲。后来,妈妈弄清了:原来捉住金玲让她去做数学作业的是一个很有名的特级老师。啊,我要是有这么有趣的经历就好了。要是有个教语文的特级老师天天叫我做语文作业,说不定我也会和金玲一样考得很好很好。

金玲毕业考试考完了,故事也就写完了。读到结尾的时候,我的心里觉得很舍不得——怎么这么快就结束了呢?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写的事情和我们在学校的生活非常像。你也看一看。

第4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黄蓓佳写得《我要做好孩子》,使我感触很深。

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她的学习虽然中等,但她是一个遇到朋友就自然熟的女生。她虽然胖,但胖得很可爱,她很正直、机敏、善良,她为了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她付出了许多,她始终保持着天真、纯洁的心,她尽管很需要钱,但她取财有道,用财有方,有一次,她把可爱的幸幸带回来,她对幸幸真的做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她如此的需要钱,就是为了给幸幸买心仪的礼物,可以说,她把幸幸当做了她的小妹,细心的`照料幸幸,如此的呵护她,让我很受感动。

金铃让我们学到了要尊敬老人,爱护弱小,什么话只要你认为是对的,就大胆地说,勇敢地讨回公道,在生活中,也不能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你跟别人吵架,人话在世界上,最重要的一点是乐观,不要什么事都愁眉苦脸的,面对任何事,都要以乐观的思想来想任何事,更重要是要有一颗真正纯洁的心。

第5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个好孩子》,这里面的主人公金铃学习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但她很有爱心,爱帮助小动物和朋友。

有一次校门口有卖蚕的,她的好朋友张玲玲买了一些,张玲玲说她敢把蚕放到舌头尖上,金铃不信,张玲玲就真的把蚕放在舌头尖上了,突然蚕不见了,原来张玲玲把蚕吞下肚了,张玲玲害怕极了,就把蚕一扔,逃到学校里去了,金铃见蚕可怜,就把蚕捡回家了。从这儿可以看出她是一个非常爱护小动物的女孩。

她在为蚕摘桑叶的过程中认识了孙奶奶,孙奶奶答应帮金铃辅导作业,金铃也答应了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由此可以看出她是个守信用的人。

金铃家门口修车的老爷爷死了,她的孙女幸幸因为爸妈离婚谁也不愿意要她,于是金铃就把她带回家。她为了让幸幸留下来,破天荒地考了98分。在圣诞节那天,金铃用自己省下的钱为幸幸买了一个芭比娃娃,金铃还每天为幸幸穿衣服,照顾幸幸,金铃的妈妈都夸金铃真象个小妈妈。

我觉得金铃是个好孩子了,是个特殊的好孩子,我要向她学习,也做一个好孩子。

第6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悟如下:

读完《我要做好孩子》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1、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2、外婆家、奶奶家3、意外事件4、狼狈的模拟考试5、妈妈当了侦探6、最后一个儿童节7、跑吧,孩子,冲刺吧)这七个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人:金铃,女,11岁,身高:1.55体重:50kg,他是一个活泼、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成绩虽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十分自信,我欣赏她;虽屡战屡败,但却毫不气馁,我欣赏她;面对老师,直抒胸臆,毫不畏惧,我欣赏她。在最后一篇文章“跑吧,孩子,冲刺吧!”最后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语,却深深的感动了我。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能考出好成绩。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仿佛也身临其境,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骄傲,他们给予孩子全部的爱。每位父母更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美好的前程,长大成为社会的栋梁。而我似乎自己也经历过如此之多的故事一般。从此,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好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以后,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听到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细细去体味,明白父母和老师对我的期盼和良苦用心,因为我想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面对考试,我们或许也有金铃这样那样的心事,恐惧考不上重点高中,外界的压力似乎比学习压力还要大。但我们要乐观,永远拥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和永不言败的精神。老师的鼓励和认可更是会让我自信满满。想想金铃,通过努力最后取得成功。如书中邢老师所说,“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奇迹也不是不能发生的”。

第7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主人公金铃,女孩子,刚过11周岁生日。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长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以前喜欢旧老师王老师,因为王老师脾气好,人又漂亮,她当然成了金铃的偶像,所以王老师就对金铃偏爱,给她打了好几次98分。

新老师叫邪老师,送走的毕业生一届一届的的,教学经验丰富,金铃一开始不喜欢新老师,可老师对她说了一句话:“其实你是一个好孩子。”这就让金铃看见老师笑的很漂亮,就喜欢看老师笑。

我喜欢金铃,因为她善良、机敏、正直。有一次,于胖儿告诉老师她和尚海扔垫子。事实上不是的,是胡梅、刘娅如、李小娟弄得。她先不做声,然后让于胖儿告诉邪老师,再让张灵灵讨回10块钱。说明她先把耻辱吃进肚子里,再原封不动地吐出来给张灵灵。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也要像金铃一样,做一个勇敢的好孩子。

第8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金铃上六年级里的趣事,书中有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比如:爸爸的大鱼,老师病了······主人公金铃是个正直,善良,机敏的女孩子。我最喜欢‘爸爸的大鱼’,‘爸爸的大鱼’讲了金铃的爸爸去年带研究生到乡下实习,帮农民解决了乡办企业的大难题,所以农民们为了感谢金铃爸爸的帮助特一送了条大鱼给他们家。这件事告诉我们不一定当官的家里就有人送礼,凭学问一样能受人尊敬。但是这条大鱼也给金铃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整整一个春节都是在吃鱼,而且金铃/妈妈和奶奶还把多余的鱼肉送给了左邻右舍。同时也让我懂得了,物质过于丰富也不是好事,对未来永远抱有期望才是最美好的现实。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认真学习,考上好初中,好高中,好大学,知识是无边无际的海洋,我们只有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将来才有更大的作为。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不能让爸爸妈妈操心,要孝顺父母,父母为了我们的学习生活付出很大的代价和心血,我们只有用好好学习来回报他们。

第9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孩子很喜欢阅读,但我始终没有闲下来能亲子共读,享受探讨阅读带来的乐趣。今天信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由中国著名作家黄蓓佳倾情所著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感受颇深。只言片语,希望给日后的自己起到鞭策作用。

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一名小学即将毕业的学生。她是一个活泼可爱、善良正直,可是学习却马马虎虎、成绩中等。特别是她的数学,因为粗心,计算一直是最头痛的问题,导致成绩不理想。她的母亲文科出生,是一位杂志社的编辑,她望女成凤,一心盼望着孩子能考入当地重点中学——外国语学校。为了女儿的学习,她绞尽脑汁,想尽各种办法,但女儿的成绩都未能如愿。在金铃的想象中,因学习好而被老师夸奖,受家长喜爱的好孩子就是猫,而那些学习一般,不被看重的孩子自然就是老鼠了。不幸的是,金铃是这样一只老鼠,而且还是一只“胖老鼠”。金铃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了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金铃碰到了一位当地著名的退休教师,在她暗暗地帮助下,她树立自信。最后,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在现实生活中,书中的金铃不是我家孩子的真实写照吗?贪玩、马虎、有始无终地学习态度严重影响了学习成绩。但家长往往追求分数,一味地批评孩子的缺点,使本应充满童真的孩子增加了几分对分数的徨恐。有时,孩子并不无知,他们幼小的心灵也有自己独特的想法,他们也追求上进,只是没有足够的自信与毅力,导致学习不能出类拔萃。静下心来的时候与孩子沟通,或许会欣喜地发现,孩子的内心世界也是十分美好的。只要父母给予孩子更多的鼓励与帮助,相信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学习道路上获得更多的知识。

给孩子多一份鼓励,多一份信任,多多发现孩子的闪光点,相信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共同努力下,展翅翱翔。

第10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读了黄蓓佳《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人翁金铃的形象在我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一个善良、可爱又聪慧的胖女孩,一个追求快乐又总是遭遇烦恼的小学六年级女生,他人眼中的“中等生”,一直做一个“好孩子”,她的故事让我感触很深。

金铃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她从不因自身不足而自卑,即使父母并不富裕也不怨愤,即使自己智力不高也从不气馁。她每天快快活活,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她成绩虽不是特别好,却依然十分自信,她虽屡战屡败,但信念依旧坚定。

金铃是一个感情细腻的女孩。邢老师生病了,她觉得老师是因为他们班级累病的,想方设法买了一支花去看望老师。对老师问起的班里情况,小心翼翼、避重就轻的挑些不那么严重的事情告诉老师。当她看见一只小鸟被顽皮的孩子弄死时,非常伤心,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

金铃是一个勇敢正直的女孩。当同桌尚海被别人欺负时,她见义勇为,总会横眉竖眼的站出来保护弱小的尚海.在强化班里的”扔垫子”事件,金铃背了黑锅,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虽然心中很委屈,可她坚持不让妈妈帮忙,自己很好的处理了这件事。

虽然金铃也有不少缺点,她散漫随便,为人不拘小节,书包象个垃圾袋,橡皮平均每天丢一块,回答问题时急着低头在桌下找鞋,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真诚热心,心灵如白纸般高洁,她是一个好孩子。

金铃的故事就是中国版的《成长的烦恼》,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父母家长的“不易”,明白了老师的“伟大”,同学间的友情与温暖,么真实,那么感人。感谢作家为我们塑造了这个鲜活的人物,它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现实和未来的影子,在充满欢笑辛酸的同时,我似乎更加明白了自己未来的路应该如何去走过。

第11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她热情、仗义,同桌尚海被欺负的时候,她挺身而出;她善良,有很强的同情心,看到被丢弃的蚕宝宝和孤身一人的小朋友幸幸时,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她懂事、大气,在经常批评她的老师生病后,花掉了所有零用钱买花看望老师……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虽然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但她经常给孩子们写东西,这本书的主人公金玲的原型就是她的女儿,所以我觉得和我的生活几乎一样,都是讲小学生涯里的难忘的故事。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集讲猫和老鼠的,看到这儿,你会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老鼠真可恶!”主人公金玲却偏偏喜欢老鼠,奇怪吧?在联谊会中,金玲被她们班学习尖子捉弄,邢老师让她们每人想出一个自己拿手的节目,每个组再定一个大节目,这下,倪志伟让他们这个组演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倪志伟虽然学习好,但品质极差,还有他们班的好同学:如刘娅如、胡梅、倪志伟,他们都是班上的尖子,但一犯错误都不敢承认错误,怕担责任,他们就是偏偏被人喜欢的猫。而金玲说自己就是那可怜的老鼠,人人讨厌的老鼠。喜欢猫,他们不许鼠这类的动物生在这个世界上用猫捉它,用老鼠夹子夹它,用药毒老鼠,除了这些,还用火烧、石头砸、脚踢……

金玲现在已经是大三的学生了。前几天她还从国外打电话回来,要求她的妈妈寄过去几本儿童小说,她室友们要看。这些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他们还想重温一遍阅读儿童小说的快乐。

快乐并忧伤,或者说快乐并思想,这是作者对自己写作儿童小说的要求。不有趣不行,仅仅有趣更不行,她的文字和人物在孩子心里留下来,很多年后还能记住,在回忆童年时,心里有一种温暖和感动。

在我心中,好孩子有纯真的品格,有孩子的天性,当然有缺点,但更有没被磨去的天真。努力过、拼搏过,别人遇到困难时毫不犹豫出手相助。这样的孩子才是真正的好孩子!

第12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我深受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金铃的女孩子从普通学生变成好孩子,这之间金铃一直努力。金铃是一个活泼,胖嘟嘟的女孩儿,她最大的特点就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话题。金铃也很有爱心,有一次她还把领居家的小女孩幸幸带回了家,害的那家人还以为幸幸丢了呢。金铃作文写得非常好,每次老师都把她的作文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但他数学学得很马虎,所以他、她一直很努力学好数学,变成好孩子。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学校要模拟毕业考试,考试进行时,教师的窗子是开着的,金铃一不留神,卷子突然飞了起来飞出了窗外,教室里一片混乱,另一个教室窗子也开着,搞得俩个班都混乱了。看!金铃多有意思啊!

我觉得我们也要像金铃一样,努力做个好孩子!

第13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在许多大人的眼里,自己的孩子学习好,就是自己的骄傲,父母的最大愿望就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故事的主人公-----金铃,她的父母也不例外。

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11岁就读六年级,说明她的爸爸妈妈也像一些人一样,把孩子提早送进了学校的大门。金铃身高1.55米,体重50千克,是标准的重量级选手。虽然她胖,但她并不自卑,反而阳光,乐观。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与纯洁,和家长、老师进行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像金铃这样的人很多,虽然自身有缺点,但他们仍然乐观向上。我的同座位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成绩一般,说话有点结巴,但十分喜欢乐于助人,经常为班级做事,搬水、打扫卫生,擦黑板等等,他总是天天咧开那嘴巴憨笑。我认为他就是一个好孩子。

凡是做孩子的,并且上了学了都是那么讨厌作业、考试、默写,天天盼着放假的。故事中的杨小丽是金铃的好朋友,最后一个儿童节那天,她来了例假,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样叫例假,但我知道来了例假就是大人了。杨小丽向金铃哭诉的那段话,是每个孩子的心声。

这本书道出了许多孩子的心声,他们渴望快乐,却被成绩这块“大石头”压在了下面。可成绩不代表一切,书中写了一个学习成绩一惯出色的研究生因偷窃电脑被人发现,居然丧心病狂杀死了一个目者,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啊。我要做好孩子,不仅要做学习好的好孩子,更要做品德好的好孩子!

第14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家,才刚翻开这本书,我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6年级的小学生金铃在即将面临小升初考试时,与同学,与老师的关系,以及平时发生的一些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个成绩中等,丢三落四,但很善良,很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她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喜欢的好孩子,做出许多努力。在小学的最后一年里获得了许多收获。

我很喜欢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因为她遇事冷静,在第五篇中,金铃一不小心把补习班的事说漏了嘴,就这样一传二,二传三,补习班的人越来越多,老师不得不把补习班转移到了张灵灵的家里。一天老师来晚了,刘娅如,胡梅等人,因为一些小事引起了扔垫子事件,金铃和尚。

海被冤枉,受了惩罚,后来金铃通过自己的智慧,澄清了这件事。经过这件事后,金铃发誓要做个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学到了金铃的善良,乐于助人的品质,也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想做一个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优秀。成绩好是好孩子一种,知识多也是好孩子的一种,像金铃这种,品德好也是好孩子特点的一种。

第15篇:《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我们找了个光线明亮的路灯,拿出来事先准备好的垫子坐下!”另一个说:“现在不是活的挺好吗。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作文枫叶,那曾经火热的心。550字作文比如说那次我和他打羽毛球,比分是8:9;谁知我刚走进厕所,厕所里的那个马桶爆炸,炸得我浑身都是屎。最后,我们在那长长的林荫道上准备作告别,我们靠在了一起,露出了勉强的笑容,但脸上依然有着清晰的泪痕,就这样,我们在夕阳底下互相倾诉着不舍与那些抑制不住的情感。

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升学考试前的奋斗过程,用各种方法来提高自己的成绩。金铃的成绩不好,但她很善良,曾把无家可归的邻家女孩带回家里。尽管是自己不太喜欢的老师,但在老师生病是第一个去看她,这么善良可爱的女孩谁不喜欢呢?但相比之下,我就没她那么善良、热心肠了。金铃在公交车上一定会把座位让给需要的人,而我,每次做公交车都死守着座位,生怕被别人抢走,真是惭愧啊!金铃的热心肠是众所周知的,无论认不认识,只要有困难金玲就会帮助他(她)。这一点,我就更惭愧了!一次,我回家时,看见一个老奶奶提着一袋东西吃力的爬楼梯,我想帮老奶奶一下,可我说不出口,转念一想:“我又不认识她,干嘛要帮她?”这样想着,我就没管那个老奶奶,转身进了家门。跟金铃相比,我对她可谓佩服得五体投地。金铃不仅善良、热心肠,而且还很勇敢。

我读完这本书后,暗自佩服金铃的勇敢,可这时我就会想起那件事。那天,我坐公交车回家,看见了一个正在向乘客伸出魔爪的小偷。我本想揭发他,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被镇住了,便没说什么。眼看着乘客的东西被偷走,小偷逃之夭夭,我很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揭发小偷?这一点我要向金铃学习。读完这本书,金铃的善良和勇敢打动了我,令我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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