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19 18:52:13

第1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字叫乔若莎,她从小就很贫穷,她的父亲和母亲在她很小就已经去世了,乔若莎很小就住在孤儿里,在她14岁的时候就把孤儿院里的课程读完了。李皮太太决定让乔若莎上大学,然后乔若莎得到了长腿叔叔和李皮太太的资助学费上了大学。乔若莎到了大学非常高兴,她每周都非常认真的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从来都不要求长腿叔叔给她回信,虽然很失望但是在大学她还认识了很多朋友。

乔若莎一直想见到长腿叔叔,终于有机会可以见到长腿叔叔了,她写了一份情书去见长腿叔叔,而且他们还互送了礼物,然后他们他们相爱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长腿叔叔——杰夫少爷。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他帮助茱蒂上大学,帮助茱蒂身边的贫困家庭。茱蒂是一个爱写作的女孩,她最后写的小说出版了,挣了一千美元。我喜欢这里面的人物,茱蒂虽然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长大,但她成长为一个很有才华、懂事、乖巧的好女孩,她很出色,很优秀。我要向茱蒂学习,向长腿叔叔学习。

第2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虽然是写信得一本书,可是我十分喜欢。

《长腿叔叔》里面的主人公是乔若莎她是一名孤儿,他很想有一个家,结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帮乔若莎上了大学,还给他零用钱在大学里乔若莎每一天都很愉快!也用男人给她的零用钱买了一些她以前没有用过的东西,在大学里很无聊,就想写一本书,结果真的被录选了。

这一学期很快就过完了,那个男人就把乔若莎安排到了洛克威洛农庄,她在哪里体会到了在农庄里的欢乐,她在那里去郊外钓鱼……反正很欢乐。

暑假很快就过完了,乔若莎又回到了大学里,过了几天乔若莎的同学茱莉亚的叔叔来了,茱莉亚就让乔若莎来带他参观她们的学校,在学校里乔若莎又写了一本书,可惜没录选。

很快这一学期又结束了,乔若莎的同学邀请他去阿迪郎得克露营,可是那个男人还是让乔若莎去洛克威洛农庄去,乔若莎十分难过。

最终主人公乔若莎去见那个男人,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茱莉亚的叔叔。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十分好!

第3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故事中的小女孩叫乔若莎,她是个孤儿。所以她从小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孤儿院里有个人对乔若莎特别苛刻,她是李皮太太。每个星期三她都让乔若莎干很多活,又是扫地,又是擦桌子,忙个不停。

到了乔若莎上大学的年龄是,出现了一位好心的叔叔,他提供乔若莎四年里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他不想告诉孤儿院里的人他的真实姓名,但他要求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告诉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乔若莎写信只好称呼他长腿叔叔,而且长腿叔叔永远都不会给她回信。

我阅读了一封又一封乔若莎写给长腿叔叔的信。她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孤儿院生活的比较艰苦,但是她一直是个刻苦学习,积极乐观的女孩子,虽然有时有点忧郁。但在大学里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她有单独的房间不用再和二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小房间里了。她有了新的同学而且还改了名字叫朱蒂·艾伯特,她还想忘掉过去悲惨的生活。她入选了篮球队还有了新衣服……

我觉得和乔若莎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呀!因为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我有爸爸妈妈每天陪着我,爷爷奶奶爱我,外婆外爷疼我。拥有很多乔若莎都没有的东西,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学习乔若莎的吃苦耐劳,刻苦学习,积极上进的生活态度。

第4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因此,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快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知道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知道: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伤心、希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后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知道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知道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因此,我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快乐!!

第5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由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本文为我们讲述了朱蒂从小就住在孤儿院,她18岁那年,因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使一位好心的董事——史密斯先生决定供她读大学。

但是,前提条件是她必须每个月寄给他(被朱蒂称作“长腿叔叔”)一封信。当朱蒂发现她不会收到回信时,不免多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直到遇见谈吐不凡的杰夫,才重新联络。当她要向杰夫告白时,发现长腿叔叔竟是——杰夫。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朱蒂,虽然她是个孤儿但她很坚强很满足很乐观,很积极进取。因为当她明白自己就是个孤儿,当一切变为零,她就需要新开始,重新新奋斗,重新新生活。面对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她用那种积极向上的心去改变了一切,创造了幸福。

在生活中,有三类人,第一类是消极的人,第二类是积极的人,第三类是时积极时消极的人,我就属于第三种人。这三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许多不能割舍的东西。

在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一定要向朱蒂一样乐观开朗,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第6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

它的主要内容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提供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弃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第7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这本书和其他的书不一样,除了开头是简单的叙述,其他章节都是由一封封信组成的`。让读者觉得自己就成了长腿叔叔,有什么比读到那样的文字更令人开心的呢?虽然这本书没有精美的图画,但是信件里那生动的文字却让我身临其境。小杰露莎一天一天地长大,偶尔也会干点小小的坏事、冲长腿叔叔发些脾气、也许还会自作主张、自己偷跑出去玩等等。但她的本性是善良的,她只是不喜欢别人命令他。她有自己的信仰,但她信仰的神都被别人当做傻瓜。最后她也成功的成为了《月刊》的编辑,成了长腿叔叔的骄傲。

我觉得这本书特别有意思,它可以让我们随着小杰露莎的脚步,一起走过她人生的高潮和低谷。它还可以让像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复习一下写信的方式方法呢,我喜欢这本《长腿叔叔》。

第8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第9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已经去世了,乔若莎很小就住在孤儿里,在她14岁的时候就把孤儿院里的课程读完了。李皮太太决定让乔若莎上大学,然后乔若莎得到了长腿叔叔和李皮太太的资助学费上了大学。乔若莎到了大学十分高兴,她每周都十分认真的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从来都不要求长腿叔叔给她回信,虽然很失望可是在大学她还认识了很多朋友。

乔若莎一向想见到长腿叔叔,最终有机会能够见到长腿叔叔了,她写了一份情书去见长腿叔叔,并且他们还互送了礼物,然后他们他们相爱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长腿叔叔——杰夫少爷。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他帮忙茱蒂上大学,帮忙茱蒂身边的贫困家庭。茱蒂是一个爱写作的女孩,她最终写的小说出版了,挣了一千美元。我喜欢那里面的人物,茱蒂虽然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长大,但她成长为一个很有才华、懂事、乖巧的好女孩,她很出色,很优秀。我要向茱蒂学习,向长腿叔叔学习。

第10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上一星期六,我读了美国作家珍·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他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它主要讲述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她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由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在信中称他为“长腿叔叔”。她一直努力学习,争取学校的奖学金,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同事,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不久,一位男性朋友向她求婚。没想到,这位男性是她信中的“长腿叔叔”,而她一直不知道,“长腿叔叔”是她最喜欢的人—“查比小少爷”……

这本书告诉我们:创造奇迹并不困难,只要积极向上的生活,自己就是生活中的强者,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奇迹。

第11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长腿叔叔》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好书。作者是琴。韦伯斯特。其实,这是讲一个女孩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乔诺莎,她高中毕业,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可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乔诺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来“长腿先生”就是杰夫少爷——她的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乔诺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让我懂得: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不要放弃,要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你是最棒的!”

第12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今天,我认真地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我喜欢其中的人物乔诺莎,因为乔诺莎是一个孤儿,她懂得感恩和珍惜,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乱花钱。

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七什圣诞礼物》,其中讲到乔诺莎在过圣诞节前,她寄了一封信给长腿叔叔,等了好久好久才收到了回信,乔诺莎找开信封,就意外的看见五个闪闪发光的金币,乔诺莎就用这五个金币买了一只手表、一本诗集、一个水壶、一条小毯子、五百张黄色稿纸、一本同义词词典、还有一双丝袜。乔诺莎把这七样东西当做是长腿叔叔送给她的圣诞礼物,乔诺莎把它们想像成爸爸、妈妈、祖母……送的礼物,过上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乔诺莎再也觉得自己是个孤儿了。

我觉得乔诺莎虽然是个孤儿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懂得珍惜长腿叔叔给她的一切,并且养成了开朗、活泼的性格,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要向她学习,懂得爸爸、妈妈赚钱有多么辛苦,知道感恩爸爸、妈妈抚养我很辛苦,同时也要懂得珍惜所有的一切的时间,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第13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所以,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欢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明白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明白: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悲痛、期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终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明白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明白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所以,我真期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欢乐!

第14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就看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

这本书的作者是珍·韦伯斯特。主要讲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他收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有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在信中戏称他为“长腿叔叔”。

朱丽莎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一直努力学习,争取学校的奖学金,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一位男性朋友的青眯。最后,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向她求婚的男性朋友,竟然就是她信中的“长腿叔叔”,而朱丽莎一直只知道他是“查比小少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创造奇迹并不难,只要积极向上地活着,自己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奇迹。

第15篇:长腿叔叔读后感

这学期我们从5月16日到5月二十几我们把这本书读完了,主人公有茱蒂·艾伯特,长腿叔叔,以及她的同学。

茱蒂·艾伯特她是一个谦虚、心地善良、活泼开朗、坚强、细心……的小女孩儿,李皮太太给孩子取姓氏时,都是在电话本里找——您要是翻开第一页就能找到艾伯特;名字呢,她总是信手拈来,乔若莎就是他从一块墓碑上看到的。所以乔若莎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乔若莎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茱蒂!我想,叫茱蒂的女还应该长得甜甜蜜蜜,有一双蓝眼睛,一辈子无忧无虑。她去过了好多的地方,比如说洛克威洛农庄……她觉得唯一的亲人就是长腿叔叔,他能把一些支票给茱蒂用,如果茱蒂没买到东西的时候长腿叔叔会把钱给她……这真是个富有的叔叔。茱蒂是一个善良、狡猾、细心、坚强、勇敢、爱打扮、坚持到底的女孩子,在我见过的女孩中茱蒂是最勇敢、最细心、最善良、最……

总之一句话,茱蒂见到长腿叔叔以后变得幸福起来了,每天坚持写一封信,语言也变得好多了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我的缺点了——不够细心,我也找到自己的优点了善良、做事坚持到底。我要把我的某些缺点改成美的优点,那该多好啊!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每天也要坚持写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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