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19 17:02:40

第1篇:《家》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正因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性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咱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一样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我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用心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忙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齐,过着愉悦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我纯洁的感情,不惜抛弃自我的性命也不愿毁了自我,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取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后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下,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我的主人,不好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最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感情,牺牲了一个原本完美的性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性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我把愉悦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咱们正处于完美的青春岁月中,咱们充满了激情,咱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我的源泉吧!

第2篇:《家》读后感

傅斯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学者和卓有成就的历史学家、教育家。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岁月中人们对他了解甚少。1919年元旦,新潮问世。第一期出版后,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傅斯年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发表了《怎样做白话文》、《中国文艺界之病根》、《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等文章,并创作了《深秋永定门城上晚景》、《老头子和小孩子》、《心悸》、《心不悸了》等自由体新诗。在北大师生中,文言功底差而赞成白话文的多,文言文写得好却赞成白话文的就极少,而傅就属于后者。他虽然国学根底很厚,文言文写得很精彩,但却深知提倡白话文是文学革新和学术革命的关键,所以才追随胡、鲁、陈等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积极倡导白话文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阻力也是很大的。其中,最顽固的要算文学系的黄侃教授。在一次讲课中,黄反对胡适提倡白话文,并赞美文言文的高明。他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而用文言则仅需“妻丧速归”4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以省三分之二。

火烧赵家楼将五四运动推向高潮,不过,傅斯年并未继续学生领袖之路,他志不在政治,而在于学问,

。傅斯年讲授《中国文学史》,并没有现成的讲义,常常需要刻钢板油印讲义。他不仅授课受欢迎,而且十分关心学生,对成绩优秀者奖掖有嘉。傅斯年不但是一位大气磅礴的学者,卓越的学术组织领导人,还是一位日常生活非常严谨的传统知识分子。

对于教育改革,傅斯年有自己的考虑。1949年3月,胡适由美国来台,两人对教育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傅以为,中国的学校制度,可以说是抄袭的,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模仿要用心,抄袭则随便。莫名其妙、兴之所至,便是学校制度的现状。胡适以为,世纪初的学校,章程译自日本,日本也是抄袭的,中国教育按这个行不通。民初,又学美国,结果长处没学来,短处却学了不少。每任教育部长上任,又有新见解、新作为,旧的不改,新的激增,使学生课程繁难,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

傅斯年说,从教育宗旨看,中国仍是传统的读书做官论,于是认字的越多,学校办得越多,社会寄生虫越多。衡量一个学校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学生是否具有运用课本知识动手实干的能力,二是能否将所学知识与课本知识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学生成为社会废物和游民。教改的另一原则,则是教育大众化,以奖学金解决寒门学子的入学与上进。

他办的四件大事,一是中山大学的文学院,二是史语所,三是北大复员,四是台大,都是最大的成绩。

傅斯年先生,伟大的教育家,读完他的经历,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他的“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会一直铭记在我心中。

第3篇:《家》读后感

记得暑假前,老师让我们读五本推荐书目。“噢,MyGod!有了它们“陪”在我身边,我是应该高兴还是悲伤呢?!这两个答案真是让我头疼欲裂啊!选哪一个好呢?”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复杂世界里面。老师刚让我发《暑假作业本》的时候,刚走出教室的她,丝毫没有察觉原本安静的班级,又成了同学们唠唠叨叨的“讨论会”。在吵吵闹闹的声音下,结束了一次“大扫除”,同学们一个个排着队,离开了校园。

我在回家的路上,又纠结于那个老问题,还是没有着落。

一回到家,我惊奇地发现了,没有去上班的妈妈:用夹子夹着蓬乱的头发,一身长长松大的睡衣,就差一个睡帽了!我暗暗地想着。

“噢,你回来啦。”

“我看过了你给我的单子,你要的五本书我都买好了。”

随即,我翻了一下《班级宠物一家亲》,挺好玩的!

“知道了,你让我看它,对不对?”

“太正确了!”

我拿起这本书,坐在床上看了起来。奇怪的是,我竟然也喜欢起这本书来。一天时间内,我就把书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李彦宽的小男孩,以前一直在养Q宠。一天,他的妈妈买回一只斑点狗,起名叫“牛牛”。养了一阵子后,他对小狗产生了感情。可这时候,李彦宽突然听见妈妈说,小狗是给“胖妞”陈佳佳的,而陈佳佳正是他的死对头。这句话,像晴天霹雳一样,让李彦宽震惊不已。为了不让小牛牛被妈妈送走,李彦宽和“冬瓜大总统”——杨自热一起商量,把牛牛“绑架”到冬瓜大总统的家里暂住几日。

就在这个计划开始实施之后,李彦宽久未露面的爸爸从国外出差回来了。浑然不觉的李彦宽,这才茅塞顿开:原来,妈妈说,她和爸爸离婚是一个玩笑。同时,牛牛原本就是妈妈送给自己的。

李彦宽认为,妈妈欺骗了他的感情。于是他在网上发出了一条帖子,大概内容是,他觉得,大人们以为小孩子养宠物只是用来玩的。其实,大人们错了。在孩子们看来,宠物是他们最好的伙伴。遇到困难或烦恼时,孩子们都会向这个小伙伴倾诉;而当孩子们孤单的时候,这些宠物又会体贴地陪伴在他们身边,以它们特有的方式,给孩子们安慰。

李彦宽与牛牛的经历,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是,对于他的感受,我也能体会到。因为,我家也养了一只叫文文的小狗。妈妈曾经也拿我开玩笑,说要把小狗送人。当时,我一下子就着急了。

与小狗相处的过程中,我体会到,它对我的依赖与忠心。每天一进家门,第一个冲上来迎接我的总是它;每当我感到伤心时,它总会叼着玩具跑来,试图逗我开心。

到现在,“文文”到我家已经两年多了,它也从一只小狗崽,升级成了狗妈。而“文文”也变得不如以前漂亮可爱了。但是,它对于我来说越来越重要。它已经成为我们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实,我是想告诉大家,动物与我们人类是可以沟通的。只要你用这份爱心和耐心对待身边的小动物们,你不但能听懂它们的语言,更能获得它们对你的信任与爱!

第4篇:《家》读后感

一个冬日的午后,阳光静谧,透过薄纱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一切都是慵懒的样子。目光被浅蓝色的封面所吸引。蓝,如同它的书名一般孤独。封面赫然印着“就是这本书!日本人气第一的作家!”,“十年前的梦想,如果还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燃烧吧。”不得不说,这类博眼球的字句,对于当时还沉迷于心灵鸡汤的我确实很具吸引力。

慢慢翻阅,渐渐被故事情节所吸引。作者以细腻的感情,平实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写书十年,仍寂寂无名的小说家——耕平和他虽还在上小学,却无比懂事可人的儿子——小驰之间的生活琐事。平淡之中,透漏着一个无名作家靠微薄收入养家的艰辛,虽然小说不被看好,从未加印,但耕平仍坚持着写作。同时,妻子离奇的死亡,成为耕平内心挥之不去的疑惑。

一个从不加印,甚至被减印的作家,总也写不出卖座的作品,而身边的朋友却好像轻而易举就能写出很棒的东西,经济上和心理上的焦虑及压抑,连上小学的儿子都能感受到,时常被儿子的调侃、安慰。在自己小说截稿之际,阅读了一位青年作家同样以自己家庭为原型写的小说,那种笔触、那样的情节安排,让耕平自叹不如,内心一度无法平静,无数次的否定自己,甚至低落消沉到无法修改自己的小说。

好在他有一群力挺他的朋友,一个细腻懂事的小暖男,他们时常安慰他,给他动力。小驰为了让老爸散散心,求助于椿,一起与野外郊游,为老爸制造约会的机会。经历过一次与日本文坛重要大奖擦肩而过的耕平,也渐渐明白了“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一次。”

最后,《父与子》获得了第一百五十届直木奖,是单独奖项。当他在记者会上时,他的儿子小驰坐在老爸的腿上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老爸在家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时。他说“经常在家自言自语的说,写不下去了,书卖不出了,自己没有才华啊什么的”。当记者都被他的回答逗乐的时候,他继续说:“但是老妈死了以后,老爸一个人照顾着家里,照顾着我。虽然我也有经历过一些痛苦,但对我来说,老爸是最棒的,最强大的爸爸。”

小说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花哨的修辞手法,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好像生活中最常见的一杯白开水,无味但却最实在。小说没有大起大落的命运转折,没有曲折离奇的感情故事,缓缓讲述着一个以写作为生的单亲父亲,带着儿子过着平凡生活——送孩子上学、做饭洗衣服、和朋友聚会、念叨没钱还房贷、截稿之前熬大夜、首次提名后的忐忑等等。或许就是这种完全契合我们平常生活状态的情节,才这般引人入胜。

第5篇:《家》读后感

湖南大学,在我高考之前我并不知道它的存在,我就是属于那种为了考大学而考大学的人。选择了湖大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喜欢它,只是因为选择它可以使我的高考分数得到充分的利用。

来到湖大的我是迷茫的,没有目标的,如从高考这个巨大魔圈里跳出来的幸存者。可是当我来到了湖大并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就知道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所以选择了它我不后悔。在《我的大学我的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湖南大学那独特的魅力。厚重的历史文化,浓浓的书香气息,没有一处不吸引着我,它就像是一位穿了诱人旗袍的充满了古典风韵的美女。我已被它深深地折服,我坚定地相信,在这里我会收获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想到我们伟大毛主席曾在这片土地有过理想,我真的是发自内心地感到骄傲。顿时,我希望我的梦想在这里发芽。

千年学府,百年名校绝对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地处儒道佛争相进驻的岳麓大地的岳麓书院最能撼动我的心灵。它是天下四大书院之首,它也不愧为天下四大书院之首,它绝对衬得上这个名号。我曾和同学一起去感受它的古典美,不得不说真的很美,美到我忘了去看每一个景点的名字。那时我在想原来在我们的家门口还有这样一个让人为之沉醉的地方。

麓山巍巍,湘水泱泱动听的校歌时时回荡在我的脑海,它凝聚了中西方文化的两种迷人魅力,将湖南大学独特风韵展现的分外迷人。我不得不为之驻足,为之定神,我的校园之歌,我的家园之歌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爱晚亭坐落在岳麓山的清风峡中,它与安徽滁州的醉翁亭,北京的陶然亭和杭州西湖的湖心亭并称中国四大名亭,都因文人雅士的诗歌文章而扬名天下。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它竟然是革命活动的圣地,这里有过伟大毛主席革命的足迹,顿起敬意。而我第一次走入其中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爱晚二字让我想起了我那似乎有些许悲凉的过去。爱晚,我相信在这片土地属于我的那份爱不会晚。可能我的想法有一些幼稚,但我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还有自卑亭,我不知为何它有这样一个名字。但似乎它有一种发人深思的魅力,顿时我明白了其中的含义,自卑亭不自卑。

在湖大我真的有一种家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种种迷人的风景,更多的是因为这里有那么多的可爱的家人,真挚的脸庞,温暖的笑容,有种不容忽视的温馨。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我想幼稚地说一句我很开心,我很幸福。

昔日楚材之盛,今之楚材更当奋起。楚材之盛让我感到在这里读书是一种压力,更增万分动力。我的大学就是家,一个温暖的家。

第6篇:《家》读后感

《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第十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哥哥有个儿子叫孔篾,他与宓子贱一起做官。孔子到孔篾那里去,问他说:“你自从做官以来,有何得失?”孔篾回答说:“没有所得,却有三个所失。公事一件接着一件,以前学到的知识哪里有时间去实践呢?因此,所学知识无法理解明白。”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真是和孔篾的感受一样一样的呀,自从来到新的'学校,总感觉学校通知一个接一个,过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生活,活在了完成任务里,失去自我的主导性,曾不止一次感叹这样的环境缺少了自我成长的时间。

孔篾接着说:“获得的俸禄太少,连稀饭都没法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间日渐疏远;公务大多急迫紧要,不能抽出时间去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渐渐缺失。我所说的三个所失,指的就是这些。”孔篾说的这两个所失我也有同感,因为工作忙碌,减少了与亲人朋友的相聚和联系,有时也挺困惑,感觉很难两全。真想听听孔子老人家是怎么评价孔篾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听了很不高兴。孔篾说的都是实情,孔子为什么会不高兴呢?带着疑惑我往下看。

孔子又到宓子贱那里去,问了与孔篾同样的问题。宓子贱回答道:“自从做官以来,没有所失,却有三个所得。以前记诵学到的知识,现在有机会得以实践,因此所学知识更加明白;把所得到的俸禄拿去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情愈加亲密;虽然公务缠身,但仍兼顾到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更加深厚。”天呢,同样的问题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孔篾和宓子贱都做官,工作环境是差不多的,一个是“三失”,一个是“三得”,怎么会这样呢?孔子对他俩的评价也是不同的,听完孔篾的回答孔子很不高兴,听完宓子贱的回答,孔子感慨地评价:“真是个君子啊!”足以看出孔子对宓子贱做法的认同。

读完这个故事,一直在想:“失”与“得”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我如何才能在孔篾的感觉中渐渐走向宓子贱?最后,我理出了两点:1。积极思维;2。秩序感。

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总有不如意的时候,我们要么屈服于环境,要么想办法战胜环境。如今,“忙”成了生活的主旋律,“瞎忙”成了生活的主调,宓子贱可以从忙碌中做到“学而时习之”,收获了真知,我可以向他学习把一些工作看成实践的好机会,两者做到有机结合,既完成了工作任务,又进行了教育教学实践,岂不美哉。

为什么相似的环境里,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为什么孔篾总是不能从忙碌中抽出身去做一些自己事?我想原因之一可能是缺乏秩序感。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一天该做什么,不能弄清事情的轻重缓急,那么这一天就会是盲目的忙,忙得不知其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天列个计划,清楚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是什么,着急做的事是什么,常规性的事是什么,就会有个清楚的规划,就会充实而明白。

少些消极想法和思维定势,积极面对,讲究方法,生活就会朝着自己希望的样子去发展,感谢这个故事带给我的启发。

第7篇:《家》读后感

书是阶梯,帮我们登上知识的高峰;书是小舟,帮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而《肩挑一个家》就像一盏明灯,它深深的吸引了我,帮我照亮前进的道路。

——题记

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青花瓷杯,房间里热气缭绕,淡淡的茶香味儿扑鼻而来。此时此刻,我欣赏着《肩挑一个家》那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人间真情,静静地沉浸在故事里。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杨玉慧姐姐、华灵姐姐、胡继汕哥哥……给我们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感人事迹:

杨玉慧姐姐,勤奋好学。在她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和爷爷奶奶妈妈过着安详的日子。有一天,妈妈突然神秘失踪了。为了寻找自己疼爱的妈妈,她带了三百元钱踏上了寻母之路。刚出汽车站,她恍然发现自己身上的三百元钱被偷了。聪明的她很快发现一个胡子大叔就是幕后黑手。于是,她假装参加盗窃团伙,趁大家不注意,她报了警。结果,孩子解救,大叔被抓,钱被追回,玉慧立了一大功。

华灵姐姐,大家都称赞她是一个有着浓浓爱心的“少年义工”。西南干旱,是她,第一个在全校发出倡议,为灾区的小朋友送去生命的清泉;义工联里,叔叔阿姨眼里的那个“小精灵”是她;敬老院里,老人心窝里的那个“小妮子”是她;福利院里,孤儿嘴里最亲密的那个“小姐姐”还是她。在华灵的带动下,学校的义工队伍在不断壮大……

胡继汕哥哥,品学兼优。他刚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借钱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好出去打工。家里的日子刚平稳不久,爸爸换上了腰间盘突出,眼看情况紧急,幼小的他骑着三轮车拉着爸爸就走,让爸爸心疼不已。生活渐渐平静下来,小继汕又挑起了生活的重担,过了一天又一天。

读完这本书,我轻轻合上它,又轻轻地抚摸着她。心里不禁呼吁:哥哥姐姐们真了不起,你们自强不息,你们是我学习的好榜样!看着你们那感人肺腑的故事,我觉得你们多么像咱们江苏省的“省花”——美丽的茉莉花呀!起先,他们是一个个小花苞。然后,他们在阳光雨露下,变成了一朵朵,一丛丛,一簇簇美丽芬芳的茉莉花,沁人心脾,深受爱戴!

在这些温暖得直抵人心的文字下,我渐渐地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误到了人世间的道理。不知不觉中,我迅速地长大了。星期天下午,妈妈带我去老子山温泉中心泡温泉,我在那里玩的不亦乐乎。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玩了两个小时。由于,在温泉里呆的时间过长,容易头晕呕吐,于是我们就准备去浴室冲澡了。刚从温泉里出来,感觉有点冷,可是我和妈妈只带了一条浴巾。妈妈二话不说,就把浴巾披在了我的身上。我看见妈妈冻得直发抖,便问:“妈妈,你很冷吗?要不然我把浴巾给你吧!”“不用了,你身体弱,不能冻着,我是大人,身体好,你披着吧!”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妈妈还是披上了浴巾向浴室走去……

是的,我也要像哥哥姐姐那样,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用着最稚嫩的肩膀,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要成为一朵芳香宜人的茉莉花,在祖国的大地上尽情地绽放!

第8篇:《家》读后感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9篇:《家》读后感

20××年距离我国全面达成小康还有3年时间,在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中,我们也不能忘了“本”——传统文化精神。为了号召学校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旅游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同学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花园,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第10篇:《家》读后感

昨天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外婆的家》,剧情一般说感人其实也还好,但是给我的感觉却很不一样,因为它就像描写我的过去的生活一样。

我的外婆,一个盲人,一个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盲人,一个在深山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盲人。你们或许很难想象她是怎么生活的,但是她的确就是这样生活过来了,菜园的菜不会比你家的差,家里不会比你的家脏,煮的饭也不会比你所吃过的任何一顿差。

小时候,我很不能理解婆婆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那里,不与外界交流,妈妈一次次的请求把外婆接到家里去,都被拒绝。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骑着自行车把我带到外婆家,那时候,我很不喜欢那里的人和事还有环境,感觉没有安全感,甚至夜里会听见狼的叫声。每次去我都会嚎啕大哭,记得有一次,妈妈把我放在外婆家一个礼拜,我哭着看着妈妈离开我的视线,整天就只知道发呆,躺在那张已经坏了的躺椅上,外婆家门前有两棵松树,两棵树之间构成一道空隙,我每天就望着他们想着妈妈什么时候能来接我回家,外婆很是勤快的做饭洗衣,而卧,若无其事,甚至不喜欢在外婆的家里多呆一分钟,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长满草长满树的荒山野岭。在那几天中,外婆尽量满足我的需要,做我喜欢吃的龙虾,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那时候弄龙虾是件相当麻烦的事情,可是,为了我~~~外婆~~~

过了几天,妈妈来了,接我走了,那时候的窝心里有种高兴,可是却也有种悲伤的情绪在纠缠,看着外婆看不见的双眼,我的眼角泛起了泪花,外婆走着路浮着拐杖,没走出一步都要探一下前方的不明物体。

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个青山绿水相依的深山老林,我喜欢坐在树下听着蝉鸣,喜欢拿着那张坏的躺椅躺在树林中间,茂密的树林挡住了强烈的阳光,你能想象出那种凉爽的感觉吗,以后那里就是我的专属度假村了,每年的夏天我都会去呆上一段时间,为了体验那种远离尘嚣的凉爽安逸,更重要的是我的外婆,我好想你。我学会做菜,外婆很喜欢我的青椒土豆炒肉丝,我的朋友以为我是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忙才学会弄几道菜的,其实,是因为我的外婆,我总想外婆吃到我弄的菜开心的样子,那仿佛是我得到的最宝贵的财富。

外婆家那边的铁路开通了,每天都可以听到轰隆隆的火车撞轨声,给那样人烟稀少的老林带来了一份热闹,于是我每次去的时候,喜欢躺在铁轨附近的树林里,看火车经过的情形,我喜欢在铁轨上刻上不开心和开心的事情,让火车带走我的喜怒哀乐,如今,不知道那里怎么样了,曾经的话语还在吗。

外婆走了,安详的走了,走之前没有什么痛苦,我明白,外婆的一生都在这里,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老林,外婆的最宝贵的年华以及最苍老的年华都在这里,我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外婆不肯走不肯去她的子女们家中,现在我明白了,她已经和这边老林融为一体,不能分割,离开了她,外婆的生活将不知何去何从,我也热爱这片老林,它有着我的太多的童年记忆,快乐、伤悲。

第11篇:《家》读后感

前些日子,读了汪曾褀的短篇小说《鉴赏家》,顿时被叶三这位独特的“鉴赏家”的形象吸引了:他热爱生活,走乡串户卖水果三十多年,留意人间幽微、草木细情;他品行高尚,卖水果得四时之先,果大新鲜,童叟无欺;他喜爱艺术,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对美的追求纯粹率真……从叶三身上我深刻体会到,对美的纯粹深沉、不涉功利的爱,才是一个真正的鉴赏家的本质所在。

细读《鉴赏家》,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人物:四爷季陶民和果贩叶三。季陶民在当时已是久负盛名的画家,住在大红门里,他为人旷达超脱、忘情于丹青,而叶三位居社会底层,热爱生活,以贩卖水果为生。社会地位悬殊的二人没有雅俗之别,只因画家季陶民作画时喜欢喝酒,喝酒时只用果子做下酒菜结识。在相处中,两人意趣相投、惺惺相惜,季陶民欣赏叶三对美纯粹率真的鉴赏,欣赏叶三出自肺腑的不阿谀谄媚,视他为“真懂画的人”,总对他另眼相看;叶三更是欣赏四爷的画,四爷画得不满意团掉的,他都捡起收集起来,四爷死后画价大增,很多慕名前来买画的人,但叶三一幅也不卖、多少钱都不卖,而是自己死后与四爷的画一起装进棺材同埋葬。

其实,刚读完这个故事,感动我的是四爷与叶三这两个不同“生活圈”的人,却像伯牙与子期一样有着共同的喜好,并再次传颂了一段高山流水觅知音的传奇,但随着再次深读故事,最吸引我的还是人物叶三,这位能凭借内心本真表达对喜爱艺术执著的“鉴赏家”。

古往今来,人们对于美的鉴赏和追求,无国度、贵贱、年龄之分,美好的艺术如同一座座无形的桥梁和纽带,能让惺惺相惜的心灵彼此通融。如我国的国粹京剧、武术、书法、中医、围棋等已经都誉满中外;丝绸之路将我国的瓷器、丝绸、茶叶、农耕等文明产物外输传承。当然,这些被国外人普遍接受发扬的艺术若无自身魅力,无民众基础,无艺术的民族性、民间性,也不会被广为流传,更不会被国外人士称赞不绝。

鉴赏家,顾名思义是对文物、艺术品等的鉴定和欣赏的专家。那么作为鉴赏家就要求必须具有鉴定和欣赏两个关键环节,懂得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如今,纵观我们身边的一些自诩鉴赏水平高的青少年,以走不寻常路线为傲,穿破洞衣服、戴夸张饰品、无厘头纹身全身皆是、暴力色情的动漫无所不知、嘴里还不停哼哈一些不入流的美……这仅仅是人云亦云的随波逐流,是没用真心来感受艺术的伪鉴赏,甚至是对美的歪曲诠释。而叶三,虽然是个卖水果的小贩,但是他对美的鉴赏,却是发自本心的热爱,值得年轻人尊重和学习。

在这纷杂的社会中,让我们和叶三一样,用本真的眼睛和心灵去欣赏和发现美,做一名真正的鉴赏者!

第12篇:《家》读后感

《家》读后感家,这个词给人的感觉非常温馨,。在没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巴金为这个词冠上了那么沉重的含义——牢笼。

这本书讲述了觉慧等几个新青年一代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和封建势力、旧礼教家庭的斗争。从文章的一开始,我就很强烈地感受到了觉慧那颗炙热跳动的心。觉慧和他周围的新青年们都受到了“五四”新思潮的影响,开始和封建的旧势力作斗争。他们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环境,想法、遭遇、行动也就各不相同。而巴金,把每个人的心思、个性都很好地表现了出来。在阅读的同时,我被吸引了进去。我开始体会着觉慧、觉民、琴等人的心情,有时甚至觉得我已经和他们融为了一体。每次看到觉慧他们有困难的时候,我都会一起和他们想办法。有时,我还会想如果我处在那个环境,我会这样做吗?可能我就会像觉新那样,实行那“无抵抗”主义了吧。在这些时候,我便更佩服他们的勇气与决心了。在这其中,也经历了许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最让我牢记的便是瑞珏的死。可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和觉新很像,所以她的死才会对我有这么大的感触。我觉得她大可不用这么凄惨的死去,却因为觉新的“无抵抗主义”就这样去了。在这时候,觉新的心震撼了,我的心也震撼了。

同时,我开始有那么一点狠觉新,狠他的“无抵抗主义”了。瑞珏是他爱的人啊,觉新却不去拯救她,不去帮助她。我觉得他应该向觉民、觉慧那样懂得起来反抗。而不是继续他的“无抵抗主义”!不然,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但还好,经历了瑞珏的死后,觉新悔改了。在最后,他帮助觉慧去了上海。同样,深爱着觉新的还有梅。而她似乎更加悲惨。在以前,她和觉新两个人是多么恩爱,却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而此生无缘。然后,她嫁给了别人——一个不爱她,她也不爱的男人。随后不久,她又做了寡妇。然后天天期盼自己早点死去。就这样,她真地死了,一点也不留情,就这样去了。当觉新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苍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梅那孤独的生命?让我们再来说说另一名可怜的女子:鸣凤。她很善良,柔中带刚。但死法也太让人惨不忍睹了。那么一个可爱的少女,只有十六岁啊!而她却被逼迫去嫁给一个老头子做姨太太!这时,我和她想的一样了——去找觉慧商量。可谁知觉慧竟然会那样的忙,而且根本没有时间听她诉苦。也就是这样,她一步步来到了河边。在我心里一边叫着“不要!”的时候,就那样跳了下去……可能因为我是女孩吧,对于这三位可怜的女人,我能体会到她们无助的心情。也对她们三个的死很有感触。

我们现在应该庆幸自己生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年代里。这样一个不在重男轻女、言论自由、可以去追求自己理想的年代。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去把自己的一生精彩地过完!

第13篇:《家》读后感

读《家》一书对高觉新有了极深的同情,也产生了对他的钦佩之情。同时,家在不同人眼里是不同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温暖的依靠,是可以放松,休闲,解压的小木屋,是幸福,是快乐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赖以生存的寄居地,是在风雨后能给予你安全感的安全屋,是安心的,是稳定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一个“窝”,虽不奢华却能得到慰藉,是满足,是圆满的。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

可在巴金眼里,“家”是“一片无尽的沙漠,又是一个狭小的牢笼。”在他眼里是不幸福,不快乐,不圆满的,有的只是无情冷酷和束缚。

在这个家里,有封建的祖父,谄媚的姨太,腐败的儿子和懦弱的孙子。可也有两个人,他们倡导和平自由的社会,他们就是觉民和觉慧。

他们曾迷茫,也曾痛苦,但他们勇于反抗,不肯接受这命运的束缚。觉民要和琴在一起,就不顾家的反对,最终他赢了;觉慧喜欢鸣凤未表达鸣凤就自杀了,他最终也选择远离这里到别处深造,他也赢了。可有一个人,他彻头彻尾的输了。他不像觉民全盘皆赢,也不像觉慧失一得九,他,全盘皆输。

他就是觉新,一个loser;也许,他在书中只是个次要的角色,也许,他只不过是作者就旧社会的一个例子,但是,他的存在就是铸就觉民两兄弟的新社会主义的人。

他作为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被迫结婚,放弃了梅,好不容易适应了歪曲的生活又扛上了“社会栋梁”这个担子,适应了工作又要管理杂事,好不容易将一切处理的井井有条远嫁外地的梅回来又勾起了昔日回忆,可最终梅郁郁寡欢而死,而不久后,瑞钰又因难产而死,只剩下他一个人“苟活于世”。他总是在痛苦时得到一丝安慰,又在最开心时跌入谷底。

有人说他懦弱,说他不反抗,自己弟弟也嘲笑他为“无抵抗主义者”,但我认为他是想反抗的,只是年少懵懂,不谙世事,所以才不会反抗,他是旧社会一位受害者,却仍要受冷眼和嘲笑,我替他抱不平。

我认为觉新是一个默默付出者,为了大“家”不辞辛苦工作,又忍受着亲人的讥讽,不容易,很少有人了解他。对比民国教育家陈布雷他更为凄惨,陈布雷还真正风光快乐过,可他却从头至尾一直苦痛着。而最后,他也替觉慧料理好一切,放手让觉慧远去,可留下的,只有“家”的重担和数不清的孤寂岁月。

他是家的主人吗?不,他只是一个服务者。

瑞钰也是个可怜人,因为丈夫的懦弱而丧失生命,至死未见丈夫和儿子,令人悲叹。

《家》这部作品读起来十分费力,因情节的大起大落导致我的心七上八下,时而激情澎湃,时而忧郁难过,时而痛心疾首,又时而悲痛欲绝。

《家》是一个时代的标签;《家》是一个不满的倾诉;《家》也是一个令我们抚今追昔、以史为鉴的珍宝。

《家》是本好书。

第14篇:《家》读后感

徐露黄昏渐渐笼罩了喧嚣了一天的校园,夕阳仿佛喝醉了酒一般的把远处的天空染成一片酡红。

马路上依旧车水马龙,鸣笛阵阵,疲倦了一天的人们匆匆地奔向属于他们家的方向!家,一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旧社会大宅院里的人们所寻找并且等待的不就是一个能给他们幸福的家?然而,当它成为一个走向灭亡的坟墓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告诉他们幸福究竟在哪里?他们被压迫,然而却无声地忍受着。封建礼教的大石头紧紧地压着,直至他们喘息不过,情愿被压死,他们也未曾想要反抗。当觉新在整个高家乃至整个旧社会面前甘心做一个毫不反抗的愚氓时,所要付出的代价自然是在牺牲了自己的同时也牺牲了两个心爱女人的生命。

夹在幸福和痛苦的夹缝中的他们,在现实的面前,究竟是应该幸福着痛苦的幸福,还是痛苦着幸福的痛苦?亦或是,他们该选择幸福着幸福的痛苦,还是痛苦着痛苦的幸福?也许,在他们的眼里,身居在这囚牢般幽暗的家里并不幸福,然而比起那些真正不幸的人,他们又是何等的幸福?究竟幸福和不幸之间隔着的距离有多长?那些在幸福和不幸间垂死挣扎的大宅院里的人们,他们看到的幸福又有多远?无数的人在旧社会的舞台上重复扮演着觉新的角色,而他们的命运也就在别人的主宰中渐渐走向陨落。

可当一切渐渐地走向灭亡的时候,当一切幸福都快在还未把握之前就逐渐消失的时候,新的思想却在悄悄地萌芽。一切的外来力量都指向了这“叛逆”的新思想,而无论将遭受多大的磨难,觉民、觉慧还有琴却始终都在为着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幸福在不断地奋斗着,抗争着。压迫有多重,梦就有多长。在其他人眼中无力的反抗终有一天会证明旧社会的梦魇将会在这一次次的反抗中走向覆灭。

于是,当其他人的思想在旧社会的大脚下惨遭蹂躏的时候,另一种年轻的思想正在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而当那只大脚发现它并向它踩去时,它却毫无畏惧,拼尽全力地往上冲,最终刺破封建的大脚,长成参天大树。“他们,他的哥哥和他的两个朋友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先前的一切仿佛是一场梦。”当觉慧踏上了那驶向新生活的船时,回首望去,往日的一切噩梦都结束了。他将来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里,接触未知的新的一切。他的反抗终于胜利了,当其他人还在为愚蠢的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不断牺牲时,前方等着他的却是一片新的天地。日子就像滚车轮一样一天天地过去了,每个大宅院都守着它们各自的秘密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天。

而我呢?我时不时地在想,当愚昧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当不公正的待遇使我四处碰壁,当年轻的心在一次次否认中结冰,我是不是也能怀抱着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满腔热情,开辟出我自己的幸福的路?一阵风雪飘过,那立于昏暗的灯光下的金陵高寓,痴痴地望着远方,逐渐湮没在了风雪里……夕阳已然逝去,那光明还会远吗?

第15篇:《家》读后感

大家都听过《不莱梅的音乐家》这个童话故事吗?它描述的是关于四个被遗弃的小动物相遇后,立志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并在前往不莱梅的路途中一同历险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驴子、猎狗、老猫和公鸡,另外,还有三个强盗。可怜的驴子、猎狗、老猫和公鸡,都因为它们年迈,无法工作,先是受到了主人的冷漠,之后又被遗弃。遭遇相同的它们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都希望能够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于是,它们怀着共同的梦想,向往着不莱梅,并一同前往。在途中,它们饱经风霜,饥寒交迫,直到遇到了树林里的一伙强盗。它们用自己的智慧,团结协作,共同把三个强盗赶出了强盗窝。故事的结局很美好,四个小动物就定居在树林里的“新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读者们肯定觉得很有趣,同时也为这四个动物的团结一心,相互合作而感动,最重要的是它们都有着一颗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和一份遇到挫折不屈服的勇气。但是,我觉得这个故事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是关于四个动物来到树林里的强盗窝这个故事情节欠妥。为什么呢?故事中是这样叙述的:“驴子最高大,它走到窗户跟前往里面看。它赶紧回过头来,对大家说:‘你们小声点,里面坐着三个强盗,他们正在大吃大喝呢!’”通过这段叙述,我认为:驴子仅仅凭借这三个强盗的外表和神情,就断定他们是一伙强盗,有些冒然。以貌取人,就判断出他们的“职业”,简直是头“神驴”!

其次,是关于四个动物齐心协力驱赶强盗的情节有些问题。它们发出一个信号,全体开始奏乐,驴叫、猫喊、鸡鸣、狗吠,强盗误以为这些可怕的声音是妖魔鬼怪发出的,就慌忙逃跑了。这段文字凸显了动物们的团结,却忽视了强盗们的智力和胆量。你想:强盗这种以强取豪夺为生的人,居然还会畏惧这几种常见动物的叫喊声,可真是小看了他们的胆识。人的智力还不如一群动物,有些不可思议。

再次,是关于四个动物的“驱赶”行为不可取。树林里的小屋,原本是属于那些强盗们的,即使他们干了许多坏事,但房子的所有权还应属于那伙强盗的。而这些动物用所谓的“驱赶”行为,用怪异的声音恐吓了房子的主人,然后以此吓跑了他们,并占领了房子,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新主人,换句话说,也是以“强盗”的行为,强盗了强盗们的房产。可见,它们也成为了新的一伙强盗。

最后,故事的结局也不理想。原本是向往着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们,可是,它们却放弃了最初的梦想,而是永远定居在那个强占来的小屋里,并没有再实现自己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的愿望。它们只贪图眼前的安逸,不再为自己曾经立下的志向而去努力,最终,这四个动物放弃了音乐家的梦想,也就没有坚持走向不莱梅。我认为,故事首尾不一致,让读者有些失望,有种半途而废的感觉,真替它们感到惋惜。

童话,终归就是童话。只有让读者们觉得有趣,那么写童话的作者也算是劳苦功高了。只有让读者感到快乐,富有童趣,那就不会再计较细节的不足与问题了。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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