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18 13:48:06

第1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

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

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第2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第3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有钱就是亲弟弟,没钱就是臭流氓!这是我读《我的叔叔于勒》后对菲利普夫妇的认识。原来钱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看法的。

于勒原本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因为放纵,把自己应得的遗产浪费光了,而且还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一部分,于是全家就把它送上了去美洲的船,让他去异国他乡“开拓”自己的事业,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把他抛弃了,任其流浪到异国他乡,任其自生自灭,以免影响到自己。

没想到的是,于勒居然赚了一大笔钱,而且还愿意给菲利普一些,这时这个原本的“流氓”立即变成了有良心的人,好人,成了全家的希望。

可没想到的是,于勒的发迹成了过眼云烟,很快沦落成为一个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当这一切被菲利普夫妇知道后,这个“有良心的人”又成了“流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不正是这一歧途的反映么?

钱,不是万能的。

第4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短篇小说巨匠伊·德·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这篇小说讲了“我”的一家人过着十分窘迫的生活。每天,家人们都眺望着过往的轮船,想:要是于勒在上面多好啊!于勒是“我”的叔叔,在南美洲做生意,前不久他给家人来信告诉他们,他在南美洲发了大财,马上要回家。人们都热切盼望着他的归来,直到有一天,一家人一起去一个岛上游玩,在船上,他们发现了于勒。不过,他并没有发财,而是一个老流浪汉,一个在轮船上卖牡蛎的穷光蛋。大家立刻由希望转变成失望,继而仓惶逃跑,唯恐于勒认出他们,因为他们害怕于勒过来缠上他们,向他们要钱。这家人因为生活的艰难而淡化了亲情。“我”的父亲为了钱,宁愿把他的亲弟弟丢到海船上,让他独自一人过着漂泊不定、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这一家人,就是被金钱割断手足之情的那些人。

莫泊桑的这一篇小说,就是揭露了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丑恶风尚。在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人们为了钱,不惜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为了钱,放弃了亲情、友情、人情,这些无价的东西,换来的只是一把金子。但是没了这些人之常情,又怎么叫活着呢?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让钱取代亲情,因为亲情是无价的。

第5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第6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在我看来,金钱是很重要,没有金钱,我们解决不了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但是金钱却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金钱不是万能的。生活中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比皆是,比如亲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还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的吗?

在我看来,是绝对没有的!这个世界上有富人,也有穷人,我觉得就算再穷的人,他们只要勤勤恳恳,靠自已的双手挣钱,就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我们绝对不能像文中菲利普夫妇那样——嫌贫爱富,这是不应该的。这种目中惟有金钱的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不记得哪一位名人这样说过:“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是绝对买不到家!”由此可见,金钱绝对不是最重要的,人的一生中能够拥有亲情、爱情、友情……,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第7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写出了“我”的家人对待于勒叔叔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既有趣又感人。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个不务正业的人,后来改邪归正了。他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他写信告诉“我们”说,他在外面发了财,这成了“我们”全家人的希望。一天,“我们”全家人出去旅游时,在一条船上看到了于勒叔叔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后来,父母怕他会拖累“我们”,就远远地躲开了他。从此,“我们”与于勒叔叔失去了联系。

读完之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究竟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呢?本文主人公的父母在得知于勒叔叔发财后十分想念他,而得知于勒叔叔身无分文、穷困潦倒时居然不认他。他们为了金钱不顾亲情,实在是可憎可恨!

我认为,金钱固然重要,但浓浓的亲情更为重要。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充满关爱。

第8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有很深的代表意义。爸爸说,这是外国作家莫泊桑写的,虽然没有中国的文章写得精彩,但是它所叙述故事情节很好。

文章写的是诺瑟夫一家很穷,但是他们都把十几年希望聚集在诺瑟夫的叔叔于勒上,于勒一开始就一直乱花钱,最后自己的财产花光了,还占了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后来他来信说它现在很有钱,希望可以弥补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财产。最后,诺瑟夫的大姐嫁了出去,原因因为诺瑟夫的姐夫几天前看了于勒来的那封信。

最后他们去哲尔赛岛,发现卖杜蛎的老头竟是于勒,立即对他的态度冷淡,以前说他有本事,好心,现在骂他流氓、败家,态度全然不同。

这个文章严重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都以钱来维持亲情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钱的奴隶。看钱看得非常重,而且还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第9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

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

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

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

第10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短片小说,记得在上高中时看过,但记不清了。最近又有机会读到它,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年轻时于勒大肆挥霍,被看成祸水。后到美洲发了大财,成为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其归来.二姐也因此找到未婚夫,一家人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旅行,在船上,他们见到一个卖牡蛎的人,于是虚荣心作怪,也想像富人一样吃牡蛎,但却发现他酷似于勒,后在船长那里得到证实。我得知后很可怜叔叔,变多给了他小费。这下可好,母亲开始大发脾气,不但发财和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破灭,眼下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不动声色地改乘海轮回来。而我依旧对叔叔念念不忘,毕竟他是我叔叔……

人们往往亲近一个人是因为他的财富,而不看他的本人,甚至在金钱面前亲情都可以一文不值。这是在急功近利的今天较普遍的现象,反映出人的自私。值得深思。

第11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第12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中国人接触莫泊桑,大多数从《我的叔叔于勒》开始,它被选入初中教材,凡是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有机会读到它。

这篇小说的确很浅近,适合少年阅读。但是老师在讲解时过多的强调了批判,强调了金钱对亲情的腐蚀,却忽略了小说中温情的一面。约瑟夫是最大的亮点,这个孩子美好人性的萌动是小说中最有力的一笔。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粗糙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贫困而苍老的脸,满面愁容,疲惫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细心而多情的读者读到此处怕会润湿眼眶吧!

其实,达夫郎仕一家值得同情,他们的凉薄、势利具有普遍性。人在大环境下又有几个能独善其身呢?对于穷人的人性弱点,我们更应该宽容。

顺便说一句,小说的开头结尾选入教材时删去了,看似简洁,却少了许多韵味,实在是不应该删的。

第13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菲利普夫妇应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向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

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第14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第15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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