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15 19:42:17

第1篇:家的读后感

《桥下一家人》是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写的。这是一本体会人间真情,感受爱的真谛,揭示爱与责任,含着泪水与微笑的力量的书,更不愧为作者“流浪汉”文学系列的巅峰之作。

本书的主人公是阿曼德,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大桥底下便是他的家。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竟然被三个小孩和一只小狗占领,他是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不断的接触中,阿曼德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他开始帮他们的妈妈照顾他们,而三个孩子又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爷爷。阿曼德又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还某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三个孩子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了曾遇到过的一些流浪的孩子,如果他们能读到这本书,或许在他们衣衫褴褛包裹的心中,也会燃起一些希望。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感受到了贫穷中的爱与温暖,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间的帮助、扶持才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希望渐渐清晰。读这本书的时候,更让我感到欣喜的是,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人相信诗意,相信幸福与贫穷苦难是同在的。而恰恰这时,我不禁对自己的生活态度反省起来,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你发现了吗?它们不是不在啊,只是你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面纱。我相信这本书会成为我的一盏蓝色的灯,永远照亮在我的生命中。

第2篇:家的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的主要角色有主人公李彦宽、杨自热、人见人逃的女生四人组。。。。主要讲述了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可爱的斑点狗牛牛,但却说是送给表妹的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来了一位新老师,新老师鼓励同学们积极养宠物,为自己的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很多同学都养了宠物,并为自己的可爱动物开了博客,记录宠物的各种乐趣。最后,斑点狗牛牛成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宠物,原来是妈妈逗她的。小燕子和大家一样,感受到动物陪伴成长的快乐!

我很喜欢这本书,感觉就是在说自己的故事。困为我也很想养一只小狗,但爸爸嫌脏,不同意。书中有一句话我最认同的:大人们总认为,我们养宠物是专供解闷的。其实,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忠诚的朋友。当我们欢喜或悲伤时,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从不会厌烦。所以我很想养一只小狗,作我的动物朋友!

在这个暑假里面,我读了伍美珍姐姐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是一本好书,就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斑点狗回家,他的名字叫牛牛,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他的“表妹”的,与此同时,班里来了一名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过了不久,同学们都拥有自己的宠物,最后,牛牛没有送给“表妹”,妈妈跟他开玩笑的。

第3篇:家的读后感

我参加海峡两岸读书活动的时候,老师推荐了一本叫《法老的探索者》的书,很有意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是《法老的探索者》,大致讲述了小特使米内梅斯的日记。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472年。米尼梅斯是一个孤儿,被他的叔叔卡马克神庙的牧师收养,他也是图图莫斯法老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第一任母亲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遣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莫斯决定让米内梅斯参加,于是一场奇妙的庞特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一个名叫米内梅斯的小男孩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篇日记相当于一篇短篇小说,长达一页半,短至十行左右。字里行间,满是童心。每篇日记都可以分开写,几篇日记汇成一篇长长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难忘的历史被精彩的故事再现。文史交融,散发出不同的魅力。

我接过书,定睛一看,消化了书中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很喜欢写日记,完全把它当成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的想法,把日记当成朋友,不管你我的想法,我都想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心情也随之变化。当书中主角Minemais开心的时候,我也跟着他,变得开心;当我家难过的时候,我也会流泪。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第4篇:家的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第5篇:家的读后感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第6篇:家的读后感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第7篇:家的读后感

一个有趣的故事吸引了我,讲述着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头驴子,它尽心尽力地为自己的主人干活,不分昼夜的为主人磨麦子。可是有一天,这头驴老了,再也干不动活了,狠心的主人便想把驴杀掉。驴心里暗暗地想:如果就在这里等死那可就有点儿不划算了。于是这头驴当天夜晚就逃跑了,一路上遇到了和自己遭遇相同的小动物,但是他们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都希望能够成为不莱梅的歌唱家。于是,它们怀着共同的梦想,向往着不莱梅,并一同前往。在途中,它们饱经风霜,饥寒交迫,直到遇到了树林里的一伙强盗。它们用自己的智慧,团结协作,共同把三个强盗赶出了强盗窝。故事的结局很美好,四个小动物就定居在树林里的“新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四个动物的团结一心,相互合作而感动,最重要的是它们都有着一颗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和一份遇到挫折不屈服的勇气。记得我们在二年级举行的拔河比赛,那就是靠大家团结大家一致的力量,最后我们才取得了胜利。这样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学会了团结,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

团结是成功的保证。

点评:小作者从这本书中获得诸多启迪,又将这种启迪娓娓述之笔端,饱含了对四个小动物的崇拜、敬仰,同时也明白了团结是成功的保证。

第8篇:家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桥下一家人》。从书本的封面可以看出这是关于一家人幸福生活的故事,可是当我拿起书读起来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刚开始的时候是陌生人而不是一家人。为什么他们不是一家人书的名字却叫桥下一家人呢?带着疑问我认真的阅读起来……

故事中有一位老流浪汉叫阿曼德。一天,当阿曼德回到自己居住的桥下时,发现他的住所被一家人占据了。起初阿曼德很生气,想赶走他们,但当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阿曼德的心软了,孩子们都把阿曼的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他们的关系慢慢地融洽了。虽然阿曼德嘴上说不喜欢孩子,可自从接触到这三个可爱的孩子后,阿曼德喜欢上了三个可爱、天真的孩子们。并且阿曼德决定改变生活方式,不再乞讨,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挣钱,给孩子们一个稳定的家。

这是一个不是一家人却胜似一家人的感人故事,三个孩子把有爱心的阿曼德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虽然他们都很贫穷,但他们都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时时刻刻被书中他们的爱心和梦想感动着,我也希望阿曼德早日找到工作,希望他们有个稳定住所的梦想早日实现。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伸出我们的双手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相信一定能战胜困难。同时我也懂得了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明白了家的重要性,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更幸福的事情了。

第9篇:家的读后感

读了《伟大的航海家郑和》之后,我被这位世界航海的奠基人、世界文明交流的先行者的丰功伟绩所震撼。同时也深深体会了郑和的聪明与勇敢,机智与镇静。在危险面前他永远是最勇敢,最镇静。在困难面前他它永远是最聪明,最机智。而在海上他又永远是威风凛凛,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啊!

我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记载郑和所有航海经历的书,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如果不是他,我想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印度洋沿岸国家,非洲国家的友谊也不会如此的深。在海上,郑和也有着一系列的功绩。当时,郑和前往旧港时遇到了海盗的袭击,但英明的郑和不仅没让自己的船员受伤,还消灭了海盗五千多人,烧毁贼船十多艘,连海盗的窝也被官兵捣毁,使“丝瓷之路”的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之后,三下西洋时郑和又将锡兰山凶暴贪婪的国王亚烈苦奈儿智擒,使锡兰山问题和平解决,使海上“丝瓷之路”完全畅通。

不过,谈起幼年时代的郑和,我也不得不为他叹息。记的,那是洪武十四年,明太祖朱元璋发动了统一云南的战争,在这残酷的战争中,郑和一家遭受了灭顶之灾。三十九岁的父亲在战乱中死去,而小郑和则被明朝军队俘获,惨遭阉刑,小郑和那年才十一岁啊!生龙活虎的小郑和一下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反之把握住了自己人生的道路,成为了燕王身边智勇双全的一个内侍。多么伟大的人啊!因为他我们成了海洋强国!

真的,正如书中所说:“海强则国强,海静则国宁,让一个和平、强大、宽容大度的礼仪之帮、崛起的中国从海洋中走来。”也正是在郑和不屈不挠的开拓进取精神指引下,有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了航海事业中,他的事迹将不断激励着我们,增添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决心。

第10篇:家的读后感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认识到人和书之间也是有缘分的,我和它之间可能就是无缘,要不然,也不会出现网上一片称赞,而我却喜欢不起来的局面。在我看来,把好吃懒做的人比喻对成猪,不新奇;妈妈愤而出走的行为,不可取;人物呆滞的表情,不可爱;把家用物件和名画以及家庭成员等改头换面成猪的超现实手法,不欣赏。在我看来,好的绘本是以哲学为底子的,不管叙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都应该引导人思考一些形而上的东西,《一只会开枪的狮子》、《不一样的卡梅拉》、《可爱的鼠小弟》等都属于这一类;如果仅仅只是叙述生活琐事,提炼不出多少抽象的东西,但是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或者充满趣味,也讨人喜欢,贝贝熊系列中的《麻烦的家务事》和谢尔的《谁要一只便宜的犀牛》等属于这一类;或者承担批判社会现象的“重任”,但提供多角度解读的空间,令人掩卷沉思,比如《爱心树》,也很好。但是《朱家故事》不属于上述三者中的任何一类,它太过粘滞于现实,仅仅停留在“家务活不应该只归女人做”这个层面,缺乏一种超越性的东西,处理手法又过于冷峻,让我“想说爱你不容易”。我那5岁的女儿,尽管阅读口味比我宽泛,也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看了两遍就放下了。也许,在不久以后或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和女儿重新翻看这本书,会喜欢上它。不过,也有可能永远都欣赏不到它的“妙处”。谁知道呢……

第11篇:家的读后感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纪弦:傍晚的家

家总是给人温暖的感觉,而傍晚更是一切动物归家的时候。不禁想起马致远的那首《秋思》,句句有一种游人不能归家的悲凉质感。而纪弦的《傍晚的家》却又透露出另一种生活的无奈。

傍晚的家不是映照在夕阳西下的柔光里,而是被朵朵乌云笼罩着,整个色调一下子阴暗下来。云来,又起风了,有种暴风雨将要来的前兆。院子里玩耍的孩子正数着天上飞过的乌鸦,乌鸦归巢,孩子们也该归家了。“寂寞了”却又透露出孩子们的意犹未尽,有些落寞,有些失望,对于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的孩子们来说,这样的生活缺少趣味与新鲜感。第二段镜头很快就拉到了饭桌上,妻子絮絮叨叨的话,讲着是几年前的旧事了,这样听来也都是过眼云烟般的一去不复返。饭菜吃起来也淡而无味,在这样的平淡中,作者尝的是一种活着的凄凉。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不如意,而作者在始终体现出的是对生活平淡无味的厌倦之感。当年过三十,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开始变得平平淡淡,索然无味。妻子已没有了往昔的千娇百媚,羞羞答答,与之替代的是喋喋不休对孩子,对丈夫耳朵的轰炸。而生活就像是平静的湖面,没有一些波光粼粼,挣着微薄仅够维持生计的工资,吃着一成不变的菜式,这个男人不多不少的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悲哀。

第12篇:家的读后感

出色的雕塑家读后感“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读完《出色的.雕塑家》,这句话叫我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样雕刻自己?经过我反复思考,终于明白了,要有一个完美的自己,就必须把自己身上的毛病、不足改掉。我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粗心。昨天妈妈说:“如果今天在赵老师那里拿佳作,在厉老师那里数奥全对,那么就带你去游泳!”“耶!”赵老师那里,创编一首诗歌太险了,经过修改,正好95。5分,难关度过了。我觉得数奥简单,一定能全对的。8道题,我没用十分钟全部搞定,没经检查就直接给老师看了。“第一道题就没写单位。”厉老师严肃地说。“啊?不会吧!”这一个沉重的打击,给了我当头一棒,游泳泡汤了。

回到家,面对妈妈期待的眼神,我无言以对,重重地低下了头。妈妈满脸的希望,瞬时间消失,浮现的是失望与伤心,我偷偷地看了妈妈一眼,心中羞愧难当。妈妈,我又一次辜负您对我的期望,我知道您,在车里等我的时候,多么希望看到一个活蹦乱跳的我奔向车子,才刚拉开车门,我欢叫着喊:“妈妈,我可以去游泳喽!”可是我又一次扪心自问,粗心,这个致命的敌人,我何时才能彻底消灭它!阅读练习也是我一大弱项。我对阅读有着深深的恐惧感,不相信自己,上次期末考光阅读就扣了6分。妈妈也非常着急,特意把我送到赵老师那儿强化语文。在赵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渐渐地,我找到了阅读的方法与奥妙,不再害怕阅读了。我要创造一个完美的自己,把粗心的毛病改掉,把阅读弱项强化。那样,我的成绩定会更上一层楼,我期待着,我努力着。

第13篇:家的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好书——《黑熊舞蹈家》,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读着,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黑熊舞蹈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昆明市某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只很有天赋的黑熊,它叫阿宝,它有一样本领,能随着音乐的旋律踩出舞步来,深得人们的喜爱,被称为“舞蹈家”。另外,还有一只和阿宝长相相近相似的黑熊,名字叫圆球。只是舞技比阿宝逊色一些。阿宝有不同于其它熊的特点:一是表演完一个节目后就必须休息一段时间才能再演下一个节目,二是别人不能摸它的鼻子,否则它会发怒。而圆球性格温和,在人们面前像一个糯米团,人缘蛮好。有一次,东南亚某国元首携夫人来访,顺便参观这个马戏团的演出,阿宝和田小姐跳舞跳得非常精彩,演出结束后,元首夫人突发奇想,提出要和阿宝跳舞。因为阿宝想休息,拒绝跳舞,团长就让想圆球代替阿宝跳,通过这场演出,圆球出名了,之后参加的演出就更多了,出尽了风头,夺去了阿宝昔日的光彩。于是,阿宝对圆球就产生了仇恨,见到圆球就想打它,为了不让圆球受伤,训兽员就把阿宝关了起来,数日后,黑熊带着对圆球的仇恨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到,除了人有选择权,动物们也有选择权,名誉不像名字一样,说改就改,说换就换,好的舞姿和好的名誉是靠努力得来的,不能欺骗人,以假乱真,否则会酿成大祸的。要做一个实事求是,说话算数,诚实守信的人,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否则就不要答应。我们还要宽恕别人,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斤斤计较;就让我们都做一个品德优秀、诚实守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吧!

第14篇:家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歌唱家的成才路》,这个故事告诉了我,罗伯特从小就有口吃的毛病,所以他最怕老师叫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回答问题。有时候当他知道课堂上老师会向他提问时,他就干脆逃学。有一年美国发生了经济危机,他辍学了,无学可上的他只好帮做生意的父亲和叔叔把服装和鞋子送到顾客家里去,没想到机会来了,闲着无事的时候,他会在家里大声的唱歌。罗伯特的母音听到儿子的歌声,似乎从中发现了什么。她对罗伯特说:“孩子,你那么喜欢唱歌,我就带你去一位音乐老师家去学习吧!”不过,罗伯特说:“妈妈,我有口吃的毛病,能学好唱歌吗?”妈妈说,人人都有缺陷,但有一些东西是可以克服的。只要你坚持不懈,是会成为歌唱家的。后来,罗伯特不断坚持努力终于成为了有名的歌唱家,在美国有9位总统听过他唱歌。

一个口吃的人竟然成了一个音乐家真的神奇,因为是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成功的。想想我自己,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数学题,不会做,我没有问老师就丢在了一边。语文老师叫我们每天都读课外书20-30分钟,我没有坚持。还有英语老师叫我们每天认卡片10-15分钟,我也没有天天坚持,但是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习罗伯特的精神,坚持做好每一件事,这样才会把学习学好,取得成功。

第15篇:家的读后感

那次双休日,我问爸爸:“”爸比,爸比,周末去哪儿呀?”爸爸兴奋地说:“周末咱去‘扫’街”我一听,脸色大变,说:“什么,扫街,我可不去。”“嘻嘻,你才去扫大街呢。我们是去购物。”爸爸笑嘻嘻地说。我这才恍然大悟。

吃过午饭后,我们就上街了。一到街上人山人海,水泄不通,老弟那肉肉的身体可遭了殃,忽然,我看见一条手链,忙跑过去拿起来,摸了摸;又看见一只手表,又跑过去……老妹嘲笑我:“老姐,你这还算逛街吗?干脆去参加马拉松算了,淡定。”刚说完,她又瞅见一条公主裙,飞过去,等她从那儿出来,我讽刺她:“你还好意思说我?”妹妹听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这时,一阵声音没过我的耳朵。原来是妈妈,她正为一条连衣裙和老板砍价呢!“你少点,以后还来你这儿买。”“不行,这是最低价了。”爸爸在一旁也不耐烦了:“不就是几个钱吗,快点快点,我还得去买西装呢!”妈妈显然被激怒了:“你吵什么吵哪儿凉快哪儿待去。”爸爸被妈妈吓得闭了嘴,只好站在一旁。妈妈买到连衣裙后,大家又继续‘扫’街。到最后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满了东西。那次‘扫’街真令我难忘。不但让我买到了盼望已久的手表,还让我感受到了一家人在一起的快乐,我喜欢这个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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