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一):
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事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本事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提高都发挥了进取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二):
弘扬法治精神口号:
1、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5、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6、用法律武装人提高人!
7、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8、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9、贯彻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重庆!
10、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1、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12、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5、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1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构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三):
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构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经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必须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五五”普法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异常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制观念,对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仅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本事,才能提高公民经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事,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供给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所以,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四):
中国古代法制建设
一、重要的法制建设时期
①春秋战国出现法制建设高潮,法制思想百花齐放,法制建设实践层出不穷(韩非子、李悝、吴起、商鞅等)。②秦为创立统一法律时期,以综合性、严密性、严酷性著称。但立法者又践踏法律。③汉代开始儒家思想影响法制建设时期(“约法三章”之尊重生命和财产为典型表现;礼法交融,儒法互用)。④宋代中央加强对地方司法控制时期(宋太祖向地方派法官,王安石用法律手段推动改革)。⑤明代加强经济立法,加强君主对司法直接干预时期(明太祖“世轻世重”立法思想,设厂卫,明清加强对“思想犯”的处罚)
二、重要法典:
①《秦律》:秦始皇参照六国律令,制定颁布了秦律。秦律集中体现了地主阶级意志,对后世封建律令的制订很有影响。
②《大明律》:明太祖统治期间,制定《大明律》。《大明律》资料集中,条理分明,增加了经济立法;同时,主张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三、为政以德”“政在得民”的政治行为礼貌特征
1、古人异常重视“民”和“德”在为政中的重要地位。
孔子、孟子从理论上提出“民贵君轻”和行“德政”的重要性,汉、唐统治者实践“存百姓”思想,励精图治。出现大治局面(“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
2、“德政”“得民”措施多种多样,或政治上的开明之举与轻刑罚,或经济上的完善制度与轻赋税,或民族关系上的华夷一体与重交往,促进了社会和睦安定(唐太宗被少数民族自愿尊为“天可汗”是表现之一)。
3、暴政、虐政成为历史谴责的对象(夏桀、商纣、秦隋暴政、焚书坑儒、文字狱),德政成为褒扬的模范(文帝、景帝、唐太宗)。
4、选官重视德才兼备,为“德政”“得民”供给人员素质的基础保证(汉代举孝廉、唐太宗求访贤哲、唐太宗选贤任能都是),且加强官吏考核。
5、“为政以德”“政在得民”作为一种政治精神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政治行为礼貌之中延续至今,为社会主流认识所赞扬。
6、不一样时代的“德”“民”含义不一样,古代的“民”是权利的客体,今日的民是权利的主体。
7、“为政以德”并不排斥法。汉代以下,往往是外儒内法,因而历朝都加强法制建设。
四、重大改革及其历史影响
1、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社会改革,从狭义上讲,主要有管仲改革、战国时期变法运动(商鞅变法最为彻底)、北魏孝文帝改革、王安石变法等;从广义上讲,凡是统治阶级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政策的调整,都称得上改革。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五):
法制小故事一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之后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可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明白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景,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先,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此刻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悲痛,使学校教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教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法制小故事二
有人住旅店丢了50两银子,那夜同宿的并没有别的客人,于是他怀疑是店主所偷,便将店主告到县衙。店主人见原告拿不出什么证据,不承认偷窃客人银子。
案件看起来并无头绪,县令也不急不躁,他思索片刻,便叫店主人伸出手掌来,用红笔在其手掌中写了个“赢”字,命令他跪在台阶上晒太阳,告诉他说:“晒很久以后如果字还在,那银子就不是你偷的,便能够回家啦”。店主人执意要证明自我清白,便同意了。
随后,县令秘密派衙役到旅店中,对店主人的妻子说:“客人所丢的银子,你的丈夫已经承认是他偷的,此刻特来取赃银。”妇人却也很狡猾,装作不明白的样貌。衙役无法,只好把妇人抓到大堂上,在离她丈夫较远的地方跪下。县令问她是否明白钱银下落,她还是说不明白。她远远看见丈夫跪在台阶下,但没办法和他说话。这时,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问店主人道:“你手上的‘赢’字还在不在”且故意把“赢字”说得像“银子”,店主人急忙答道:“还在!”店主人的妻子误听为“银子”还在,以为丈夫已经招供,也就不再隐瞒。县令即刻叫店主人的妻子带衙役回去取赃银来,巧妙地破了银子被偷案。
店主夫妇行不义,自会露出马脚;县令巧借谐音,而成一段佳话。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六):
法制格言
1、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2、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3、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一样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4、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5、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6、造法易,执行难。
7、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能够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边沁
8、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一样类。——巴尔扎克
9、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我的方式追求自我的利益。——亚当·斯密
10、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11、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12、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孟德斯鸠
13、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14、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可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孟德斯鸠
15、法律人不应当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期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卫方
16、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17、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8、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19、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20、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七):
1、什么是学校暴力
答:学校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学校,由教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到达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学校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答:根据行为方式的不一样,能够将学校暴力简单地分为以下八类: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4)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5)教师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如要求学生当众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尊严的动作、辱骂学生等;6)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并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7)教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女学生的性侵害;8)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3、学校暴力行为有哪些特点
答:1)暴力行为有日益凶暴的倾向;2)暴力事件的普遍性;3)暴力事件的共犯日趋普遍;4)学校暴力的施暴地点,多在空教室、体育馆、楼梯间、厕所内、运动场或其他视角上死角处,并且多在上学或放学时发生。
4、施暴学生有什么特点
答:1)依靠性强,缺乏自主、自信和负职责的精神;2)具轻佻性,缺乏忍耐性,抑制挫折和不满的本事薄弱;3)在群体中,自我表现欲望强烈,活动力甚强;4)以我为中心,罪恶感淡薄,常带给他人困忧、麻烦等;5)完全没有体谅对方的立场和心理的意识。
5、学校暴力的防治对策有哪些
答:1)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2)控制暴力文化的传播;3)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4)加强对学校领导、管理人员以及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力度;5)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对学生家长的教育指导;6)从小对未成年人进行职责意识的教育;7)加强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8)清理学校周边环境;9)学校加强门卫制度。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八):
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九):
普法三字经
全民中,普法律,人人学,莫忘记,不违规,不犯法,好公民,要争先
刑诉法,说得清,办事情,要公平,身为官,要廉政,勤为民,方为清
民诉法,要记牢,调纠纷,不偏袒,当事人,心理欢,若不公,民难平
赡养法,有规定,尊老人,敬父母,是美德,虐老人,道德坏,法不容
对儿女,不宠惯,有错误,不护短,遵法纪,常指点,从小教,莫错过
对妇女,举止端,莫虐待,对女婴,勿摧残,莫歧视,要爱护,不偏见
邻里间,要互谦,严律己,待人宽,人有错,去规劝,少纠纷,多友善
戒赌博,酒莫贪,遇邪恶,挺身管,救人危,助人难,公共物,不私占
喜丧事,要从俭,不迷信,破旧规,多纳税,多存款,为国家,多贡献
婚姻法,记心间,婚自主,不包办,索彩礼,旧习惯,不可取,要改变
生一胎,是国策,晚婚好,多宣传,优生育,后代壮,快致富,奔小康
依法律,治国家,扬正气,治邪念,群歌颂,法无边,违法者,必惩办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十):
1、网络对青少年的正面影响有哪些
青少年经过网络的使用逐步掌握信息技术,提高其整体素质。此外,互联网为青少年供给了查询学习、生活、工作信息的新的便捷的渠道,大大扩展了知识面;供给游戏、电影、音乐等娱乐项目,丰富生活;供给教友、聊天渠道,扩大交往范围;供给更多自主活动空间,有助于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独立本事。
2、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有哪些
答:1)在心理上,青少年容易在虚拟世界中自我表现满足、自我表现实现,容易构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和利己主义思想,淡化对社会的职责感,对世界的看法过于梦想化,自律意识薄弱,性格孤僻。2)在道德上,网民往往使用虚假身份、说假话,缺乏真实感、真诚感,青少年沉迷网络世界容易构成不诚实的品质。3)在学习上,对网络的过分沉迷,影响学生的学业,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4)在身体上,对网络的过分沉迷,不利于身体健康。5)在社会关系上,对网络的过分沉迷,影响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的的正常交际,疏离亲友、师生关系。6)在行为上,网络的隐蔽性使青少年难于感受到社会监督机制的存在,从而为所到之处欲为;容易受到有害思想的腐蚀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网络违法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答:1)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2)利用信息网络妨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3)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侵财性犯罪;4)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人身、民主权利;5)利用信息网络窃取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6)实施黑客攻击;7)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4、网络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1)犯罪手段高科技化、多样化;2)作案人员年轻化、高智商化;3)犯罪领域不断扩大,公共网络业是重点;4)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大。
5、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知识技术层面和道德要求的宣传、教育、培训
答:1)经过举办专家讲座、师生讨论、主页设计、计算机知识的技能培训和比赛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2)让青少年在上网前先理解计算机使用道德方面的教育;3)丰富、美化、优化网上信息资源,使网络文化的主流进取向上,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4)革新传统的道德宣传教育方法,经过健康的网上学习、生活、娱乐活动,引导青少年适应网络社会要求的、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化的道德;5)网上网下宣传教育相结合,使网上宣传教育的超时空性、互动性、自由性与网下的真实性、直接性、引导性优势互补、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