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心谈心制度

句文网    发表于:2022-10-22 09:08:19

第1篇:交心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拉卡拉党总支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了解全体员工对组织工作的期盼,增进中共拉卡拉党总支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党总支应进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谈心资料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异常是要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共同提高。

第三条: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所在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第四条: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我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经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职责、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4人次。

第五条:党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个别谈心不少于2次,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第六条: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构成共识。

第七条: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坚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忙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取改善;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忙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第2篇:交心谈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进取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云勤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到达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出现以下八种情景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景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景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梦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异常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景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团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景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景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相互平等原则。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八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理解对方提出的意见和提议。

第九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资料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一样谈话对象的不一样特点、不一样情景,采取不一样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一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我教育自我。经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异常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忙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二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忙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三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我不期望让别人明白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保密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主要资料

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我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到达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忙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资料: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我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我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提议,帮忙同志改善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忙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景,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忙,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团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应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团体谈话。

第十七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能够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景;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能够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景,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景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九条: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一样,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善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景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交心谈心制度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2、党员干部家中有困难时要主动与其谈心,交流感了解其困难并帮忙解决。

3、党员干部有思想波动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思想障碍。

4、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工作有不一样意见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统。

5、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麻烦时,要经过组织谈心,寻求解决办法。

6、党员要经过谈心向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应及时解决。

7、党员与党员之间有矛盾和分歧时,要主动谈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8、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第4篇:交心谈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经过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关心爱护党员,切实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促进党内外和谐,现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XXXXX公司。

第三条:目的。

(一)沟通思想。经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提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经过谈心谈话,发现不足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善和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起到党组织核心作用。

(三)理解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类别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类型。谈心谈话包括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

第五条: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经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履行党组织主体职责。

第六条: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经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第七条: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经过指派专人同党员进行个别思想交流,促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沟通交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而增进党内和谐。

第八条: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密切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合作,理解群众监督,提高党员的党性和党组织先进性。

第三章:谈心谈话资料

第九条:通报党内重大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本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景。

第十条: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组织、谈话人和其他党员的要求、意见和提议,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景。

第十一条:反馈谈话对象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指明努力的方向。

第十二条:了解党员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景,异常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忙或支持的。

第十三条: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四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当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织应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

(一)当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面临较大困难和挫折时;

(二)当发现党员有较突出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苗头时;

(三)当党员之间出现不团结时;

(四)当党员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时;

(五)当党员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

(六)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

(七)出现其他需要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的事项时。

第十六条:当出现以下情景,党员之间应及时谈心谈话:

(一)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要及时告诫提醒,坚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二)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要帮忙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取改善。

(三)工作生活困难的,要帮忙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工作生活中出现矛盾摩擦的,要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五)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第5篇:交心谈心制度

为切实加社区道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工作环境,实施“以人为本”管理方式,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景,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把严格要求与悉心关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发挥作用的进取性和主动性。要经过交心谈心,从不一样侧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忙解决思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交流,构成思想共识。经过交心谈心,细致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情景和现实表现,主动交流工作心得体会,帮忙解决工作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共同探讨做好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经过交心谈心,了解、关心干部职工的家庭、生活、子女、感情等方面的问题,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具体措施

在具体运作中,要做到:把握“五大原则”、坚持“四个必谈”、做到“十个及时谈”。

(一)、把握五大原则

1、互相尊重。班子成员要以平等的心态进取应对下级的“谈心”活动,一般干部要正确对待谈心,在谈心中及时汇报自我近阶段的思想动态,实施互动沟通方式,解决“不愿谈、不想谈、不好谈”等问题带给工作上的不便。

2、互相理解。在交心谈心活动中,双方应进取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换位思考,正确区分是思想觉悟问题,还是实际困难和自然心理反映,经过自我找,他人帮来解决问题。

3、互相帮忙。在谈心时,要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心实意帮忙对方排忧解难,做到在谈心中交心,在交心中知心,在知心中融心,在融心中同心。

4、互相信任。在交心谈心时,要坚持坦诚布公、保守秘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在和谐宽松的环境中交流认识、互亮思想,互讲真话

5、注重引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说出心理话,带头亮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坚持正面教育和引导,突出用真心换真情,以情动人,以情感人。解决好“怕暴露思想、怕丢面子、怕抓辫子”的思想顾虑,

(二)、坚持“四个必谈”

1、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由主要领导逐一找班子成员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也可主动找主要领导谈心。必要时,主要领导也可召集班子成员团体进行交心谈心。

2、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及下属负责人之间必须谈:由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逐一找分管部门及下属负责人进行。必要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下属负责人进行谈话。涉及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谈话时办纪工委要派人参加。

3、部门及下属负责人与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之间必须谈:由所在部门或下属负责人逐一找本单位职工进行。必要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专人与职工进行谈话。

(三)、做到“十个及时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按交心谈心分工,及时找干部职

工本人谈话。

1、干部被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干部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期望和要求。

2、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要提醒他们坚持清醒的头脑,戒骄戒躁,坚持和发扬成绩。

3、干部职工需要调整、轮换时,要做思想工作,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景,提出期望和要求。

4、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较大的困难和挫折时,要消除他们的思想压力,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帮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群众反映干部职工的问题,或是检查考评发现履行职责等问题时,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澄清的要澄清,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发现有突出毛病和不廉洁的苗头时,要给他们打招呼,引起他们的注意。

6、干部职工因不胜任现职而被免职,因犯错误受到处分或被降职、撤职时,要实事求是地讲清免职、降职、撤职的原因,严肃地指出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帮忙他们分清是非,使其吸取教训,放下包袱,重树信心。

7、干部职工之间出现不团结时,要帮忙他们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增进了解。对影响团结的主要职责人,要批评教育。

8、干部职工向组织提出要求或报告本人重大事项时,在不违反原则的情景下,要及时研究解决。

9、干部职工退休时,要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贡献,听取他们的意见,关心他们的生活。

10、干部考核工作结束时,要通报情景,转达意见,提出努力方向。

三、几点要求

1、交心谈心一般采取“一对一”方式,必要时,也可采取团体谈话方式进行。

2、“四个必须谈”原则上应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谈心,如有“十个及时谈”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安排与干部谈心。

3、交心谈心既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也要根据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景,适时地进行。

4、交心谈心应作为一项干部工作制度来抓紧抓好,并纳入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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