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职责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的资料
1、安全管理;
2、礼貌施工;
3、脚手架;
4、“三宝”“四口”;
5、施工用电;
6、起重吊装;
7、施工机具;
8、操作行为;
9、思想观念
第二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礼貌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2、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在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折方案进行。搭折时由质安部、物资设备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3、经济性安全检查。即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一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一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4、季节性及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方法有要求
1、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异常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资料、标准及要求。
2、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不仅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3、人真细致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4、认真全面的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5、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贴合要求。
第2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总则
为使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职责,建立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其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事故隐患的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一、组织管理
1、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监管、各负其责”的原则。
2、管理组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由安全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专业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分级成立隐患治理组织机构。
3、各级隐患排查组织的职责
3.1安委会研究和审查有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3.2安全科审查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措施。负责各类事故隐患的汇总、复查工作;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并负责对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及器材、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3.3技术科负责审查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工艺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3.4设备科负责审查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装置运行状况及备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3.5办公室负责劳动组织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隐患排查工作。
3.6保卫科负责劳动纪律的隐患排查工作。
3.7各车间主任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职责人。二级单位隐患治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对车间各工艺岗位安全、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落实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所有隐患汇总、上报工作。
3.8工段(班组)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各岗位进行生产工艺、安全、设备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负责组织立即整改、作好汇总记录。整改不了的隐患上报车间隐患治理组织,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9各岗位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生产工艺装置、安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但不能整改隐患上报工段(班组)隐患治理负责人。
二、隐患排查
1、隐患排查时间
1.1公司安委会组织各职能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2车间级隐患治理组织每周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3工段(班组)级安全管理人员每一天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4各岗位人员当班期间内随时进行巡检并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2、隐患排查人员
2.1公司级隐患治理组织由安委会各职能部门参加。由生产技术科、设备科、安全科、质检科、保卫科组成。
2.2车间隐患治理组织机构由车间主任、生产、设备、安全主管副主任和本车间各工段段长组成。
2.3工段(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由工段长及兼职安全员组成。
2.4各岗位隐患排查由岗位操作人员组成。
3、隐患排查资料
3.1公司级隐患排查资料见公司隐患排查表;
3.2车间级隐患排查资料见各车间隐患排查表;
3.3工段(班组)级隐患排查资料见各工段隐患排查表。
4、隐患排查上报程序
4.1各岗位人员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工段长。
4.2各工段(班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如不能立即整改,要采取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本车间隐患排查小组负责人。
4.3车间隐患治理小组将各工段(班组)汇总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审查,并进取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并上报各职能部门备案。
4.4对车间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委会审批、拿出可行整改方案、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在各职能部门备案。
5、建立台账
5.1各工段(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本工段(班组)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档案。台账资料包括职责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
5.2各工段(班组)上报到车间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隐患治理小组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台账资料包括职责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并上报公司相应职能部门备案。
5.3由安委会审批的重大安全隐患,除各相关单位建立档案外,并在各职能部门建立档案。
三、隐患分级
1、分级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相关条款,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的后果、严重程度、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三级。
2、隐患级别确定
2.1隐患级别以判定它的三种要素条件(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进行判定,到达其中任意一种最严重的要素条件且整改时间、投入资金到达相应数量的即判定为相应隐患级别。
2.2分级
(1)重大隐患(一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市区范围内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10天以上半年以内,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的。
(2)较大隐患(二级):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即可能造成系统停车或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时间10天以内,投入资金在10万元以下。
(3)一般隐患(三级):可能造成生产系统降负荷或造成人员轻伤事故,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时间3天以下,投入资金在1万元以下的。
四、隐患评估、报告
1、隐患的确认
1.1工段(班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报告书报车间备案,由车间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确认和分级。
1.2属于一般隐患,由车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明确职责人,编制资金投入计划。
1.3属于较大、重大隐患,由车间编制隐患报告书,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设备科、安全科)备案。
1.4事故隐患报告书资料:
(1)隐患报告单位
(2)隐患的主要危害
(3)事故隐患现状
(4)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
(5)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佐证材料
(6)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现隐患监控的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五、隐患整改
1、一般事故隐患,由职责单位立即整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天。
2、较大事故隐患,经职能部门确认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职责人,整改资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要按时完成。
3、重大事故隐患,隐患职责单位上报到安全技术科和相关职能单位,经安委会研究确认后,写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并由职责单位采取可行性措施,制定出应急预案。明确隐患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间、完成隐患整改。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进行复查。
4、隐患整改单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公司主管部门根据整改时限进行复查,并建好档案。
六、隐患排除的确认
1、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隐患治理组织对隐患整改情景进行复查。
2、较大事故隐患,由职能部门对隐患整改情景进行复查。
3、重大隐患,由公司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其进行复查,对整改情景由相关职能部门(设备科、安全科)备案。
4、对未按时整改,治理不合格的,职责单位及职能部门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职责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措施。
5、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隐患(分级)排除销账情景汇总后上报各职能部门。
七、考核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考核。
2、实行公司对车间、车间对工段(班组)、工段(班组)对个人的分级考核机制。
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职责制不落实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定严肃处理。
4、任何个人对整改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公司安委会报告或举报。对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举报事故隐患查处核实的,根据相关文件给予表彰。
附则
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3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和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3、职责与权限
3.1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组织及实施
3.2各项目部配合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
3.3各施工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目标
4.1.1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4.1.2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到达最佳安全状态。
4.2安全检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个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各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并书面向公司安全部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公司安全部将派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4.2.2由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其成员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2.3专职安全员每一天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4.2.4班组每一天由班长组织一次班前安全生产自检。
4.2.5设备管理人员每日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3安全检查资料
4.3.1对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情景进行检查;
4.3.2对劳动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4.3.3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景进行检查;
4.4安全检查的要求
4.4.1安全检查时,要广泛地发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边检查、边改善,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当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限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从而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的资源。
4.4.3每种安全检查都有明确的检查目的、检查项目、资料及标准。
4.4.4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要做到认真详细、真实可靠,异常是存在隐患的施工部位的检查记录要具体。
4.4.5对安全检查记录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认真进行系统分析和安全评价。
4.4.6安全隐患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结果的归宿。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组织
5.1.1为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化和规范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5.1.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作为企业和各项目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人,应分别组织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检查。
5.1.4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设管理部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检查整改记录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负责复查。
5.1.5施工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异常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5.1.6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一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5.2职责
5.2.1企业负责人职责:
a.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各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投入,对公司安全情景进行统筹性地指导。
b.协调解决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5.2.2公司安全部职责:
a.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b.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5.2.3公司建设管理部职责
a.及时对施工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施工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指导施工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责:
a.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职责,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b.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c.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职责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资料。
d.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5.2.5专职安全员职责:
5.2.5.1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2.5.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情景督促落实、整改,并记录。
5.2.5.3详细记录每一天的安全生产情景,按规定填写施工安全日志。
5.3工作流程
5.3.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景,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资料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过必须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景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5.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施工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或施工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一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安全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景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5.3.4安全部应及时向安全副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度末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景。
第4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应分别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产管理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复查(或委托分支机构负责复查)。
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异常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一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法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法人)应按照《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时间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经理的带班生产情景,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
1、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2、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对达不到规范和公司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
3、对现场安全生产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项目部实施。
第九条:分支机构职责:
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十条: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职责,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职责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资料。
4、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参照《抽查(检查)计划》,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景,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资料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必须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景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分支机构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带班检查;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一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第十三条:公司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经理,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相关《检查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经理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半年末月的15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协助公司负责人上报南方集团公司。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于每半年底对各级带班情景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景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坚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2000元。
3、对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七条:处罚细则:
1、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职责,并理解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2、公司领导(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带队检查时间不贴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20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处罚5000元以上,并取消个人评奖资格。
3、项目经理未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给予5000元以上处罚。
4、项目经理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5、因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或政府相关部门)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职责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6、伪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景记录者,每发现一齐,对职责单位处以每人每一天1000元以上罚款。不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情景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景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必须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未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其的职责。
8、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发行之日起实施。
第5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资料:
1、为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惩办法。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职责,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职责。各工区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安环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4、各职能部门及工区负责人按照只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事故隐患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项目部城里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及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窒设在安环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工区负责应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资料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取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工区负责人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安环部,安环部对各类隐患进行分类。
3、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景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资料、拟采取措施提议、报告人姓名、报告理解人姓名、报告事件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环部,一份部门自我留底备查。
4、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安环部在理解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项目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自我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我联系解决的自我联系解决,不能自我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环部,安环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只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噶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最终由安环部复查落实结果。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环部提交项目部,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环部应进行监控。
七、奖惩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0—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环部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性对部门和相关职责人罚款200—1000元。
4、对报告人异常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项目经理处理。
第6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乡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检查职责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检查职责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
二、隐患排查的资料:一是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二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三是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火源隐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隐患排查。六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排查。七是农机具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八是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提高结合起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报告。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职责单位及职责人的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在节假日确定值班人员,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安排监管人员立即查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七、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事。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职责。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资料,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7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现我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厂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厂实际情景,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厂部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构成记录。
3、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经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厂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异常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厂部、安全员、车间主任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资料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五、排查治理资料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景;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景;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景,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景;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提高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七、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制氧厂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职责制。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厂部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厂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4、厂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景、采取的措施、监管职责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职责人、监控职责人、检查时间、减产情景等详细登记、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景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厂部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结合制氧厂情景,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8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遵循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第八条:总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制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九条: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隐患定期、不定期排查及分析
第十三条: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1、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景;
2、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景;
3、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景;
4、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总经理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
(三)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易燃易爆物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景;
2、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景;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1、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景;
2、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情景;
3、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景;
4、班组安全管理情景。
第十五条:抽查和巡回检查:
(一)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景、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1、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景(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景(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3、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4、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景;
5、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6、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移动电风扇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8、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景,职责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
9、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三)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1、防火职责制落实情景;
2、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景;
3、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4、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5、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6、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景;
7、防盗措施落实情景;
8、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四)安全生产小组对本部门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
(一)消防队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二)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移动电风扇、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三)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四)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织部分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职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全主任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2、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第十七条: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景、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景;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景;
(二)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景;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景;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景,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景。
第十八条: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景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能够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第五章:事故隐患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一)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有安全隐患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安全生产小组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
(二)安全生产小组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进取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进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小组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一)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递表”(见附表1)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安全生产小组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必须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小组对整改落实情景进行验收。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主管。由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四)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小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递单”由信息传递部门整理、保存。“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生产小组整理、归档。
第六章: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议。
第二十六条: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小组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一)隐患概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治理结束后,安全生产小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十条:隐患治理评估经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集团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经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第七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小组每季度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并长期保存,档案资料包括:
(一)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五)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八)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九)其它相关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三定”: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二)“四不推”:是指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景分为三级(本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防患于未然,经过各级检查行为,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范了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3管理资料与要求
3.1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1.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确保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得到落实和执行。
3.1.2安全检查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3.1.3安全检查活动要有明确的检查目的、要求、资料和计划,以及检查路线。
3.1.4公司级检查由主管生产的副总带队,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部门检查由部门领导带队,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班组检查以班组长带队,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检查。各级检查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3.1.5职责
3.1.5.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安全台账、记录;负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状况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景。
3.1.5.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3.1.5.3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的日常交接班和上班时的巡回检查。
3.2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资料
3.2.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级检查每月组织两次,部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班组检查每一天班前班后组织一次。
3.2.1.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资料: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安全工作情景的记录,工作会议记录等;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景,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景等;
(3)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是否到达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是否达标。
3.2.1.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资料:
(1)按照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等专业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2)检查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2.2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消防、生产设施等进行检查,异常是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
3.2.3季节性检查
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对防火防爆、防暑降温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3.2.4日常检查
分岗位检查和管理人员的巡回检查。各岗位的员工上岗时,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本公司的安全状况和设备运行情景进行巡检,及时了解情景和处理问题;各车间和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其工作范围内进行检查。
3.2.5各类检查要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3.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3.3.1各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研究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
做到“四定”、“三不推”(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落实、定完成期限和凡是员工自我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3.3.2对较严重威胁安全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在期限内整改后,上报生产安全部由其组织验收。
3.3.3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应进取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3.3.4对无本事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除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外,并书面报告松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3.5各项安全检查,将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景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班组检查每周向车间报告一次,部门检查每月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存档,公司检查由安全生产部存档备查。
本文标题:隐患排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