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

句文网    发表于:2022-10-21 07:24:43

第1篇:安全保卫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要做到与每名职工签订岗位安全职责书,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二、各营业网点、中心库要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保卫工作,其职责是领导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上级各项安保具体措施和任务,杜绝事故、案件的发生。

三、库款出入要随时检查营业场所有无不安全迹象,院大门、防尾随门要做到及时关掉,随手落锁;闭路电视监控要保证正常使用;报警器、灭火器、通讯工具要配备齐全,坚持良好状态,自卫器械、应急武器放置应得心应手。

四、牢固树立人防第一的思想,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此提高其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其次时常加强防暴预案的演练。

五、营业、守库期间,非本单位人员禁止入内。上级人员来检查,必须有联社在职领导或保卫部人员陪同,方可进行,否则,不得开门,违者按省联社职工处罚条例给予罚款。

六、营业终了,现金、印鉴、密押和重要空白凭证等,必须入库保管;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和使用交接管理制度;值班守库人员确保金库24小时值班,人员出入,防尾随门要做到一开一关,半封闭状态,同时要进行语音设置。

七、营业室门、库房门要坚持从内部开门,金库密码要启用。网点营业室门和库房门每门限制二把钥匙,并指定专人保管。

八、营业场所要按照GA38—2004标准执行,对所辖网点进行设施改造。

九、对全年安全保卫制度执行情景进行评比,对执行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较差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2篇:安全保卫制度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景,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掉。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出入证》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景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违者一切职责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能够盘查,必要时也能够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景。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景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职责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职责,并视情节轻重对职责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职责。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办理证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第3篇: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职责。

第五条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异常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景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景,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团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3)私自启动或关掉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或调度值班班长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门卫检查时应注意:(1)不可触及人身。(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职责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本事。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景。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坚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职责,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景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职责明确。

第十条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第4篇: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职责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职责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职责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职责。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坚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贴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职责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职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职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第5篇: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是中心内部安全的重要保障,主要任务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内部治安和工作秩序,杜绝灾害事故发生,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在主任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治安职责人为主要力量,各科室配合的安全保卫职责制。

第三条:中心各科室要遵守执行本规定,加强职责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各科室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心各项安全制度,共同维护中心的安全。

第二章:中心办公区出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进入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觉维护中心的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五条:严格入门手续,除中心工作人员外,其余来中心办事的人员必须出具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经保安人员查验后办理登记入门。

第六条:会见中心内工作人员,均应向保安人员说明被会人员单位、姓名、原因,并出具本人有效证件,经保安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上访人员必须到信访接待室反映情景,由信访工作人员转报有关意见、问题和要求,不得强行进入办公区,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中心办公秩序。

第八条:严禁小贩进入办公区从事各种销售活动,收购废旧物品。

第九条:遵守“四品”管理规定,严禁将危禁物品带入办公区,对违反此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职责。

第三章: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执勤区域的各种情景,正确处理和解决执勤中遇到的问题,发现紧急情景要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高度负责,不得嘻笑打闹,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不得看书报杂志,不得做有碍执勤的事。

第十三条:时刻坚持良好的姿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得袖手、抄手、背手。

第十四条:坚持来客登记制度,严格入门手续,严把入门第一关,杜绝一切无关人员或其他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

第十五条:礼貌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说服教育,正确引导,指引到信访接待室反映情景,禁止采取过激行为,防止矛盾扩大。

第十六条:对到中心办公区找人的人员,应先电话联系,在征得被会人员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入门。

第十七条:加强对办公区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在门前逗留,对一些寻衅闹事者要及时制止,无理取闹的立即送交公安部门。

第十八条:加强对进出物品的检查,搞好“四品查验”,禁止任何人将易燃易爆和各种危禁物品带入中心。

第十九条:坚持安全巡逻检查,上班时间每半天不得少于两次,巡逻时必须认真全面,不留死角,防止走过场。

第二十条:执勤人员在接班前和执勤期间严禁酗酒,夜间执勤严禁睡觉。

第二十一条:因执勤人员工作不负职责而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四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职工进取主动做好本科室防火工作。

第二十三条:综合科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必须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配足适用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坚持状况良好。

第二十四条:各种消防器材只供灭火使用,各科室和个人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各:科室要把检查安全用电列入议事日程,定期检查,发现有不安全的苗头要及时解决,禁止使用电炉和超负荷的电器设备。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机房、文印室、配电室等的负责人,要随时检查安全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七条:使用取暖器要注意用电安全,尤其要检查周围易燃物品的安全存放情景。

第二十八条:办公区内如发生火灾,要迅速向消防机构报警,并进取主动组织现有力量进行扑救。

第6篇:安全保卫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职责制为主要资料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资料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职责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进取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职责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景,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景。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景,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景。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本事,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景,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景追究职责。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教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异常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一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学校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景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景,在进取、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忙。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进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职责,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第7篇:安全保卫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执行安全保卫,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外来寻衅干扰单位正常上班的人员,及时制止,劝阻无效,及时拔打110报警。

(二)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

(三)熟悉单位环境,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对单位的进出物资材料有疑意的及时盘问,决不允许单位财物外流遗失。

(四)值班时坚守岗位,勤巡、勤看、勤听、勤查,密切注意环境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供水必须安全,安全促进供水”和为国家、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观念和职责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细则,保障安全生产。

(三)生产所必需的易燃、有毒、高腐蚀物质,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管理、运输。危险品使用、管理要充分注意气温、环境、场所条件,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得乱串岗、打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一)单位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人员严禁在单位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

(二)单位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仓管员和行政领导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三)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

(四)单位贵重办公设备,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搞好交接。

(五)所有办公室、接待室、化验室、库房等,都要做到人离关窗锁门。贵重工具、材料、器材都要随时注意收拣或交接。

四、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单位职工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车、无证驾驶无证车辆。上下班期间交通拥挤要异常注意安全严禁超速占道行驶。

(二)全单位职工要加强消防意识,站、厂区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治安防范知识教育。

(二)单位治安防范教育资料包括:(1)国家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管理制度;(2)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状况及事故教训等。

(三)各部门治安防范教育由各科负责,主要资料是本科治安环境的特点以及科的治安状况及治安事件处理应急措施等。

(四)要定期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要进取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单位门卫、兼职消防等人员进行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实战技能训练。

(六)要进取参加公安机关或上级组织的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六、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一)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

(三)进取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纳入每年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目标,实行职责管理。

(二)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与安全生产同步进行,即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发现治安、内保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单位每年度末,由领导小组对全年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核。

(三)按照年度总考核和平时抽检综合得分,来评定优胜部门、合格部门、责令整改部门。对优胜部门和部门职责人给予奖励,并作为部门评先、负责人评优的重要条件。对合格部门不奖不罚,对该单位职责人适当奖励,不影响部门评先、个人评优。对责令整改部门除公开挂牌警示以外,单位不能评先,职责人将受到经济处罚。对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外,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职、降薪处理。

第8篇: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8:30—17:30)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17:30—次日8:30及节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施门进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门进卡进人办公区域,职员应妥善保管门进卡,如门进卡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第七条:公司职员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地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九条: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十条: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需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第9篇:安全保卫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

1、指定安全保卫工作职责人,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2、各施工队及劳务队应密切配合项目部,进取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3、为工程的顺利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与当地村民发生口角,杜绝违法违纪的重大事件的发生。

4、有义务与违法违纪作斗争,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5、各人私有物品应谨慎保管,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6、施工现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如有发生,现场安全员应立即予以制止。遇有特殊情景时,另行处理。

7、施工现场应指定2名及以上有职责心的夜晚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有违法事件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10篇:安全保卫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青岛市单位内部保卫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性质将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确保安全。办公室统一负责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机关下班后、节假日期间非加班和值班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机关。如有急事或需加班应向办公室说明情景,值班人员应进行登记。

三、坚持值班制度。市社机关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并检查当天值班情景。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有出差或其他事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由值班人员所在处室进行调整,不得空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来文来电,要认真登记,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如发生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迅速向领导报告。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机关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室、财务处)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配齐防火器材设施,有关人员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机关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机关全体人员都要增强安全保卫观念,坚持警惕,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发现可疑情景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取与危害机关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七、若发现空岗1次者,向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若空岗2次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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