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我有不少爱好,而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在我家的书柜里,挨挨挤挤地摆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安全知识,它就是《儿童安全手册》。当我细细地阅读着这本《儿童安全手册》时,它就像一位无声的教师,教会我在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故时正确的应对方法。《儿童安全手册》经过一个个生动趣味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以及在发生时应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是我在简便阅读的欢乐中,学会了许多的安全知识,学会了坚强。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傍晚,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天色渐渐的暗了了,眼看立刻到家的大门口了,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我凶恶地问道:“小姑娘,你的家住在哪儿”我心里一惊,看他那凶恶的样貌,我明白我遇上了坏人。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时,我突然想起了在《儿童安全手册》中介绍过“当你遇见坏人时应当怎样办”的安全小贴士——必须要坚持冷静。于是这个中年男子却缠住我要带他去,我不愿意,他竟抓住我往前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脑中又闪过书中的防身术,一个转身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趁他疼得弯腰的时候,我转身飞快的跑回了家。当我安全都跑回家时,心中暗暗高兴,真是感激那本《儿童安全手册》,从坏人的魔抓中逃了出来。
你们说,这么实用而趣味的书,我怎能不喜欢呢
第2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仅能够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并且还能够增长知识。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我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所以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此刻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之后,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仅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述,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第3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仅能够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并且还能够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我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所以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此刻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之后,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仅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述,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第4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书迷迷,尤其是小时候,常常为了看电书而故不上吃饭、睡觉,所以常被妈妈骂。有的时候,还为了看完一本喜欢的书,而躺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偷着看。我认为,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书里面,我能感受到在我生活中所感受不到的事物。我看过课外书数不胜数,而而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前一段时间看的《笑着活下去》,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晏阳,她也是我最喜欢的明星。
当5岁的晏阳被亲生母亲丢弃在福利院门口时,她的命便注定了苦难。当7岁的晏阳看到母亲早已忘记自我和别人组成家庭时,她告诉自我永远不要再哭泣。当长大后的晏阳终被母亲认回,得知原由竟是要她捐出一个肾给妹妹时,她的苦难便已十分人所及了。亲情变得渺茫,未来变得黯淡,老天和最亲的人都让一点光照耀到这个可怜女孩的身上。但她是晏阳。她微笑着点燃了自我经受的苦难,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晏阳给将死的妹妹带来了生的完美,她把青梅竹马的许剑锋主动让给了妹妹。晏阳给将分裂的那一家人带来了家的温馨,因谎言和不可宽恕而分裂的一家人被晏阳教会了享受亲情与温暖。晏阳给丈夫杨文榜带来了爱的光芒,让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体会到女人的柔情与牺牲……
每个人心中的怨都被晏阳带走了,人与人间的恨都因晏阳的到来化为无形。刚愎自用的丈夫最终原谅了欺骗自我二十年的妻子,自私的母亲最终为救晏阳甘愿牺牲自我的性命,胆怯清高的公子哥最终懂得为亲情奉献的意义而捐献了自我的肾脏,曾悲哀自我命苦的小妹妹含笑离开人世,只为给爱人和亲人留下完美的记忆……
苦难滋养了美丽的晏阳,她是阳光的化身,是我们每个人的微笑女神。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从晏阳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想告诉大家: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如果你觉得,当你的故事被演绎出来是一个杯具的话,你应当明白,世上若无杯具,何来喜剧,世上的杯具不只你这一部我们唯一能一能做的,是坦然应对,坚强走过,并尽自我最大努力把这部杯具转化为喜剧,笑着活下去!
最终,我提议在坐的每一位评委教师,也看看这本书,《笑着活下去》!
第5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我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学校小说。
在看过的学校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述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教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备受大家喜爱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十分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述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第6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经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礼貌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梦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述细致入微,能够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梦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第7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书犹药也,善读之能够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我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欢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教师、厌恶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齐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样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仅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包含着许多趣味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我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我的同学一齐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可是,不管怎样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厌恶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第8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安静的时候我总喜欢读书,也喜欢很多种形式的艺术形式,我喜欢有各种各样吸引人情节的小说,也喜欢有韵律的诗歌,也喜欢充满哲理感的议论文,可是,是最情有独钟的还是散文。我时常在一网时会看看散文,每次都会被他们精美的文字感动,有时也会引发一些对人生的思考,有时还在疑问为什么自我写不出这样美丽的文字啊!
我喜欢散文是首先是因为它形散而神不散,“形散”主要是说散文取材十分广泛自由,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表现手法不拘一格:能够叙述事件的发展,能够描述人物形象,能够托物抒情,能够发表议论,并且作者能够根据资料需要自由调整、随意变化。“神不散”主要是从散文的立意方面说的,即散文所要表达的主题必须明确而集中,无论散文的资料多么广泛,表现手法多么灵活,无不为更好的表达主题服务。其次是因为它意境深邃,注重表现作者的生活感受,抒情性强,情感真挚。作者借助想象与联想,能够融情于景、寄情于事、寓情于物、托物言志,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实现物我的统一,展现出更深远的思想,使读者领会更深的道理。还有就是它语言优美凝练,富于文采。所谓优美,就是指散文的语言清新明丽,生动活泼,富于音乐感,行文如涓涓流水,叮咚有声,如娓娓而谈,情真意切。所谓凝练,是说散文的语言简洁质朴,自然流畅,寥寥数语就能够描绘出生动的形象,勾勒出动人的场景,显示出深远的意境。散文力求写景如在眼前,写情沁人心脾。
散文素有“美文”之称,它除了有精神的见解、优美的意境外,还有清新隽永、质朴无华的文采。经常读一些好的散文,不仅仅能够丰富知识、开阔眼界,培养高尚的思想情操,还能够从中学习选材立意、谋篇布局和遣词造句的技巧,提高自我的语言表达本事。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眼泪都笑了》:讲述了离别时的感受。我眼泪都笑了,谁还想哭呢我说过,要学着潇洒放你走,因为我明白,离开,你也会舍不得,
我想对于散文的爱,我一生不变,也期望自我的阅历到达了,也会写出让别人欣赏的散文。
第9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在我的业余生活中,我是比较喜欢看书的,异常是自我心境郁闷的时候,我都会使自我沉浸在书本里,当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完全吸引的时候,我就会暂时忘掉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不愉快。但,我的书并不杂,全部都是小说类的。从中学到大学一向都是,中学的我经常会看琼瑶的小说,比如,《烟雨蒙蒙》,《浪花》《在水一方》等等,每次去看都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眼睛哭得像桃核一样。随着我慢慢的长大,渐渐的喜欢了《家》,《日出》,《秋海棠》等等,看过的书虽多,但要说我最喜欢的是琼瑶的《匆匆,太匆匆》,和巴金先生的《日出》。
《匆匆,太匆匆》讲述了一段韩青和驼驼的故事,故事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是真实的,这个故事没有过多的悲伤,只是故事的结局令你难以想象。二十四岁的驼驼认识了韩青,第二十四天后他们相爱了,同年的四月二十四日,驼驼死于肝癌,年仅二十四岁。这一连串的二十四不由得你不信天意弄人,看完小说的我呆呆的看这已经合上的书,那种滋味就像打翻了五味瓶,脑子空空的,除了惋惜就是感叹人生的短暂。在《日出》中,陈白露最终的死给了人们一个最可怕的忠告,人真的很可怕,人是巨大的同时又是渺小的。之所以巨大是因为人能够毫不留情的摧毁一切,之所以渺小是因为人也能够被一切事物所摧毁,而陈白露最大的错就是不应当生作一个既巨大又渺小的人,她的死和周旋一样的无奈,一样的不甘心,一样是同样的四个字摧毁了她们完美的一生,那就是“人言可畏”。不好意思,我喜欢的书似乎都是杯具,但,在我看来,杯具才是完美的,杯具才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第10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那里都能够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之后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那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我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忙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能够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明白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能够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第11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所以,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著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述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我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我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我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述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我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明白自我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第12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向关注着贝贝的成长。之后,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齐。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第13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
我异常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对“逍遥游”能够有种种不一样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如何得到这种创造的自由?庄子认为,必须抛弃那些对自我身心内外的种种束缚,使自我能“自由思考”,“自由发挥”创造力,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无我”(或者说“忘我”)的精神。
人之所以常常陷入自缚之困境而不能自拔,就在于对“小我”的执着,把自我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不择手段地争夺个人权力和金钱,为私利所缠身。这样在精神上还能得到自由吗?没有精神上的自由,哪还会有为人类作出真正贡献的创造力呢?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庄子》。
第14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几十本的图书,但相当部分是从家境较富裕的亲戚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给我童年生活带来了许多欢乐,也让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习惯。但真正让我喜欢上一种书刊的,我清楚记得是我读高一的那年暑假,那时哥哥读大学二年级,他为了丰富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回来了一本名叫《读者文摘的》的书刊,也就是此刻的《读者》,《读者文摘》它是综合性很强的期刊,它具有人文性,文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有空的时候拿起来看看,消磨时间,但在不知不觉中,我就被那一篇篇含蓄俊永的文章所吸引,书刊中的文章有相当多是散文,也不乏有名家名作,读这些作品就像在与作者对话,让人在字里行间里读出了作者的真善美以及喜怒哀乐,这种情感体验是深刻的。之后我对这本书刊越来越爱,每有新的期刊出版,我就会第一时间去买回来好好阅读,如果要问这一本书刊对我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会说一是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二是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三是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因为它已成为了我精神的主要粮。
此刻我家珍藏的《读者》已上百本了,我想它将不单只成为我的精神主粮,我还会把它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送给我即将读小学的女儿,期望她也能从中吸收各种养份,健康成长。
第15篇: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书,是我的堡垒,也是我的王国。
我十分的喜欢读书,书也是我的同伴。不论是在车上、公交车站或飞机上,只要感到无聊的时候,都能够把握机会拿书出来看,所以,我对书更是爱不释手。
每一天我一回家,放下书包,就往房间跑去。当我推开书房的门,上千本的书便立刻浮此刻眼前,那么多本的书,就如同城堡般似的。我立刻坐下,静静地挑选今日要阅读的五本书。
通常,我都会看历史故事、伟人传记或侦探小说,看完五本书之后,我习惯拿一本书放入书包里,明天带到学校写读书心得,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更深刻,同时,也让我明白除了看电视、打电玩,读书也是有乐趣的。
莎士比亚曾说:“知识是我们藉以飞上天堂的羽翼。”而我觉得,读书能够让生活变得更加精彩,更扩展了我的眼界,并找出生命中更加完美的意义。
读书不但能够增加我的思想本事,还能够让自我的成绩更加梦想,所以,书在我无聊、空虚的时候,成了我的朋友,使我过得更加欢乐、更加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