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4-03 17:18:33

第1篇: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景区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景区(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景区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 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景区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景区中一旦出现事故,景区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景区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景区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景区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参加本次景区者签字:

第2篇:安全协议书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999)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6、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7、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纪录。

三、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安全协议书

甲方:xxxx中学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安全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内容

(1) 甲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乙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发出;

(2) 乙方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1) 加工流程中甲方只负责购买原料,乙方负责原料的接收和检验,然后按照聚酯和聚酯浆料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同时包装材料也由乙方自行购买,并制定成品的商标、商号,承担成品的运输等全部事宜;

(2) 加工成品的各项理化指标均由乙方按照需方要求制定,同时做好在线监测和品质控制,并对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负全部责任;

(3) 加工费按照每次购买原料的成本费由甲乙双方协商核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后,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 联合声明

(1) 甲乙双方仅是协议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 甲乙双方认同本协议为经济协作协议,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限和续签方案

本协议自签订日期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长期合作需每年定期续签。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安全协议书

外出写生是美术专业教学的组成部分,是色彩写生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艺术感受、创作能力、室外写生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正常进行校外写生教学以及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纪律秩序,为此,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有关写生要求

1、学生自愿参加并签署本安全协议。

2、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攀爬危险地段,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3、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不到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6、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写生住宿点,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带队老师批准方可离开。

7、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8、按时起床,就寝,每天教师点名若干次,未归者按学校校规处理。

9、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写生基地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写生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校外写生期间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因心理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

4、未经教师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组团外出活动的。

5、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抽烟、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6、违反学校规定,未按指导教师去做造成伤害的。

三、其他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外内写生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校方教师的义务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写生住宿地点、写生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4、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地段玩耍、逗留。教育学生不攀爬树木、楼房、围墙、桥栏等。

5、教育学生在校外写生地点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严禁学生私自登山、抽烟、脱离集体组织,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

6、专业教师定期检查、讲评写生作业。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学生写生返校结束为止。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 学生联系方式:

班主任签字:

二〇一三年九月 日 二〇一三年九月 日

第6篇:安全协议书

暑期将至,为做好项目部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特与各家长签订此安全管理协议书,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请务必遵守协议要求。

1、各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工地工人生活区原则上严禁将小孩留宿。

2、各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应监管好各自的小孩,严禁小孩进入施工区域。

3、建筑工地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从事施工活动。

4、各家长外出时需看管好小孩,外出时注意社会来往车辆,禁止小孩私自到生活区外道路口、河流、天桥玩耍,若出现意外,项目部一律不承担责任。

5、小孩住宿生活区期间,禁止喧闹、追逐,不得到其他工人串门,以免影响工人休息。

6、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饭锅等加热电器,以防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

7、各家长应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工作,告诫小孩不得随意搬动、损坏生活区的消防设施、施工工具、宣传画册等物品,一经损坏,由家长照价赔偿。

8、所有人员需遵守项目部生活区卫生管理规定,不得乱扔垃圾、乱倒残汤剩饭,自己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缺失,项目部概不负责赔偿。

9、作业人员要求小孩留宿工地生活区的,向所在劳务作业承包方提出申请,并由劳务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登记,并提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10、甲方有权处理和处罚各班组家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家属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处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并处罚乙方500元/人次。

12、乙方所属劳务公司有对乙方及其家属监督管理责任,对于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相关人员应当全力配合遣返工作。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及乙方所属劳务公司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工程名称:

甲方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所属劳务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第7篇:安全协议书

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是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号

联系电话: 传真:

为了顺利举办“20xx 凯路仕·烈风杯全国山地自行车联赛第四站——广州站”赛事,合理利用体育场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赛事场地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场地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地名称是 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中心湖)自行车赛道(含山地段) ,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20xx__年_9__月 日起至_20xx__年_9__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 元(含税)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本合同租金分 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支付金额为 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支付金额为 元人民币。

第四条 甲方权利

4.1 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比赛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比赛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5.2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 甲方应对场地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地所具有的赛事功能,其中需重新开拓修葺已经荒废的山地赛道,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此赛道。

5.4 甲方负责场内的'基本安保和安全防范。

5.5 甲方于赛前3天免费提供赛场内一间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给予乙方作为存储比赛物资的临时仓库。另甲方免费提供现场铁马、桌椅、背景桁架、舞台、音响等物料供乙方比赛当日使用。

5.6 甲方在场地租赁期间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解决现场赛事规划及临时发生的问题。

5.7 甲方需负责完成乙方赛事活动的政府申报工作。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2 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地内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6.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停车位 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7.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法人的备案资料。

7.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7.4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5 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6 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共同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 %违约金。

9.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9.3 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0.1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0.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10.3.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 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0.3.4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10.3.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赛道修整工作的。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申报、安保、现场展示物料的。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有效期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第十三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5.1 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6.2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

16.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

第8篇:安全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XX

为了保证空调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在乙方进行空调安装前,对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口头安全教育,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为(口头教育后。甲方无相关安全责任),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安装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

1.安装过程中如有坠落物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负责对安装人员的安全和治安教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安装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施工,后果自负。

7.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关证件齐全,如乙方违法用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检查处理的权利。

9.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原有装饰、设备、设施,否则要进行清理、恢复原样,或进行赔偿,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11.乙方要做好建筑物、管线、室内物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伤害到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安装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不准乱倒、乱放,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13.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发生盗窃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罚。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地址: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地址:XXXX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9篇: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使用乙方电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以保障电力运行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首要宗旨,并作为解释协议的主要原则。

2、甲方需在乙方辖区内包括城区、乡镇电力杆塔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的属地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勘察批准后方可施工。

3、经乙方许可后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在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乙方验收确认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作任何变动。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施工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有权拆除已经敷设完毕或正在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处作业、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及带点作业等相关规定,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现场。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供用电安全或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以及跳闸停电等事故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外力或天气等其它原因引起断线、倒杆等电力事故,造成甲方相关设施损坏、人身伤亡以及第三方设施损坏、人身伤亡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甲方产权所属的电缆、光缆等设施脱落、断线及安全距离不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对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电力杆塔施工,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线路改造致使线路通道走向发生变化,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限期内拒不配合调整其电缆、光缆等设施的,乙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安装的质量,做到安装工艺统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齐对称,接头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观美观大方。并严格遵守有关电力安全规程标准,确保与电力线路的距离安全可靠。

11、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及对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隐患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权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2、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投入运行后,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全运行,并负有消除任何安全隐患的义务,在每月月初将检查结果报告乙方。

13、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线路杆塔,经乙方勘察、验收后,认为影响杆塔和线路安全运行,不能做补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须拆除杆塔甲方产权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可以实施补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线等材料及施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同时由此所补充的安全设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甲方在乙方电力线路通道敷设的电缆、光缆对同杆电力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线路两端及转角杆等必须使用钢绞线敷设加装拉线,所有拉线必须安装拉线绝缘子及拉线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设的电缆、光缆穿越电力变压器时应采取必备的安全措施,穿越进户线时应安装绝缘套管和使用绝缘自粘带。

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其它

1、本协议的变更及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在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由临泽县安监部门备案。

4、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以上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监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签字: 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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