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2-15 09:42:10

第1篇:出资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四条 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20000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 出资的转让

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五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③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④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①参予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②检查帐册及经营情况;③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2篇:出资协议书

出资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中介)有限责任公司,于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绵阳市 区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1、四川联邦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四川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办公住所地拟设置于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附近,条件成就时也可设立公司营业部、分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居间服务(该经营范围要设法通过工商审核批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立协议各方应当在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一名代言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经各立协议人商定:设立的公司决定 作执行董事、总经理; 、 作董事,副总经理, 作监事。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份额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注册可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金,首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0%即100万元;其余的在两年内交清;

2、各出资人在设立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份额均等,即均为25%。

第六条公司筹备及业务正常期前工作经费交付

按照出资份额支付。

第七条筹建组

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建组,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建组由立协议各方组成,由廖光负责。筹建组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筹建组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组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组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者不承担请求专业机构验资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已承担义务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本协议原则。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立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章):

20xx年 日 月

第3篇: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

(1),现住,身份证号码。

(2)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3)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4)团体法人编号为。

(5)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xx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第4篇:出资协议书

很多合作协议书都是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详细的出资协议书,仅供参考。

出资人:A公司

出资人:B公司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出资协议书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及名义股东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________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________。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占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3、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享有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

(2)甲方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无条件的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履行作为股东的全部义务。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2)乙方不承担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

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且乙方不得主动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但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主动配合甲方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若目标公司须该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与获知该信息的当日通知甲方。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

(5)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名义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三、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发生其他协议终止情形的。

(二)协议终止后,乙方以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冲突条款,仍按本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后成立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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