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1-21 19:12:08

第1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甲方的财产有

乙方的财产有

(写明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写明以下内容: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夫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甲方(签字并捺手印):

乙方(签字并捺手印):

年月日

第2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男方xxx:汉族、1977年5月29日生,身份证号:

户籍:xx省xx市

女方xxx:汉族、1978年3月5日生, 身份证号:

户籍: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

双方于xx年4月1日在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谢依翊,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丰田威驰牌轿车(津hc9996),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四条债权债务: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服装街51号(正兴隆茶业),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责任;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一商茶叶交易中心136号(海

峡正兴隆茶叶经营部)店,离婚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

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甲方:某某 ,男,某年 某月 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地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 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记结婚。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现就双方财产做如下约定:

1、 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

2、甲方婚后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购买的、并于XXXX年XX月XX日产权登记的[房地产权证编号:X房地X字(XXXX)第XXXX号]、位于X市X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的权属约定如下:X市X区XX路XXX弄XX号XX室房屋归甲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具体补充说明,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第4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双方依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结婚登记后至本协议签订前的财产由夫妻共同享有。

经双方确认目前夫妻共同财产有:家俱、家用电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无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

二、自本协议签订后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1.一方劳动所得;

2.一方偶然所得;

3.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

4.一方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6.一方取得的债权。

三、自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发生的债务由一方自行负担,另一方无需承担;但是因抚养、保护、教育、管理、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而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

四、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承担扶助供养的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并且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立协议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5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1 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 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 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 婚后财产

2.1 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 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 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 财产分割

3.1 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 共同生活

4.1 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 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 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 保证条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 子女

5.1 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 追究女方责任。

5.2 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 忠实义务

6.1 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违犯,按以下办法解决: 1、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产,不忠方个人财产亦归忠诚方所有。 3、子女抚养,忠诚方有优先决定权。 家庭暴力参照以上办法解决。

6.2 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1款时,理当属背叛。违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①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②与异性关系暧昧。

③与异性接触频繁。

④与异性接触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6.4 双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一方的旧情人在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 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 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6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乙方名下的财产包括:

1、房屋所有权人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于 (7门),登记时间为20xx年9月1日,用途为网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新档案号: ;房产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号。

2、房屋所有权人为 ,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于 登记时间为20xx年7月18日,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新档案号: ;房产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号。

二、上述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确认以上二处房产属于乙方婚前个人财产,与甲方无关,甲方保证以后发生任何情况都不对上述二处房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涉及的二处房产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

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该四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甲、乙双方充分阅读并表示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并且是在甲、乙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见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见证时间:

第7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住址:

女方: 身份证号:住址:

鉴于: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1、房屋归属:

位于 路 号 的房屋,目前登记在男方名下,归女方所有,男方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2、车辆: 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归男方所有。

2、存款:目前共同存款 万元,在男方处,日后如男方对婚姻不忠,目前的这笔存款及以后另外增加的存款全部归女方所有;目前双方无共同债务。

3、男方因有对婚姻不忠的事,男方保证再不犯对不起家庭的事,并郑重承诺如日后因男方对婚姻不忠,导致离婚的,男方承诺放弃家庭全部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权、商铺),归女方,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根据当时的社会生活水平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大学毕业。

4、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1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1000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受让财产:本协议生效后,各自受赠与、继承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6、损害赔偿的约定:如男方对家庭不忠,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不忠事实存在的,离婚时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20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前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7、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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