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4-01-12 18:28:12

第1篇: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 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将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_______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拆迁事务所

第2篇:委托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签订。

委 托 方:A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受 托 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 乙方:B

签字: 签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第3篇:委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推进期刊市场发展,满足广大读者对文化生活的需要,提升品味、获取新知、进入科技探索空间,扩大《消费电子世界》(周刊)发行业务委托乙方在______地区开辟本刊的第二发行渠道,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消费电子世界》报刊,在______地区组织征订、发行。委托期限以委托书上界定期限为准。

二、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将预订的期刊数量告之给甲方。

三、甲方按时供刊,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四、乙方在报刊配送活动中的.一切费用由其自理。应保证按时分发投递。因乙方原因造成读者未收到期刊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监督和督促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地向用户投递期刊。

六、乙方应维护《消费电子世界》报刊的形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修改期刊统一宣传包装,不得私自以期刊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消费电子世界》报刊,发行费由乙方在缴纳期刊预定款中扣除。

1.由甲方投递期刊的:按期刊订购价的____%付给甲方刊款;

2.由乙方配送投递的,按期刊订购价的____%付给甲方刊款;

乙方于每年初和六月底分两次向甲方付清全年订刊款。

八、甲方对期刊质量负责;如有缺页、错页、重页、破损等现象负责更换。

九、双方各自保证其签署本合同没有且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和其他与任何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向抵触。

十、乙方代理发行刊物的数量、价格优惠、退刊率等内容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未经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

十一、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代理发行区域外销售刊物,如有区域外代理发行商直接或间接向乙方发行区域销售刊物,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十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往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经双方确认后均作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字时间: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4篇:委托协议书

抄表序号:

甲方:(收费方):东莞市茶山自来水公司

乙方:(委托银行):

丙方:(委托付款方):

丙方填写以下表格,并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甲乙丙三方必须共同遵守背面《委 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条款》。

年 月 日 第一联:银行留存

委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条款

甲乙丙三方就水费的收、付结算,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方法》的相关规定。丙方授权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关于丙方的水费数据后,即从丙方的银行账户中将相应的款项自动划入甲方账户而不必事先通知丙方。

二、丙方须在甲方营业部签订《委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以下简称代扣协议),丙方同意甲方、乙方实时在丙方的代扣账户中扣取水费。

三、水费以人民币结算,丙方账户内的外币余额将不作扣划。

四、甲方水费的扣款时间为:每月15、25日和次月5、15日,代扣上月水费(如需变更,则以公告为准;节假日将顺延)。丙方必须保证在扣款时间前其代扣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当期水费,若余额不足,甲方将暂不扣款。丙方可使用乙方的电话银行系统(农村信用社电话号码:961122,需申请开通;邮政储蓄所电话号码:96200)或到乙方营业网点查询自己账户余额。丙方的一个存款账户需缴多个水表水费时,由乙方决定扣缴顺序。乙方扣缴以足额为原则,当丙方账户余额不足扣缴时,乙方不实施扣缴。

五、水费缴费期限为:当月15日至次月15日为丙方上月水费结算日。逾期未缴水费的,甲方将收取违约金。丙方如因账户余额不足未能代扣成功而造成逾期,需到甲方营业部缴交水费和违约金。

六、如丙方因账户冻结、挂失等原因,造成水费未能在划款时支付水费,作逾期未交水费处理,丙方须即时到甲方营业部重新签订代扣水费协议、其原代扣协议自动失效,其存款凭证的挂失等手续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如丙方的客户编号、缴费账户等出现变更或需要更换委托银行时,须到甲方营业部解除协议,再凭解除协议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如因乙方机构撤并等原因而导致丙方的账户变更时,乙方可通过丙方的新账户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水费代扣,而无需重签协议。

七、丙方在当月签订代扣协议,将在下月开始在该账户上代扣水费。

八、已经划款转讫的水费专用发票或对账单由甲方派送(如需查询水费详细情况可凭缴费磁卡到甲方营业部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

九、如丙方对代扣水费及代扣情况有疑问,请及时到甲方营业部或通过电话查询,并可在三个月内到乙方营业网点查询,查询期不超过三个月。

十、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乙方将以业务通告的形式通知,若丙方对业务通告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一个月与甲方、乙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乙方将认为丙方已得知变更并同意业务通告对本协议的变更。

十一、丙方应如实填写本协议中的内容,其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其内容有不真实之处,甲方、乙方均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由于丙方填写协议内容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其内容如有变更,三方可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在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对本协议如有争议,甲、乙双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5篇:委托协议书

1、家长或受委托人凭卡与班主任进行学生交接.

2、学生与此卡不能同在一处。

3、此卡系学生在校或离校的凭证,不得丢失,如丢失,应在当日放学前向学校提出书面声明作废,否则责任自负。

1、家长或监护人凭卡与班主任进行学生交接. 2、学生与此卡不能同在一处。

3、此卡系学生在校或离校的凭证,不得丢失,如丢失,应在当日放学前向学校提出书面声明作废,否则责任自负。

发卡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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