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12-26 08:29:55

第1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可续约,具体事宜另行约定。

二、费用

1、费用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通过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居间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协议订立之日将__________元的居间费用通过_____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协议订立之日将准备好的个人材料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帮助甲方通过考试、准备材料。

2、保证甲方顺利工作后能够按照承诺的工资标准实际获得__________元/月的工资(扣掉五险一金保证到手工资__________元)

3、若乙方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最后未通过考试、未取得编制、未正式上岗或者甲方上岗后实际到手工资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将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向甲方一次性全数退还。

五、违约

1、乙方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其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和知会转让相关事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任何原因出现终止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履行、争议诉讼、仲裁等,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委托服务。

六、其他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居间服务为独家委托,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若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按捺指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按捺指印):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声明:

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融资服务内容:

甲方因公司(或项目)急需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甲方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 乙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佣金支付:

在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或合同,签订该协议或合同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需资金在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当日内,将第一季度利息扣除后的余款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当并且

乙方支付了第一季度首付款后(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的三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甲方所需资金总额 %佣金,即 元。

五、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2、甲乙双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3、如甲乙双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乙不仅各自向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如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后,乙方拒绝付款,甲方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

住所:

代表: 联系人电话

第3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信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甲方因资金周转欲向申请贷款人民币____元,现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乙方作为专业信息服务公司,接受委托后应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贷款的信息咨询、代办相关手续、为甲方实现成功借款出具审核意见,为甲方提供贷款方案,促成交易,以及还款管理等服务等。

2、乙方提供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其所申请的贷款止。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申请及实现贷款的全过程中,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所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贷款资料;

2、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其信用评审进度及结果;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贷款相关的全程信息服务;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双方约定的服务费;

3、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个人证件及其它各类信息,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约定下为甲方保密。

4、乙方有权通过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行为记录审核,为甲方提供还款方案建议,包括借款额度、还款期限等建议;

5、乙方有权以信用审核的目的使用甲方个人信用信息;

第四条服务费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中,“服务费”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贷款的信息咨询、为甲方提供贷款方案、协助办理各项手续,并在甲方成功获得借款后而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该款项不包含贷款办理过程中银行、保险公司、评估机构、抵押登记机关等有关机构所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对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同意获得贷款资金后,按实际贷款金额(大写)百分之___或元计算,支付给乙方作为各项费用的报酬。

3、由于乙方在办理的过程会产生相应的费用,甲方同意预先支付乙方___元,大写作为定金。

4、若乙方未能成功为甲方提供贷款,乙方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5、甲方需在成功取得贷款后两天内按照上述约定支付给乙方约定的'服务费报酬。

第五条违约规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本协议的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如双方均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其他

如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时间:

身份证:

第4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介绍服务等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方将中银路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果树旅游文化商品博览底价交易中心工程项目部之建设居间服务介绍给委托方施工。

二、委托方必须出示有关建设施工资质,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条件。

三、居间方在委托方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的条件下,居间方提供准确信息介绍服务委托方将该项目承包。

四、居间信息服务费:委托方按该项目施工土石方每立方支付三角居间信息服务费给居间方。

付款方式:委托方承包该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委托方必须支付居间方信息服务费贰万元委托方进场施工十天后,委托方须支付居间信息服务费贰万元,余款按委托方土石方施工进度支付给居间方。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江苏省范围内的煤炭销售工作。

二、居间费用(信息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信息费以甲方向购买方供应的煤炭数量(吨)计算,每大卡/吨按人民币1厘支付给乙方,甲方必须在购买方支付货款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入信息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1万吨煤炭作为前期运作费用及流动资金,此费用在甲方与购买方前三次交易中扣除,按3-3-4执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暂定二年,计算时间从此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年内甲方不得规避乙方与购买方进行私下交易。

四、双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2、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不断寻求商业机会,积极协助甲方达成销售目标。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购买方有关要求发运煤炭,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与购买方私下洽谈、交易或隐瞒交易数量,则视为甲方违约。须按实际交易数量双倍支付给乙方信息费,并赔偿相关损失。

3、如甲方不能按时给付乙方信息费,则乙方有权通过购买方在下次交易时直接双倍扣除。

六、此合同与甲方和购买方签订的煤炭供应(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与购买方合同的变更、继续、终止须有乙方参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约。

七、甲方自负盈亏,乙方不承担甲方与购买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争议与解决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6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

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

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2、 居间服务费:每年 。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

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第7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签订地点: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理解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理解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带给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透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职责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职责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职责,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状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透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职责: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第8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初步接触的基础上,应甲方融资要求,乙方同意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市场资源帮助甲方金额人民币 万元的融资计划。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其融资中介。以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市场资源为甲方撰写代理、实施融资计划;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忠实、尽职为甲方实施融资计划。如甲方与投资方因合作条件不对接,导致融资不成功,乙方不负责任。

三、费用:

融资居间费:双方协商确定为融资金额的 %

四、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付引资人佣金,支付时间为投资方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对乙方提供方案内容及进度的监督权,要求乙方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权利,在方案设计过程中提出意见的权利。

义务: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有应乙方的要求真实全面为乙方提供投资方清单所需资料的义务,并为乙方及投资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费用的义务。

2、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方案的独立设计权,从甲方取得必要资料的.权利,以及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收取费用的权利。

义务:乙方有按合同的要求按质按量进行方案设计的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未尽事项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等同。双方就合同未尽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效力等同。甲方所持协议不得作为支付佣金的附件,在本协议权利义务终结之时交引资人事后销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9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424条、第426条、第428条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xx第29号文件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第60号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甲方现已将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乙方向甲方提供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北路(香江大道-华裕路)工程等项目,甲方自愿承诺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双方约定如下并共同遵照执行。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居 间 人:(受托人):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一、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能够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劳务居间服务费为工程项目规模总造价的1%,居间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195万元(大写金额:壹仟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全部以现金模式支付。

二、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三天内先支付第一笔劳务居间服务费的¥;400万(大写金额:肆佰万元整)。剩余部份在甲方收到业主第一次工程款后3日之内付清¥:795万(大写金额:柒佰玖拾伍万元整)。以现金模式支付。

三、乙方应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合同的签订,协议成立,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如甲方在与相关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承接该工程,甲方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的责任。

四、如甲方不按时或不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给乙方,乙方可持此合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甲方任何一期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按逾期付款总金额乘以月利率2%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

五、乙方有权委托业主在甲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劳务工资内代扣居间费,并将居间费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且不视为业主违约逾期付款。

六、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居间服务费必须遵约履行。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

八、甲乙双方均应对本项目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相关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与业主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等工程文件,即视为甲方完成居间所有工作。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若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委 托 人: 居 间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10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标企业”系指 公司。其“关联企业”系指目标企业在地区开设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同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有关 销售合同,协助甲方维护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已经形成的合同关系,协助甲方从目标企业取得购货订单。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合同签订。

3、乙方协助甲方获取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相应合同款项。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① ( )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签订合同总额的 %作为居间服务费用。

② ( )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总额超出

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超出部分金额的50%作为居间服务费用,合同超出部分金额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双方各缴纳一半。

2、居间服务费应在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到期不予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甲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无条件支付上述居间费用,若有违反,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支付本协议居间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六、保密协议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均为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密,否则承担过错的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北京汇矿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分公司

经办人: 电 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鉴于:

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项目的融资信息,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融资的矿业企业的信息(后简称项目信息)的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获取项目信息并获取利益的目的,接受乙方的居间服务。乙方利用自己的社会信息资源,通过居间活动,推广甲方服务,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的交易。

二、为便于乙方开展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但甲乙双方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也不构成其他人事、行政等隶属关系,也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应独立从事居间活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若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三、居间服务标的确定,在乙方按照甲方的基本要求将项目资料提交给甲方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居间服务证明》进行确定。

四、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 乙方通过居间活动,向甲方提供项目信息,成功促成甲方与矿业企业签订融资协议并完成实际投资或融资的:甲方按矿业企业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公式:居间服务费=实际融资额*费率)。本次协商的居间服务费率为%,即按实际融资额度的____%支付居间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融资服务成功且融资企业将甲方应得的第一笔收益款项划到甲方指定帐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居间服务费的5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项待企业归还贷款本息(指本次经居间人介绍的贷款)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和甲方规定的项目信息收集及矿业企业推荐方式从事甲方委托的居间活动。

甲方与矿业企业的交易合同,由甲方与矿业企业自行协商订立,乙方予以配合。乙方在从事居间活动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就交易内容向矿业企业作任何承诺。

六、乙方从事居间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际、差旅、支付第三方的佣金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矿业企业推荐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矿业企业就具体交易内容直接接触、磋商后,甲方与矿业企业谈判期间发生的交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某一矿业企业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将同一矿业企业推荐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八、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本协议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乙方均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非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任何资料及相关情况透露给任何第三人。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拒付应付而未付乙方的居间服务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本协议秘密,非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人。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拒付应付而未付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十、本协议期限为半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半年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客户未达成协议,视为协议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或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等事由发生争议的交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北京汇矿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

代表人:

乙方:

盖章(手印):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第12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省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 。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 %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费用

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13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 公司

地址:

居间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 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 (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第14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 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 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 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 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县)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15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类型:□购房□租房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件类型、号码: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甲方有意购买或承租房屋,为此,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下列居间服务:

(一)提供房源信息,并带领甲方实地看房。

(二)解答与房源信息及房地产交易有关的咨询。

(三)根据甲方的需求,与产权人或具有出售、出租权的权利人(以下统称为权利人)进行沟通。

(四)与订立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有关的其他媒介服务。

第二条当乙方促成甲方与权利人订立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佣金为房屋买卖总价款的%(大写:百分之),或房屋首月租金的%(大写:百分之)。

第三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房源信息(注:本协议书中所称房源信息均特指下列房源信息)如下:

序号

房屋位置或名称、房号

看房时间

甲方签字

第四条甲方在本协议书第三条中签字栏中签字后,证明甲方所确认的事实如下:

(一)乙方已带领甲方实地察看了本协议书第三条中的房屋及其周边环境,为甲方提供了房源信息及与权利人订立合同的机会,且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二)甲方系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在此之前,甲方并不知悉房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从其他机构、人员等处得知房源信息),甲方更未实地察看过该房屋。(注:如甲方此前已获得房源信息,应拒绝在本协议书第三条签字栏中签字或拒签本协议书,否则视为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

第五条在甲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房源信息的情况下,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但由于甲方系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故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甲方利用乙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机会等条件恶意逃避支付佣金义务,损害乙方利益:

(一)甲方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员、组织直接与权利人自行交易;

(二)甲方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员、组织委托其他机构、人员与权利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乙方应维护甲方应得权益,并向甲方清晰阐述房屋的真实交易信息,不得损害甲方应得权益。

第七条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五条约定的,应支付给乙方¥元(大写: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除应将甲方所受损失退还或赔偿给甲方外,还应支付给甲方¥元整(大写: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书中所称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员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甲方所在单位等。

第九条双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

(一)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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