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12-25 17:26:32

第1篇:工程协议书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xx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xx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xx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xx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

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

1、工期延长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中断索赔,

4、工期终止索赔,

5、工程加速索赔,

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 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

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

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

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

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计算。

5、措施费:

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

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0.75,

52.23元×0.75×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

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1240949.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40949.7÷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5.6%计算。

1150000元×54÷30×5.6%=115920元

5、措施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381448.6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381448.67÷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3,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

5.6%,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17.5%,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3,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61.8元/m3,原单价为10.12元/m3,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61.8-10.12)×211490×(17.5%-5.6%)=1275479元

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0___年__月__日

第2篇:工程协议书

工程结算协议书A/01/1

工程合约编号:

承判人:

承判工程:

经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承判人双方核对并同意:

一、最终结算工程款项如下:

1、完成合约工程金额:

2、额外工程金额:

3、代工金额:

4、其它金额:

共计总金额:

二、总金额中应扣除的项目:

1、公司代支付材料及垫付等金额:

2、其它扣款:

三、实际支付金额(总金额-扣除金额):

截至年月日止支付承判金额:

其中:第一次第二次

尚有保固金额:

上述保固金额将于年月日保养期满验收后发还。

双方对上述结算数据今后不得提出异议,特立此据。

立协议人:00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

承判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第3篇:工程协议书

还款人:区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

债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尽快偿还我区“两基”工程所借款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出借用于我区___________“两基”工程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偿还的本金__________元,已偿还利息__________元。尚欠借款本金___________元,欠利息__________元,合计欠____________元。

二、上述欠款、利息数额,由欣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得出,双方对该审计结果予以确认。

三、减去20xx年12月31日后偿还的数额,截至订立本协议之日尚欠本金____________元,尚欠利息___________元,合计欠_______________元,即为区人民政府还款数额。

四、甲方还款期为5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年按照总债务的比例偿还。

五、在还款期内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区财政收支严重失衡的,还款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合理期限。

六、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乙方与原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消灭。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区教育和科技局、区“两基”欠债清核办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区人民政府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订立于年月日

第4篇:工程协议书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雅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郭会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

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名称 数量 单价金额

装修材料 1 693015 693015

合计总金额(大写): 陆拾玖万叁仟零壹拾伍元整

特别约定: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供货时间如果有特别要求,应在合同中增设供货时间表,以确定

具体供货时间。

2、本合同单价实行第 1 项单价方式

A、固定单价,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不变;

B、浮动价格,即因供货时间较长,双方需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不同时期的供货单价;

3、浮动单价应遵守以下约定:

A、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为基准单价,市场价格浮动在%以内单价不予调整,超出约定幅度时双方须另行书面约定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B、如乙方逾期交货,遇市场价格上涨结算价格不予调整,遇市场价格下降结算价格应予下调;

C、供货当月价格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于次月1日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约定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如因工程需要,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此条中明确约定。)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汽车

3、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付款时间

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已进行阶段性结算,制作了月[或季]供货核算单的,以该月[或季]供货核算单为准。

共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修理、更换。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退还施工后多余货物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或退货的的,属正当理由退货,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 2%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

购货单位(甲方):山东雅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供货单位:(乙方):苑雯雯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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