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12-12 19:58:31

第1篇: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xxx有限公司xxx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xxx二次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 xxx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xxx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中楼地面及墙、柱面粘贴工程。

包括:材料(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从一楼材料库房或汽车上运输、转运至各施工楼层、清理基层、刷浆、砂浆找平层、墙地砖粘贴、色带砖裁切和铺贴、勾缝、插缝、清扫场地,将剩余建渣运至一楼指定垃圾堆放区,并将已完工楼层剩余的水泥、河沙、商混干拌砂浆、切割后的和整张、整件墙地砖、踢脚砖、色带砖运至下一个施工楼层,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工期、包竣工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3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 日,共 日历天。

2.3 分包工期要求: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2.4 工期由甲方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

2.5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 本粘贴工程按图纸要求及设计 、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修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

3.2 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质检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签字确认。

第四条合同造价

4.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

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墙面、地面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收方计量。

4.2 包干单价:

粘贴墙面、楼地面砖(规格为600*600mm、800*800mm、600*300mm、300*300mm)单价为 xx 元/㎡;(包括色带砖裁切和铺贴)

粘贴梯步单价为 xx 元/㎡;(以水平面计算)

粘贴踢脚线单价为 x 元/m

4.3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4.4 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所承包工程造价%缴纳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或在次月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5.1付款方式: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按比例足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1、每月22日至24日进行进度款申报,工程量以甲方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员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甲方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5个工作日前审核确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此作为进度款的依据。有关质量和安全等现场奖罚,在每次申请进度款中兑现。

2、业主单位在当月末或次月初拨付甲方二装月进度款后,甲方在3日内向乙方按70%支付当月进度款。

3、乙方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80%,待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三月内付至总工款97%,余下3%作为保修款。

4、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人个签名。(以便公司财务做帐)

第六条 工程保修金及保修期

6.1.工程保修金:按装修工程总结算价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过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返还。

6.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业主)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两年。

6.3.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在收到维修通知单24小时内务必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人进场维修,所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在保修款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在开工前 2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

第2篇:合同协议书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产品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合计:万仟佰元整小写:元

以上产品价格不含税费和运输费,需普通发票的加税金。

二、结算方式和交货期限:

乙方在收到此货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发出。

三、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事项:

1、产品货到甲方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外形问题,应于货到三个工作日内向乙

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发现产品的性能及质量不合规定,应于货到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包括检测情况、使用情况)。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订购合同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对属乙方则责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

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售后服务

在包换期(三月)内不属人为损坏的破损产品免费更换,在保修期(一年)内不属人为损坏的产品免费维修。(产品条型码、时间标示、批次标示一旦破损或丢失丧失质保条件)。另:已超过一年免费质保的产品,本公司将在首先征求客户同意付款维修的情况下,对该产品收取合理的元器件成本费用及工时费用,进行维修服务。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技术资料。

六、其它: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传真件有效,需双方盖章后回传才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公司乙方(章):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户名: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3篇: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XXX

供货合同

甲方:重庆宗申xxx 公司 乙方:

一、标的物

二、质量要求、验收条件

1.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并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指标。如甲方对产品有专门要求的,由甲方提供其签字确认的有效图纸,双方应签订立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合格证、仪器仪表有检验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一并交付甲方。

3.产品质保期12个月,从双方验收合格会签验收记录之日起算。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送达甲方工厂的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前,包装、运输、保险、搬运、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或防护要求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方式及防护措施,如由于采取不适当的包装方式或防护措施而引起的货物变质、损坏、灭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随机备件、配件、工具的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技术协议要求。

六、价款及支付方式

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并满足最终验收条件后,乙方提请甲方组织最终验收,甲方根据双方会签的最终验收满足合同及技术协议相关要求的凭证,2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95%的款项,即¥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余留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届满且无遗留问题后结算支付(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付款,逾期付款部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通过最终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时间累加,甲方可在办理付款时一并扣除)。逾期20天仍不能交货或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如乙方所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技术协议条款的规定或甲方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向乙方提出退货,则乙方须同意甲方单方面提出的退货,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全部货款外,还应按合同价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但甲方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出退货除外),并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若甲方未提出退货,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售后服务

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正常使用,乙方应对存在的故障及时解决。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整改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同时乙方应在4小时(省外厂家在36小时)内派人到生产现场解决问题。如时间延迟,甲方有权按30元/小时提出索赔,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通知后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响应、到现场或来人无法解决故障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索赔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也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纠纷解决

因履行、解释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各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共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附件 1.XXX技术协议

第4篇: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乙方: 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 特别承诺

1、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并不包括邮政企业的自有资金,均为甲方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间业务资金。除为了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对外作担保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的担保。

2、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甲方的协议存款所提供的担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经批准合法存贷款的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项要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承诺应向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报送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后的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该年度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6、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7、乙方承诺在本主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 )的 银行发生分立、合并、停业等足以影响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到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新的由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时,甲方有权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证合同(编号:)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 )的 银行提前连带承担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责任。

8、甲方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有权签订本合同。乙方对此已完全知晓。

第二条 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期

1、 甲方共分____次合计存入乙方人民币____亿元。

2、 协议存款的期限均为____年____天。

3、 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产权证实书”(该证实书即协议存款凭证)。

第三条 划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共分 次向乙方划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划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划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划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述划款期限为具体的划款时间及账户等信息,以乙方的书面划款指令为准。

第四条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甲方的资金每一次划拨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___份,金额为当次划款资金的金额,存款为___年另___天,从每一次划拨资金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算。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年___月___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和 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在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第三方质押、转让,甲方质押的目的仅限于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甲方转让“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在签订转让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将受让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协议存款利率

(一)协议存款利率确定为___%(浮动利率)。随基准利率变化而浮动(基准利率为协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

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基准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利率。

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基准利率调整幅度

基准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基准利率—调整前的基准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调整之后分段计算。

若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基准利率,协议存款利率不调整。

乙方有义务在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协议存款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协议存款利率调整方式。如协商不成,双方按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执行。

(三)协议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四)协议存款不计付复利。

(五)如在协议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内,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规定、政策、制度等导致甲方根据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利率获得的收益实际减少时,甲乙双方均同意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单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协议存款期限内,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法定准备金的缴存办法,即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所对应资金的法定准备金甲方缴纳,乙方不再对吸收的邮政储蓄协议存款缴纳法定准备金,则自政策调整之日起,按照协议存款双方“成本与收益不变”的原则,将原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付息方式和浮动方式不变。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利率=(调整前利率—甲方准备金利率*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第六条 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分次划款,则依据甲方存款资金分期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的时间开始计算签约存款利息。

(二)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

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利率/360

具体的利率计算方式见本合同附件2,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计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20日,21日入账,遇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时利随本走。若本金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节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的账户。

(四)甲方开户银知

户名: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账号:

第七条 本金的归还

在合同约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复印件,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相关授权文件。乙方应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授权文件等明细内容,并承诺在合同到期日要归还本金。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须将本金转到甲方在人民银行收取利息的账户。

第八条 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协议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偿付甲方。如果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而提前支取的,则应同时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协议存款地点及账户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账户等具体信息以乙方的划款指令为准。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果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时,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按有关规定应在七个工作日后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挂失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确需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拖欠偿还到期利息超过五日的;

(2) 乙方被主管部门接管、解散、撤销、被宣布破产或出现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

(3) 乙方未按约定接受甲方资金超过十日;

(4) 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起,本合同解除,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视为违规,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保证按约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应按延期支付的实际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及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按第十一条的约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拒受甲方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4、甲方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均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发出划款指令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划款指令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保密责任

1、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的利率、数量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不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况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证明文件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双方应依据不可抗力情况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通讯联络方式

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传真自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邮寄自投邮后五日即视为送达。双方的通讯及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一方通讯及联络地址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协议存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合同协议书

立合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订定本维护契约,维护条款如下:

第一条 前言

1.维护对象设备:一般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2.设备设置场所:甲方指定地点。

3.每月维护费为__________元整。(内含5%营业税)。

4.设备维护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维护之委托

甲方为保持第三条所示设备能正常作业,将维护工作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

第三条 维护设备

依据第二条,乙方所维护之设备范围,为甲方__________之机器(含陆续新购部份)。 目前个人计算机数量约__________台,打印机__________台。(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止)。

第四条 维护范围

依本契约第二条,乙方对设备之维护作业范围,内容如下:

修理维护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同意于甲方上班时间内,至少派遣一名维修工程师(须经甲方认可),提供维修服务。

2.契约内所列标的物,一旦发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据甲方通知,由派驻工程师实时至故障标的处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使标的物能尽速恢复正常运作。

第五条 维修作业时间

设备之维修时间:(以甲方上班时间为原则)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午__________时至下午__________时;星期六为上午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时;但星期日及国定例假日不实施。

第六条 维护费

1.机器的维护费用,总计__________元/月并包含营业税金(以政府决定的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同额的算法)。

2.费用计价方式:如需更换零件或送修需先报价经甲方同意后始得进行后续维修动作,部份零件必要时由甲方提供。

第七条 费用之支付

乙方于每月月初,将当月份之维护费用制成统一发票送交甲方,甲方应于当月之月底以前,将统一发票之金额支付乙方。

第八条 罚则

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乙方如有下列行为发生,甲方得由维护费用内扣除部份费用。

1.乙方派驻人员未能于甲方上班时间内提供维修服务时,每延误1小时即扣款__________元,一天则扣__________元。

2.甲方硬件故障,乙方得于一天内解决,否则每延迟一天罚__________元。

3.每月罚款若累计超过__________元,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第九条 零件更换后所有权

维护修理时,所更换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第十条 设备之迁移

甲方之设备欲迁移安装场所时,由乙方负责办理迁移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续约

于契约届满时,乙方得在不超过该年度维护契约价格前提下与甲方议价续约。

第十二条 解约

甲方有权于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对设备之部份或全部解约,唯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维护期间

本契约有效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 协议

本契约书如有未尽事宜者或契约内容发生疑义时,得经甲、乙双方协议后决定。

第十五条

本契约书作成正、副本各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第6篇:合同协议书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部电梯,总价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

年月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即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2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3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货到合同指定工地、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已经到货的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5在各批次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经领取准运证的该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全部批次电梯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6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留作质量保证金(rmb¥,大写:人民币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7。7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8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四)、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9。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