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11-29 18:34:33

第1篇:调解协议书

xx年6月27日,甲方xx,乙方xx在昌邑市公园道一号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李能国老婆一人受伤,经内部调解,决定一次性解决,医药费、路费、餐费、药费5005元,饭费422元,车费70元,超市购物票78.9元,共计5575.9元。

一、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5500元给乙方;

二、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协议签字后,双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上级司法机关上诉;

五、协议签字后,双方应保证不得因此其他争端,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其他事故,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该方负责;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心实意表现,双方签字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时;

七、本协议的甲乙双方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同意;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人:

时间:xx年xx月xx日

第2篇:调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xx___年____月____日在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经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调解,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签字) 见证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姓名:xx 性别:男 民族:汉 年龄:60 职业或职务:务农 联系方式:xx 单位或住址:山村水洪庙10组60号

当事人姓名:xx 性别:男 民族:汉 年龄:48 职业或职务:务农 联系方式:xx单位或住址:_村水洪庙10组70号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xx年xx月xx日,xx与xx因杂基地归属不清而发生矛盾纠纷。经村委工作人员劝说,双方同意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xx使用土地归xx使用(xx的辅助房店门前的地块)。

2.xx辅助房店后头的土地计13.8平方米归xx使用;如今后土地征用归xx所有。

3.xx提出要求xx在30天内围墙重砌。同时,要求xx建筑石子及时用掉。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调解员签字,调委会盖章后具有法律约束,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叁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员(签名) ____________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____________ 记录人(签名)____________

xx区xx街道xx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第4篇:调解协议书

甲方: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父亲:xx身份证号:3

乙方母亲:xx 身份证号:

乙方于_年6月17日,在甲方木业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手大拇指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甲中段以远毁损”,功能部分丧失。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 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000元。该赔偿金包括:

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

②生活护理费用、

③住院伙食补助费、

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⑥伤残就业补助金、

⑦营养费、

⑧继续医疗费用、

⑨未发的_年5、6月份工资、

⑩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4000元(出院时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

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

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xx乙方: xx

(盖 章) (签 名)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第5篇: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

xx、女、汉族、现年51岁、文盲、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xx,男,汉族,现年30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xx,男,汉族,现年24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大河镇大水昝煤矿

案由:xx年xx月xx日,大水昝煤矿锅炉工xx在煤矿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20xx年xx月xx日及时赶现场进行尸表检验。经检验,全身无伤痕、无中毒迹象,排除他杀、自杀、 投毒等人为因素,经征求死者家属意见,不作医学鉴定,初定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镇综治中、大河镇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铜厂村委会于20xx年xx月xx日召集煤矿领导及当事人亲宿在煤矿现场调处,死者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批准,自愿达成善后处理协议书。

一、死者xx的善后处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矿积极配合亲属处理;

二、死者xx在煤矿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矿宿舍死亡。参照大河煤矿企业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补偿标准,由大水昝煤矿付给补偿费71.6万元(柒拾壹万陆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费用);

三、双方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由亲属领尸离矿,择日安葬;

四、补偿款分两次付清,xx年10月11日18时付30万元(叁拾万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后第二日付清。死者亲属在领款时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据为证;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今后死者家人及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煤矿正常生产、生活;

六、本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签字:

调解单位:_法律援助工作站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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