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11-20 16:07:12

第1篇: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____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地区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费用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付____%,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____%-____%(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遵守招商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在受托具体事项、时限范围从事招商活动,乙方如违反受托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可终止其委托。对引进资金弄虚作假,骗取中介费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全部奖金外,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它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____%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7、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委托协议书

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项目融资一事,委托乙方律师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律师法》以及国际融资交易的惯例,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在甲方就 项目融资过程中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书。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包括以下第1-6项:

1、了解甲方单位的法律背景;

2、了解甲方项目的基本情况;

3、调查、查验、审阅甲方提交的法律文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4、参加相关会议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

5、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6、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上述委托事项中甲方的委托代理律师,特殊情况下(因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完成或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本委托事项的要求,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并提交完尽职调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规范地完成对甲方的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不超过3份)。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本委托事项出具的调查报告所涉内容视为

甲方同意向项目合作方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项目的基本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五条 费用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1、代理费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支付捌万圆整;余款取

报告时全部付清。

2、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代理期间甲方增加请求,导致标的增加,则按增加部分的标的占原标的的比例补交

代理费。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以退还:

(1)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内不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

2、因乙方律师过错,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6项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对方当事人未能就项目进行合作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调查报告的使用

乙方根据本协议出具的调查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专为甲方 中使用;未经同意,本调查报告书不得向甲方和调查报告书审查部门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亦不得在报刊上发表。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第3篇:委托协议书

一、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下称甲方): 受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二、清收账款单位 ,数额 元。

三、委托期限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账目清单及相关证据,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如甲方提供的债权凭证不齐全或证据不足,需乙方协助调查取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调查取证费用 元。

(3)甲方同意在债务方以货币偿付欠款确有困难时应改变原订目标以其他物件(物品)实现债权。

(4)不是由于乙方的事由,致使债务履行时或履行完结时可以预见到会超出本代理协议期限,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有效投入的情况下,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或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书最终期限超出本代理协议期限的,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应延长至债务方与甲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合同最后期限为准,或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为准。

(5)甲方同意追回款项(物品)后按比例提成,甲方为 %,乙方为 %,甲方未收到欠款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甲方分期收到欠款甲方则按比例及时支付给乙方,不得借故拖延,追回物品时双方同时受领。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乙方在代表甲方执行事务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使用合法手段与途径,如直接或间接发生意外或导致任何损失,一切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需受任何刑事与民事责任。

(b)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c)乙方不得直接收取现金,应当由债务方直接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d)乙方所有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筹备全部承担并自主活动,但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e)乙方应维护甲方权利不得与债务人串通一气,私自降低债务履行条件,造成损害负责赔偿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形式的补充(如电话、传真、口头约定)皆为本协议的组成形式。本协议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委托方(签名盖章) 受托方(签名盖章) 深圳中邦华安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4篇: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X财国资字[XX]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 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年月日

第5篇: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 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 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某银行某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 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 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 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6篇: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

证券公司: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帐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 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2.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3.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 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

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帐户销户时为止。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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