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商铺承诺书
本人系富基世纪公园二期商业街133商户___,因经营包点蒸柜摆放在商铺前,一、超出城市综合执法相关规定;二、违反物业相关规定;经协商及业主同意,将钢化玻璃门自行拆除。以后如需安装门,需按照物业要求,安装钢化玻璃门,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并承诺不安装卷闸门及其附属设施,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商铺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购买 项目 号楼 号房,面积 平米。因该房屋已出租, 项目部已将该房屋第一年租金 元整(小写: 元)在总房款中予以减掉,故第一年房屋租金由 有限公司收取,本人自第二年即 年 月 日起,根据 公司与租户 ,身份证号: 签订的具体租赁协议,收取该房屋租金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与 公司无关!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3篇:商铺承诺书
伟城·凤凰城物业服务中心:
本人是伟城·凤凰城号商铺的(业主/租户),现以自装形式对(所属/所租)房屋进行装修,用于开设特报知贵处。
在此,本人慎重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伟城·凤凰城《业主手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以及装修管理的所有规定,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本人所开火锅店,将自行安装油烟处理净化系统;以及独立污水管道;所有涉及户外部分施工(如招牌、户外灯光、地砖、墙面、横幅等),均会事先报物业审批,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经营。自行装修的质量问题及有关事宜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如因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违规搭建,以及不按承诺执行,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查实,或有住户投诉,由此所造成的后果、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本人自己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业主):
日期:
承诺人(租户):
日期:
第4篇:商铺承诺书
南阳市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伟城·凤凰城 物业服务中心: 本人是伟城·凤凰城 号商铺的(业主/租户),现以自装形式对(所属/所租)房屋进行装修,用于开设 特报知贵处。
在此,本人慎重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伟城·凤
凰城《业主手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以及装修管理的所有规定,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本人 所开火锅店,将自行安装油烟处理净化系统;以及独立污水管道;所有涉及户外部分施工(如招牌、户外灯光、地砖、墙面、横幅等), 均会事先报物业审批,
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经营。 自行装修的质量问题及有关事宜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如因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违规搭建,以及不按承诺执行,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查实,或有住户投诉,由此所造成的后果、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本人自己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业主): 日期:
承诺人(租户): 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商铺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业安保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八、未经物业处安保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六、根据实际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将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十七、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理,不交罚款第三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新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商铺使用人一份,物业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一份。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
(签章)
(签章)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