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本人向公司慎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并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五、不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营运载客。
六、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七、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承诺驾驶员: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甲方: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第七项目经理部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乙方所属船舶: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对所属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它要求。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5、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情、潮位、风力、风向。
6、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7、遵守甲方制定的防超载管理规定,禁止超船舶设计载重线装载。在未取得海事部门防超载安检合格,并收到海事部门开具的合格凭证前,不准进入航道航行。
8、严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航路航行,严格在海事部门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规定。
9、所有船舶严禁在禁锚区锚泊,严禁在禁航区航行。
10、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让管理规定,进行主动避让。
11、制定并落实防风、防台、防雾等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以策安全。
12、认真收听每天气象预报,做好船舶避风工作。当风力达到7级以上,要安排船舶撤离施工现场,到指定的避风水域避风,并落实人员值班,落实防御措施。
13、在冬季施工作业中,要落实好船舶防冻、防滑、防火和用电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和作业的安全。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规定或措施,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
1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本责任书经签字后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场后失效
本安全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未经签订的施工船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建五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保证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
2、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杜绝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创建目标: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到合格(或优良)。
(一)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对应措施,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做到人证相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四)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措费”的管理和使用,建
设单位按照支付计划支付“安措费”,施工单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使用“安措费”,监理单位做好“安措费”的使用监督。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本项目、班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通过班前教育和岗前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七)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措施得力,达到明显的整治效果。
(八)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管理办法》(建质?20xx?111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达到创建目标。
(九)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起重机械设备,严格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前的告知程序,严格执行设备的检测、登记、使用、维护保养等制度。
(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一)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建立进货管理台账。
(十二)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活动。做到“施工文明化、工地围挡化,进出道路硬化,物料篷盖化,场地洒水降尘化,出入车辆清洗化”。
(十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已经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向安全监督部门及时报告。
(十四)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五)服从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督部门下达的各项整改指令,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回复。
(十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十七)按照我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xx)的要求,实施施工安全资料的
收集、整理和组卷。保证做到安全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分类规范、条理清晰。
我们五方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保证相互配合、协调、监督,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成以上承诺。如不能实现以上承诺或发生死亡事故,我们五方都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赔偿。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第4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因________工程,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________公路________ 路段施工。为确保在公路上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公路路容路貌和施工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公路施工许可证》并公示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伍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做围蔽、安全警示后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才撤消围蔽,保证施工安全始终排在第一位。
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扩大开挖和围蔽的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避免施工扰民。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安排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洁、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体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许证件。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性,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作出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任何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
建设单位:________(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 责任人: 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申请部门:_____运维部_______
施工单位:___
第一条 施工人员进入机房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机房出入登记手续,并办理施工、加电申请,按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必须遵守电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责任区安全员和随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禁在机房内做违反规定的事,如吸烟、饮食、睡觉等。
第二条 未经相关专业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机房相关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的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和器材。
第三条 施工中新凿孔2洞或开启已封堵的孔洞,要向运维部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并于开启即日按要求落实封堵恢复工作。
第四条 施工中凡需动用明火或电焊作业的,必须专门向运维部门办理机房动火审批手续,运维部门应对电焊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件认真核查,并在现场落实专人监管,配备足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布置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原则上不允许将调试终端设在机房内,确因工作需要,调试终端要尽量远离机架,非调试时要关闭终端电源,确有困难的应关闭显示器电源。
第六条 各种交、直流电源线应使用阻燃电缆,且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开敷设,新建工程中交直流电源线不得在地板下布放。
第七条 光缆与尾纤不得与电源线同槽布放,严禁光缆与尾纤穿越MDF。
第八条 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施工过程中确要使用临时电源必须经责任区安全员的同意,并要符合规范(采用双护套线,并用带熔丝的插座),离开时应及时关断电源。新增大功率用电设备,必须向配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用电未超负荷后方可安装使用,否则应办理用电增容手续。
第九条 在线安装电源设备或接电源线时,要使用经绝缘处理的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 施工中使用的烙铁要放置在烙铁架上,并远离线缆等易燃物品,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登高作业时,禁止穿拖鞋,要使用绝缘梯凳,严禁在高处抛掷工具与材料。
第十二条 施工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施工场所有条件的,应指定临时放置施工材料的房间,施工中易燃包装材料应及时清出通信楼,施工完毕后所有剩余材料必须清离现场。
第十三条 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必须认真清理现场,不得遗留火种和废弃物品,并经随工人员与机房值班人员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
第十四条 不准使用酒精等易燃液体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与擦拭地板;必须使用酒精等少量易燃液体擦拭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酒精等少量易燃液体不得在机房内保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高速率(2.5G以上)的传输机房和集成度较高的通信设备机房内使用无线通信业务(如:移动通信、无绳电话等)。
第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对各施工点的安全情况应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 施工完成后,在割接入网前:交、直流电源线与信号线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新旧孔洞封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临时电源是否拆除;进出要害,开启孔洞,动用明火是否履行必要的手续;有无工程余料仍放在现场;有无违反各项规定等,线缆标签是否完整(重点)。
第十八条 凡经初验过的工程再发现问题均由责任区安全员负责,施工单位凭通过初验的书面材料方可报请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凡未进行初验的工程,运维部门可拒绝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惩罚措施:
(1)施工期间禁止在机房抽烟和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0.0元。
(2)施工期间禁止在机房使用其他用电设备,使用用电设备应提前通知,违者罚款1000.0元。
(3)每天施工结束必须清理现场,违者罚款100.0元。
注:设备加电需提交加电申请单。
申请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
运维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第6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我公司愿意承担 施工任务,根据贵公司安装施工招标书的要求,如我司有幸中标,我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依据我公司雄厚的施工技术力量,对本安装工程的施工招标作如下承诺:
工程质量做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一次启动成功,质量优良并达标投产; 确保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施工人员提前进行施工准备和乙供材料设备订货工作; 提高服务水平,安装工程包修一年,终身保修;
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不发生违反社会治安事件。
项目管理班子
根据项目特点及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我们充分考虑了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专业、年龄、经验等因素,保证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且主要人员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历,项目中标后能够确保及时到位。
施工力量投入
为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选择曾先后承担过大型民用工程、具有丰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作业人员为本工程主体施工力量。
工程质量
我们承诺工程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顺利通过业主、总承包及供电公司的验收。
工程安全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严格遵守业主、总承包对现场安全的有关规定。杜绝破坏周边地下管网、管线设施的行为,同时制定在施工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除上述要求外,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工程工期积极响应业主方拟定工期,确保施工期间工期节点的按时完成,甲方具备送电条件的情况下按规定的竣工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
工程文明施工确保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直至竣工完毕均要实施标准化管理,并达到南京市文明工地的要求。
后期维护
确保箱变后期使用过程中的维保维护,出现非供电局原因的意外停电事故保证20分钟内到场,一小时之内将故障排查完毕,恢复供电。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7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本人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且合格。
3、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4、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提取、使用施工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5、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生产工具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环境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辅助工程设施使用前确保验收合格。
6、施工现场符合绿色施工要求,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保护措施安全可靠。
7、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检查,确保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中标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实行现场带班,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状况,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8、项目经理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9、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零目标管理,采取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施工作业前勘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条件的下达作业指导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设专人巡查,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和环境质量破坏事件及时纠正。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危险部位作业实行旁站监控。
10、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与建设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并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
11、对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辨识,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12、对于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施工中,本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参与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施工结束后,参与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当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8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致: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为确保我单位xxx(以下简称乙方)分包的xx项目施工安全,
施工项目负责人: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协议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公司安全相关规定,明确安全责任。
二、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甲方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乙方承担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甲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司监管。
六、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七、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和相关部门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施工车辆,严禁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违章抢行,不按规定让车,未按规定倒车、调头或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驶。如因违规驾驶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公司或公司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十、承诺施工期间对公司或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接受整改。自觉签收《安全整改通知单》。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公司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甲方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十一、本承诺书是公司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日期:
第9篇:施工安全承诺书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发生,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监督落实;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项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4号),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20xx)等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规范各类安全管理台账,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准入条件。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保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生产、使用、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学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依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新建危化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建设。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不得开工建设。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开停车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鲁安监发〔20xx〕63号)有关要求。试生产方案未经备案,不得投料试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安监局有关标准、要求,严格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存档和备案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搬迁、拆除重建、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企业危险化学品装置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烟安监〔20xx〕15号)等规定,抓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安全处置工作,杜绝装置处置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材料,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按期完成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未按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坚决落实停产停业措施,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帮扶工程和安全评价。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如实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积极与安全专家或安全服务机构签订帮扶协议,每季度组织安全专家或服务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诊断。生产、使用、储存企业每3年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对自查自纠、专家机构帮扶和安全评价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六、加强安全设施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安全设施台帐,落实安全设施专人管理;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杜绝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不采用国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积极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在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紧急停车系统。在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工艺装置部位,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七、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88号)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信息、风险管理、装置运行安全、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试生产、设备完好性、作业安全、承包商、变更、应急、事故和事件管理等,持续改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推行岗位操作安全确认制,减少操作失误;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xx)、《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建立和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八、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监控、管理措施。深化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成果,细化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九、高度重视储运、销售发货环节安全管理。制订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储、装、卸、运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产品收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对穿越公共区域、厂区内、港区内危化品输送管道完善标志标识,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和落实定期巡线制度,及时消除威胁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深刻吸取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查验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资质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并详细登记;查验是否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情况,杜绝超装、混装、错装、超载、超限,并将查验情况登记建档;及时向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并出具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系卡。
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要求,为职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治理、申报,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存在职业危害危化品企业要100%申报。
十一、加强承包承租管理。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
十三、加强应急管理。按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xx)配足应急救援器材物资,按标准设置气防站(组)等。发生事故,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积极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国家规定,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向用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十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样板企业创建活动。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三级及以上规模油库、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工艺且生产储存装置构成三级及以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全部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无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包括农药店、化学试剂店、油漆店及其他无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大力参与“样板企业”创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争当本地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样板企业。
十六、加快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工作。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20xx年底前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已经有搬迁计划的企业,要抓紧时间平稳、有序地实施搬迁工作,新厂投产后老厂立即停产;尚无意向的企业,必须写出搬迁、转产或关闭承诺,20xx年底前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行为。
十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企业有开停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要设备(设施)检维修以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科室负责人发生变更等重要事项时,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安监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以上条款,本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已逐条认真仔细研究,并承诺逐条抓好贯彻落实。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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