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保外就医申请书
公安局看守所:
我叫xxxx、原籍陕西省潼关县太要村,是陕西省潼关县太要村农民。xxx年10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0年。
20xx年2月25日看守所将我投送到监狱,监狱因我右上肢及下肢烧伤后瘢痕畸形、功能受限而拒收。年5月9日经xxxxxxxx中级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证实我身体大面积烧伤、生活不能完全自理。20xx年5月26日看守所以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在看守所羁押为由,报请xxxxxxxxxx中级法院分院对张永奇监外执行,xxxxx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于20xx年5月30日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对我监外执行。
20xx年2月27日看守所依据xccccccccccc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收监执行决定书将我收监。20xx年x月xx日ccc看守所将我留所服刑。20xx年12月9日经cvvvvv司法鉴定中心再次鉴定为右上肢肘腕关节屈曲僵硬固定,功能完全丧失,伤残等级为五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50%以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目前、由于长时间的关押,我身体健康情况越来越差、痔疮发作比较利害,被烧伤的皮肤经常瘙痒、有时一挠趟血化脓,为此特向看守所申请保外就医。
此致
保外就医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2篇:保外就医申请书
申请人:朱九生,男,汉族,1962年9月15日出生,住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沙心乡沙新村后龙山组1号,系被申请人的父亲。
被申请人:朱照明,男,汉族,1988年9月19日出生,住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沙心乡沙新村后龙山组1号,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被投入湖南省攸县网岭第五监狱服刑。
申请事项:
请求给以批准对被申请人朱照明予以保外就医。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朱照明犯罪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于20xx年4月3日19时许,在同案犯田建潮的纠集下,伙同田建潮、黄竞、张席龙窜至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小区,对被害人张佩实施抢劫。此案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申请人判处被申请人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现在湖南省攸县网岭第五监狱第三小组服刑。
二、家庭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与其妻子生育一个孩子,其妻子失业;被申请人的`父亲即申请人朱九生已52岁,身体一般,从事接散工,收入不稳定,被申请人的母亲失业,且患高血压,常年头晕,身体体弱多病;被申请人的爷爷年届76岁,患脑中风,体弱多病。全家人包括被申请人的小孩都依靠申请人抚养。但申请人文化水平低,没有稳定的工作,独木难支,全家勉强度日,根本无暇去探望被申请人。
三、被申请人生病情况:
被申请人从小患两种严重疾病:一是严重胃溃疡,胃部常年疼痛难忍,需要常年服药医治;二是手指关节到冬天即皮肤溃烂,需要服药救治。自从被申请人在湖南省攸县网岭第五监狱第三小组服刑后,因被申请人的家庭穷困潦倒,家庭成员体弱多病,仅依赖申请人独立支撑,根本没办法坚持给被申请人送药及定时探护。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及其本人病情严重,且被申请人现已服刑二年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特向湖南省劳改局、湖南省攸县网岭第五监狱申请,给予批准对被申请人予以保外就医为盼。
此致
湖南省劳改局、湖南省攸县网岭第五监狱
申请人(具保人):
第3篇:保外就医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84年4月生,X族,现在xx监狱四监区服刑。
保证人:xxx,男,1963年9月14日生,x族,现住XX省XXXX,系申请人之父。
申请事项及目的:请求XX省XX监狱准予申请人XX保外就医。
事实理由:申请人XX因运输毒品罪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投入XX监狱服刑,已服刑近3年,现因申请人XXX身患重病,无法进食,一吃就吐,经由狱方医院及县人民医院、民族医院多次检查无法查明病因,治疗一直无效,病情日渐加重,如不及时送到有条件的治疗机构检查,及时有效治疗将危及生命,为了保住生命,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向XX监狱提出申请,恳请XX监狱领导给予批准申请人XX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期间,我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病情医治稳定后及时返回,以便继续接受义务改造。此致
XX省XX监狱
申请人:
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