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20 22:07:16

第1篇:委托协议书

No.1330401

甲方: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

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丙方:(公章)征收机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清算行行号:地址:地址:开户行行号: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见证人: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监护其子女在儿童之家的住宿、生活、学习等事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生活:早餐面条或馒头、包子;正餐一荤一素一汤(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

2、住宿:委托方只提供床铺(棉被及洗漱用具由受托方自理);

3、课业辅导:

(1)保证辅导时间。

(2)为保证质量,将对每个学生建立服务卡,对其每周每天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并给以矫正性辅导,其服务档案平时可随时查询,期末交家长或监护人审查。

(3)订立本期学习目标,保证被辅导学生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在上期成绩基础上承诺本期有较大幅度提高,40分以下学生提高20-30分,40-60分学生提高15-20分,60-80分学生提高5-15分),凡未达学习目标者,返还辅导费10元/分。(此条承诺仅对50元/月儿童有效)。

4、安全:受托方对委托方子女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并提供安全的食宿设备。并确保孩子在家期间随时有人值班。对因设备问题或无人值班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受托方负责。受托方对委托方孩子生病或其他突发事故有及时做出处理(如立即送往医院医治)并通知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对不服从委托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儿童之家的时间。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住宿水电管理费:一、二年级30/元月,三至六年级25元/月;生活费:一、二年级120元/月,三至六年级125元/月;辅导费按如下类别收取:1类15元/月(督促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2类30元/月(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3类50元/月

(1、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

2、每天针对学生情况和年级特点对语数学科进行辅导45-60分钟),4类80元/月(除承诺第3类服务外,周末再辅导4小时,本类也可对非寄宿学生开放)。注:本协议按类辅导收取。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受托方对委托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足月结算。受托方子女三次以上不听从委托方管理,委托方可通知受托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受托人(章):

电话:电话:

二0xx年月日

第3篇:委托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监督检查办公室)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被鉴定单位名称)_________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鉴定,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财政部有关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规定负责对(被鉴定单位名称)_________年度(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到以后年度)的会计报表和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计鉴定,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负责提交审计鉴定报告及有关报表,专题报告等审计工作底稿。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对乙方的审计鉴定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二)对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指导,督促被鉴定单位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三)按审计鉴定业务协议书的规定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执业准则;

(二)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审计鉴定项目;

(三)在审计结束10日内向甲方提交审计鉴定工作报告及有关审计工作底稿;

(四)对审计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五)对外必须以接受省财政厅委托的名义开展审计鉴定工作,不得借审计之机为事务所拉客户及谋取其他不正当权益。

四、审计付费标准及方式

(一)付费标准:中标费用。中标费用包括基本费用和奖励费用。奖励费用占中标费用的30%。

(二)付款方式:甲方于审计工作开始时,支付乙方基本费用的50%,审计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审计结束后,在乙方提交符合审计质量标准的审计报告及有关审计资料后,甲方支付基本费用余下的50%。奖励费用由甲方于审计工作终了后评定。审计费用由甲方授权省财政厅支付。

五、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提交的审计鉴定报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执业准则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参照省财政厅《检查人员工作守则》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六、其他未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协议书规定事项完成后失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4篇:委托协议书

被委托人:(简称乙方)委托人:孙锡斌(简称甲方)

甲方借出外欠款。现委托乙方进行清欠。现将欠款人刘建芬欠款303380元。刘宝春欠款328000元。白昭祥欠款92700元(已还5000元)。孙广斌欠款10万元(已还2万元)。季振武欠款42000元。张久禄欠款31800元。朱国新欠款16300元。张琪铭欠款10500元。薛殿芳欠款17000元。牧德平欠款8000元。徐勤连欠款5000元。张元福欠款5000元。共计欠款934700元(玖拾叁万肆仟柒佰元整)。

为保证清理欠款工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的协议要严格执行,协议条文如下:

(一)甲方借出外欠款总额为人民币934700元整。甲方同意收回外欠款40%计人民币373880元自留外。下余外欠款60%计人民币560820元为甲方偿付乙方清欠劳务费。但乙方在清理甲方外欠款过程中所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支出费用。

(二)乙方在清欠甲方外欠款时,乙方要依法凭据清欠。严格防止违法清欠。如发生违法清欠事件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在清欠过程中,如欠款人不配合清账。需甲方出面证实事

实时,乙方需事前告知甲主,便于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出面清欠。

(四)为使乙方对清欠工作心中有数、有据。甲方可事前将欠款人欠款欠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参考。如欠款人要偿还欠款。需用欠款原据时,甲方可逐笔向乙方提供欠款原据。同时甲乙双方亦可按“清欠协议”所订比例进行清账。

(五)清理外欠款协议期为壹年。自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到期,清欠工作尚未结束时,本协议作废。另议。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划押日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委托清欠协议”所订各项条款。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各级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

委托人:(签字划押)被委托人:(签字划押)

地址:济南市济齐路93号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xx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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