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购买电梯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之事宜订立本合同。
注:
1、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
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选择如下第种方式支付电梯款:
①转账支付:
本合同的电梯款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②现金支付:
乙方的收款人员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乙方财务部出具盖公章的《委托收现金证明》及相应的收款票据原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依本规定要求之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第三条、付款期限
甲方以合同总价为基准,按如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电梯款:
第壹期、合同总价的(即¥40000.00元)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第贰期、合同总价的(即¥200000.00元)于货到工地签收后当天内付清;
第叁期、合同总价的(即¥100000.00元)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
第四条、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①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扶梯、自动人行道则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
②技术资料: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电梯能适用国家及甲方安装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乙方提供之《电梯技术规格及井道/机房土建布置图》(以下称“布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届时该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交货期限
①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款及第四条第②款约定之技术资料后,30天生产完毕交货到本合同指定之收货地点;安装期为20天内(不包括技术监督局验井道),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取得合格证。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货期予以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
b、甲方未按第四条第②约定提交技术资料;
c、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交货的。
第六条、电梯设备的运输及签收
①方确认下列各项内容,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到指定地点。
收货安装地址:L1:xx区丹竹头树山街3号L2:xx区丹竹头圆墩东一巷3号。
②为充分保障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电梯的权益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对项目运作资料备案制订的规范,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使用其公章或甲方为自然人且自身无法与乙方就交货、票据给付、签收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签证时,均由“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证。
③若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无故拒绝签证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相对应义务的履行期限均予顺延,所产生之费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电梯到达上述“收货地址”后三天内,若该“联系人”不予签收的,则视为甲方收货。
④若上述之“联系人”需更换,甲方应当即书面通知给乙方,与乙方重新书面确认新的“联系人”。否则,视为未更换。
第七条、乙方质量保证
①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按乙方企业的统一标准执行,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安全抵达上述第六条约定之“收货地址”。
②自乙方交货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
③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未防潮、防盗、防腐蚀、防高温)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甲方负责。
④质保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中止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保养/维修服务,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且此期间应计算于免费保养内。待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才恢复本合同项下电梯的保养/维修义务。
⑤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更换、维修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零部件,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工程或维修服务或人为故意因素或操作或管理不当、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雷击、浸水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电梯损坏、故障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乙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⑥乙方应保证其制造、生产的电梯符合国家标准。
⑦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可为本合同项下电梯实行有偿终身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
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缺陷,致使本合同项下电梯出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检验
①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当日,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签证;乙方货到收货地址三日内,甲方未予检验的,视为甲方检验合格收货。
②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经查实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应在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后七天内书面提出,届时由乙方核实后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③货物交付甲方工地后,乙方安装人员需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人员负责保管。
④验收的具体标准参照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苏房街9号菱王电梯。
第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和违约
①本合同签订后,为充分确保甲方的权益,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得甲、乙双方一致书面认可变更后,才能变更。若因该次变更导致产生的费用,均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同时,若甲方提出变更,均应附带本合同约定之交货期的顺延;若因变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视为要求变更的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②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已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之违约金已包括对造成守约方损失而予以的补偿。
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及时与对方书面联系,重新协商本合同的履行办法。如未能及时告知对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①甲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电梯委托乙方实施安装的,若工作需要可另行由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签订《电梯安装合同》予以约定;甲方未委托乙方安装的,所产生之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②本合同之全部内容,未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及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与增、减,否则视为无效。
③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合同壹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署布置图后即刻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本合同之约定取代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前的一切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
⑥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盖章日期:盖章日期:
第2篇:购买电梯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电梯货物购销合同书,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价格(含税价)、供货时间:
2、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10月16日
3、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需方到供方生产场地自提。费用需方自付。
4、包装标准:木箱包装,打印装箱清单。
5、安装标准及责任:
(1)需方按设计的井道图安装,安装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2)供方提供轿厢拼装图,并作为合同附件。
(3)如不按标准和井道图安装,出现的问题将由需方自行解决。
(4)供方提供调试,并承担相应费用。
6、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需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定金,计RMB6984.00元,供方收到款后安排生产。
(2)合同总金额余款的50%货款计RMB11640.00元,需方付款提货。
(3)安装调试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20%货款计RMB计4656.00元。
7、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供方未按本合同预约日期到货,应向需方支付逾期到货的违约金,每日按货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双方各自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时起生效.本合同如有修改,需经双方在更改处签字并盖章确认.
9、本货物质量保证期二年,虽无保修金,但属于货物质量问题,供方负责保修。
供方:
需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第3篇:购买电梯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事项
1、甲方指定乙方为四川巴中南龛坡巴国城项目唯一电梯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有电梯的生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3、乙方向甲方供货的电梯品牌为:EMISON;
4、本项目一期面积预计210万平方米,电梯设备总金额预计3000万元(具体金额及数量以实际设计及建设进度为准)。
5、本合同电梯供货分批进行;
第二条价格及货款支付方式(甲方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1、本合同总价预计人民币3000万,以每批次安装、验收合格结算(一批次电梯共计28台)具体型号、参数为准(电梯价格是指电梯设备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质检费、税费的总价)。
2、甲乙双方签约后甲方付给乙方定金Yl00万元(于一批次进场飞霞阁时付30万元,二批次进场再付70万元)。
3、甲方于每批次设备交货日前50日与乙方确认本批次供货数量、型号、参数并确认,甲方以附件的方式与乙方签订本批次供货确认书。
4、每批次电梯到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付清本批次电梯款项的97%,剩余3%的款项无质量问题一年(12个月内)付清。
5、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载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向甲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三条设备设计、生产及交付
1、乙方所提供的电梯须是全新的.,其设计、制造均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国家标准的要求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之全部款项及经双方确认的布置图后开始进行设备设计及设备生产。生产周期40天;
3、设备预计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必须在设备交付日期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就实际交货日;
4、设备交付地点为:巴中市南龛文化产业园
5、乙方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以及铁路运输的要求对设备进行适当的包装。设备在运输途中交付甲方前发生之不可预见之风险由乙方承担;
6、自设备交付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并由甲方签署有关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确认单。
第四条乙方之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依本合同(“技术规格”)所列明的标准设计和生产及甲方所需要的设备,并依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交付的方式交付给甲方;
2、乙方自收到甲方建筑土建施工图之日起一周内,提供四套布置图供甲方选择和确认;
3、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
4、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制造缺陷,乙方应负责免费纠正缺陷。
第五条甲方之权利、义务
1、甲方应依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接受设备;
2、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之四套布置图之日起一周内,对布置图进行盖章确认,并将已经盖章确认的二套布置图交付给乙方;
3、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则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的两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检验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该缺陷被证实为制造原因引起,乙方将修理或调换缺陷部分。被调换下来部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电梯的安全和质量由政府法定电梯质检部门进行检测验收,该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甲方索赔的唯一有效依据;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甲方未能依本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佥,其计算方法是:每延误一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三(3‰)。如果付款延误超过五周,则乙方有权视甲方为单方面终止合同;
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其计算方法是:每延误一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三(3‰)。如果付款延误超过五周,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条件: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战争、群体罢工、七级以上地震、十级以上台风等;
2、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日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条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该争议交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2、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合同归于无效后仍然有效。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
1、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乙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产品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占有、使用、复制或修改。
2、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报价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购买电梯合同
电梯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按以下约定有双方分别履行。
本合同填写时要求要规范,字体要端正、清楚。对涂改或补充内容必须要对方在场在涂改处或补充内容处压指模或盖章确认。否则本协议的涂改或补充内容无效。
一、电梯名称、型号、配置、规格:
技术参数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价格:货币单位(RMB万元)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层/站/门:
单价:
数量:
三、保证:
1.乙方产品根据国家标准“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进行制造。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供应电梯设备及安装材料,负责“三包”12个月,但并不包括任何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零件及装修材料的更换。(“三包”是指三包期内零件包修、包换、包退)
四、供货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与主要部件装饰材料功能配置:
1.按《电梯技术条件》要求制造,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随机文件,并作使用维护技术性指导交底。
2.确定采用的主要部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交货方式: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货物保管及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运达地点:。
2.甲方应备好货物堆放场地及存放仓库,使货物尽可能运达现场。
六、供货期: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货物规格、装饰不得随意改变,否则交货时间顺延。
2.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开始安排生产,并收到预付款之日起_____天内出发。双方商定供货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甲方逾期支付预付款,则供货期顺延。
七、设备验收:
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放置时间过长(超过6个月)或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上述原因所导致的质量问题,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除外,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1.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一次性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整¥_____元
2.货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提货款(接到发货通知后先付20%,待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再付20%)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3.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给乙方。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4.余额即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5.甲方付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指定汇款账号、用途,并将汇款回单传真给乙方合同经办人。
6.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合同款项的,乙方保留对其电梯的所有权及其处置权。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供货,逾期60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中途退货,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甲方逾期支付定金的,则供方交货期限顺延。
2.如遇不可抗力(地震、战争、灾害)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双方可依法免除责任。
十、其他条款:
1.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支付定金到乙方指定账户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甲方所付货款必须按乙方规定的单位名称和账号汇入,支付现金时必须留有乙方公司盖章的托收证明原件,否则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使用单位:
委托代表签名:
联系号码: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签名:
联系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