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19 18:53:52

第1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9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第2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居)、驻镇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xx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镇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0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28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28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4月1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4月3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4日至4月10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4月3日—4月10日,镇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31号前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31日前上报镇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第3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4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乡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火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水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及省、市、区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顺场乡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乡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稳定,保证森林火情火灾零发生。

二、工作重点

时段及区域春节7天(公历20xx年1月31日—2月6日),我乡所有林区及林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全面管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工作要求

1、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统筹好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等人员参与,划定防火区,明确责任人,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

2、乡、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期间,带班领导、乡政府值班人员、村干部、护林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乡值班人员、各村村干部及护林员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及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政府办公室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应急值班人员、村干部及护林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乡、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进入坟山主要路口的护林员,负责没收火种。尤其是各村村干部,必须督促、协助好护林员守好进入林区主要路口稽查卡点的看守和重要区域的巡查工作。

6、村民小组长必须肩负起本组村民小组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森林防火政策,监督和禁止本村村民小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7、乡包村工作组负责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调度和督促工作。

四、工作内容

1、责任区域的划定和明确

各村在统筹好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的基础上,划定山头、路口,把责任区域落实到人头上,实现网格化森林防火,务必保证划分和设置的森林防火区域及路口稽查点合理有效,不留盲区死角。

2、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春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到边,纵到底”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3、野外火源管理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尤其是春节祭祖人员的增加,造成火源管控难度大。乡应急值班人员、村干部和护林员要加强野外巡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务必组织好人员,进行密集巡查,严禁一切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密集坟区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春节期间全乡林区范围实行森林防火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香烧纸,严禁吸烟。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春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其擅自外出和携带火源入山。对密集坟地区域,要在进入坟区的主要路口向前去祭祖的群众宣传文明祭祖方式,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并作好进入林区的人员登记。

5、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乡、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区、市防火指挥部申请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五、强化督查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凡发现相关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上报乡纪委处理,护林员擅自脱岗或离岗的,一律免除,因脱岗、离岗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扑火最佳时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六、落实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包村领导是所包村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相关问责制度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春节期间,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随机抽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村值班人员、护林员是否在岗及履职情况。

3、责任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按照《水城区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追究。

第5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镇村两级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管理网络。二是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实行森林防火包山头、包重点地块制度,做到领导、职责、奖罚三到位。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西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王德义(镇党委书记)

朱天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夏长禅担任办公室主任,钟兴义、罗琳、李永萍负责具体办公。

1.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镇班子成员负责统筹对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镇包村部门负责所包村具体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责任。

第一组组长:李英

成员:陈超、刘先计、吴正芳及团元山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团元山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二组组长:张小清

成员:王治琴、王玲、吴银杰及柏香山村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柏香山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三组组长:黎泽远、李涛

成员:尹波、吉庆、赵莉及小堡村五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小堡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四组组长:杜才唯

成员:金大为、邹青松、刘大菊、梅蔚、毛羽新、苏露、罗刚、蒋垚及猪场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猪场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五组组长:周鹏

成员:王文凤、张龙萍、姜贵微、吴仲军及胜利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胜利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六组组长:张剑

成员:刘吉、汪宇、李昌敏、何世荣、陈忠莲及金星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金星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七组组长:张全红、杜兴国

成员:胡微微、黄天佑、钟光群、王菊、郑倩及鹿窝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鹿窝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八组组长:钟兴义

成员:杨秀峰、彭萍、张忠菊、刘运涛、陈晓燕、罗琳、李永萍及西山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西山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九组组长:王兵

成员:陈里、刘敏、蔡正学、于红亚及新寨沟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新寨沟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组组长:夏长禅

成员:罗鑫、王军、钱亿、杨刚、蔡顺国及林丰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林丰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一组组长:陈迅

成员:谭永军、蔡慧琴、余青松及联合村六大员、驻村队员。

职责:负责抓好联合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二组组长:简义、简久利

成员:王菲、周倩、唐佳奇、易轻云、王钰及田冲村六大员。

职责:负责抓好田冲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三组组长:王飞

成员:刘颖、李桂娟、徐忠英、邓瑞及文安村六大员、驻村干部。

职责:负责抓好文安村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第十四组组长:贾成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廖杨梅

职责:负责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督查问责工作,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发生的不履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设立卡点,杜绝火源

结合我镇实际,在重点林区交通要道设立森林防火卡点,主要是抓好森防宣传工作,防治火源上山进林,说服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小堡村卡点,设在小堡村村委会门口,团元山村卡点设在团元山大丫口,西望山卡点设在西山村关田坝组公路上,关口卡点设在新寨沟村关口组公路上,森防卡点设立工作由镇林业站进行督促检查。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一是全面负责所负责片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宣传,组织村支两委、村民加强林区巡防,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在重点林区设立流动卡点,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四是若发生森林火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先期扑救并报告镇森林防火办。

五、强化纪律,严格管理

在中秋、国庆期间,所有参加森防工作的同志一是必须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准假,确需请假的由书记批假,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二是接到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待命。三是服从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四是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干部职工,一律按相关规定。

第6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1、各村要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利用宣传标语、通告、会议、鸣锣、进组到户张贴《清明扫墓友情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扫墓期间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要求执行,尽量不放鞭炮或只放50厘米以下的鞭炮,禁止燃放烟花、大闹天空;烧香照烛要先劈尽周边杂草灌木并在香烛燃尽后方可离开;扫墓时要管好老人、孩子杜绝玩火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拨打6610113电话报告。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每村要张贴20条以上防火宣传标语。

3、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4、镇防火办要利用喇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加强巡逻排除隐患

1、镇、村两级在清明期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认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包保责任人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村两委在村里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劝导站,对进山扫墓人员,宣传劝导,并且检查扫墓所用的器具,如长度大于50厘米的鞭炮、烟花一律先在劝导点暂时保存,并做好进山扫墓人员登记表。另外,每村要组织20名以上的临时扑火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镇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查队协同林业站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对各村、各林权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进行督查。一是查标语是否上墙,二是查宣传资料是否入户张贴。

2、查各村是否设立劝导点,是否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3、查各村、各林权单位护林员、扑火队员是否按规定进入辖区巡查。

4、查各村是否按防火要求安排村两委干部值班、值班制度是否建全、巡查和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三)镇防火督查队对每天督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备勤严防死守

1、各镇村干部要及时到岗到位,各村挂村领导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专业和特邀扑火队伍装备要补充到位,做到完好无损,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火灾扑灭后,由本片工作队和村组织30人以上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重点地段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

第7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三县”建设步伐,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临武县20xx年绿城攻坚实施方案》和《临武县清明期间“两个一律,五个严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

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进书本工作, 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文发

副组长:陈道珍、黄征良

成 员:艾贤春、陈平、雷亮雄、曹学斌、黄佐生、黄华锋、李汉清、文建平、王俊、李晓军、唐得利、邓秋萍、曾军辉、吴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亮雄、曹学斌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师生参与的森林防火动员誓师大会;

二是每个班开展一堂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班会、队会;

三是每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专刊;

四是每个学生写好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的信;

五是当好一次森林防火宣传的义工。

(二)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三)本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将列入本月班级评比内容,主题队会、班会召开时间班主任与科任老师必须到班指导;致家长的一封信在清明节期间带回家中要求家长阅读、签字再上交学校存档。

(四)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清明期间“两个一律,五个严禁”》内容。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大力提倡文明祭扫,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的浓郁氛围。

第8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

火灾常发地带、公路沿线、陵园附近、水源林、风景林、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是全乡护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上述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抓住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四是村级责任细化追究。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三)管住重点人群

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是护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制能力人员由监护人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郭镇乡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下:乡长徐向亮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艳辉兼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应急办及各村书记为成员,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2.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分管农业和分管应急工作的支部委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并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乡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乡党政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4.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及农户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按照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开通全天候24小时森林火警电话。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属各相关单位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各村委会召开村组干部防火工作会,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防火人员(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配合小组干部发放防火宣传单并签字到户,尤其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要切实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按照省防火指挥部“两监管三检查”的总体要求,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认真开展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全乡10名护林员和防火临时人员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野外火源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实施设卡、蹲守、跟踪巡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杜绝火源进山,各村委会卡点设置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乡党政办。在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草地、烧地埂、野炊,林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炮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乡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各村两委要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查的好做法,充分有效地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村组界防火,设置生物防火林带,为保障造林成果,各营林单位(村组、农业合作社、营造林大户)务必在村组界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具体标准为:村界生物防火林宽度不小于8米,组界生物防火林带宽度不小于5米。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各营林单位造林必须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并自行配备防火器材,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管单位验收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林业主管单位有权不安排苗木及相关配套项目。

(四)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1.乡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36人)的建设,购买相应的扑火装备并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如遇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

2.增加森林防火应急队临时人员50人,和乡政府工作人员20人一起编为6个小组。组员由组长自己挑选,组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领导小组负责。各组所有人员除卡点留守两名外,其余人员必须划片责任进行巡逻,乡、村防火办要做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第一线堡垒作用。

3.结合我乡用火习惯及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我乡的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特护期内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驱兽;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不准智障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活动。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实施野外用火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林区和林缘吸烟、烤火、玩火、野炊、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烧荒、烧田埂,在林区墓地、坟头随意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责任当事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批准在林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和用火狩猎等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山禁游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法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监管不力,进入林区及林缘违规用火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损失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凡违上述情形,随意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全乡在各村及麻布山森林公园、武广高铁沿线、白鹤、福寿山庄等重点防火单位设置10个护林防火观察点,每个卡点由所在村安排两名人员看守,严防火种入林,并确保发现火情及时赶到现场扑救。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乡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五个百分之百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七)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火灾扑救查处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及组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扑救基本知识、技能,并对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以及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确保扑救队伍人身的安全。

(九)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乡机关干部年度内在蹲点村每发生一起火灾,或森林防火人员引起责任事故,如启动问责程序,将由纪委进行追责。

第9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第10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积极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团结乡x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村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乡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张家堂村、成家岭村、穿石孔村等村委会林区是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乡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乡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乡安全办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乡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四)乡安办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驻村干部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六)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乡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政府综合办、乡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11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xx年森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森林防火警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xx年《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xx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三、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防火区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森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第12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强;副组长:余治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郑健君同志兼任。

二、配齐配强森林防火工作力量

1.街道共设置天保护林员7名,森林防火员11名,分别负责显林、胜天、沙井、辅仁、晓春、龙凤村6个村3万余亩林地资源管护。天保护林员和森林防火员主要职责为:

(1)在森林防火重要节点及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必须每天开展巡山护林并及时填写管护日志,开展林区及其周边农户、进山人员等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工作;制止林区及其周边违规用火行为,并及时上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2)其他时期开展林区及其周边农户、进山人员等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工作;负责责任区域巡山护林,对风险隐患点进行重点巡查,并填写巡护日志;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盗伐林木、乱捕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植物、违章用火、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发现森林周边有违规用火情况及时制止,上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森林病虫害监测工作;完成各级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在7—9月高温伏旱期,根据天气状况,由街道研究决定可增加森林防火网格员20名(其中显林村新增防火员3名、胜天村新增防火员5名、晓春村新增防火员3名、沙井村新增防火员3名、辅仁村新增防火员3名、龙凤村新增防火员3名)。

3.森林防火检查卡点设置:分别在胜天村堰塘坎、辅仁村杨家园、龙凤村叫花桥、显林村金银岗设卡4个。守卡人员为村设置的交通劝导站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林区及其周边农户、进山人员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并对进山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发放《入山须知》;

(2)制止林区及其周边违规用火行为,并及时上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3)发现违规运输木材、苗木等行为及时向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报告。

在7—9月高温伏旱期,经街道研究同意可增设森林防火检查卡点1处,为胜天村白象山茶山处卡点,时间为上午8点—晚上24点。职责:对进出车辆及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扫码,开展防火宣传等。

4.农业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职责:分村划片落实责任,工作人员以所驻村为责任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节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检查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巡山守卡人员的在岗情况。

5.各村及干部(含村民小组长)职责:在森林防火重点时节要派专人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监护,并与监护人签订责任书,搞好林区林缘耕地及林区林缘坟头的责任农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并与责任农户签订责任书。

6.各驻村工作组职责:要加强对所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森林防火重点时节要下村检查督促所驻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7.值班组职责: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检查。

三、强化森林防火宣传

在森林防火重点时节要派出宣传车进山宣传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时间划分为:上午10点—12点,下午2点—4点),宣传检查人员为农服中心工作人员或者政务值班人员;将森林防火宣传光盘下发到各村利用广播进行宣传(宣传时间划分为:中午12点—2点,下午4点—7点),由各村播音员负责。

四、组建应急队伍

街道共组建防火应急队伍7支,应急队伍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1.街道组建以机关干部为主体的一支应急队伍30人,成员为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强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余治强任副指挥长。

2.各村组建一支不低于15人应急扑火队(不含沙井村),由村党委书记任队长,统一听从街道防火指挥部指挥,队员的选择必须是各村的常住居民,以便于随时集结出动。沙井村组织不低于20人的应急队伍,在森林防火高危时节全天候备勤,作为街道应急队伍的预备队。

3.每年开展应急扑火培训及演练一次以上。

五、物资保障

1.扑火应急物资:油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铁锹、铁扫把若干、水袋(或喷水器)应急手电筒若干、对讲机6台、镰刀砍刀若干(割隔离带用)等。以上物资由农业服务中心保管维护。

2.其他物资:干粮(食品)、水等物资根据需要由街道党政办临时购置。

3.车辆保障:运输人员、工具车辆、水车等

火情处置

街道辖区内火情发生后按照20xx年新修订的《惠民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见附件)。

七、开展联防联控

与相邻镇街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以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推进生态共建,共同推行林长制,按照“护林不分疆界,保护不分权属,扑火不分区域”的原则,加强区域协作。在双方边界处发生火情要及时通知对方,坚持谁距离近、谁交通方便、谁先出击,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扑救,林火扑灭后再进行交接。若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双方要在人力、物力、先进灭火技能等方面相互支援。

八、资金保障及考核

由街道统筹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和拟定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经费共计:107600元(不含7—9月高温伏旱期新增森林防火网格员与新增卡点人员工作经费)。经费来源:上级公益林管护经费、三防经费。

第13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驻村领导为所包村(居)第一责任人,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内容,形成政府主导、村(居)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居)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主任要亲自落实,村(居)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居)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成人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居)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14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第15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公安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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