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5 15:19:10

第1篇: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致招标人:XXXXXXXX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XXXXXXXXXX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 如果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 如果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

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第2篇: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致招标人:XXXXX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XXXXXXXXXX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月日

第3篇: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1、根据已收到盐城市建设局建军路、迎宾路、西环路道路指示牌及综合信息栏的供应、运输、现场安装及维保服务等工作项目的竞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竞价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竞价文件所有条款,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总价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单后及时组织制作、供应、运输和现场安装,绝不延误本工程的工期,确保在11月15日前完工。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单位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4、我方愿意向贵单位无偿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方保证:遵守盐城市现行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盐市建字[1998]第17号、盐市建字[1999]第7号文件,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问题。如有违反,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6、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4篇: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致: 投标人盖章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如果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如果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如果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第5篇: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本单位作为项目的投标人,本着诚信原则,对本次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谋取中标。

2.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完成该项目。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不转让、出租、出借投标单位资格,不挂靠任何单位,不借用别人的资格证书;除非资质降低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标人不再满足资格文件、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放弃本项目投标工作。

3.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不再作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其他项目投标。若我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投标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无涉及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6.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投标;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投标;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hui以谋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

8.中标单位应立即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令第151号)要求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工制度,规范劳工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障登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9.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签订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工程质量安全,不留安全隐患。

若以上信用承诺,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关,对本企业承诺的失信行为形成的失信记录,以及失信等级的划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计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传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自愿接受贵州省各级按关作出的联合。

属于省外企业的,还接受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相关对本单位作出的失信行为。

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20xx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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