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狼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1-06-07 08:11:11

怀念狼读后感(一)

贾平凹的《怀念狼》主要讲的是在还未解放的时候,人们生活条件不好,连饭都吃不饱。没有武器和精力防御狼。所以,狼成为当时人的一个大患。

一个村子受够了狼的摧残,就雇佣猎人,上山杀狼,于是,狼和人就开始了激烈的竞争。狼被人说成是非常邪恶、狡猾的东西。狼也经常下山到村庄搞破坏。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科技的发展,狼在竞争中逐渐占下风,数量也急剧下降。

作者贾平凹在到那个村子进行考察时,碰巧遇见了当猎人的叔叔,从那里了解到了一些村子的情况。他发现,如今村子周围的狼已经非常的少,只有十几只,被当地政府保护起来,一一标上号。在村子里,他慢慢的发现,狼并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凶残,只要不招惹狼,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它们甚至还通人性。

读完书,我就在思考,为什么人们把狼想象的那么狡猾邪恶呢?只是因为它们长的丑陋么或是曾经袭击过人类吗?

人是从黑猩猩进化而来的,也可以说。人类就是一种动物。人类社会讲究平等,那为什么对待动物却十分的私立呢?把对人类生产有用的昆虫叫益虫,而把对人类生产有害的昆虫叫害虫。人们和其他动物平等的生活在地球上,如果人不断的消灭所谓的“害虫”,就会破坏生态平衡,对自己和其他生物带来毁灭性灾难。

人类进入工业文明后,不断的向地球索取资源。导致“全球变暖”、“温室效应”等。不由的让人联想到2012,但我可以说如果人类依旧破坏环境,破坏生态平衡,2012迟早会来。

怀念狼读后感(二)

贾平凹先生是我喜欢的作家,喜欢他的文字,他的文字憨厚朴实,很接地气,俗言俚语,典故传说,俯拾皆是,有的文字土得掉渣,但韵味十足。看先生的文章有好长时间了,第一部是《废都》,还有几篇短文,最近翻出了他的文集,从中挑出了《怀念狼》,断断续续,读读停停,有所感悟。

《怀念狼》讲的是商州城的故事,人物没有几个,以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展开,在人与狼的容不得离不得复杂心态的描述下,生动刻画了舅舅、子明与烂头等几个主要人物,中间穿插着各种人狼互幻的情节,该小说提出了人与生态之间寻求平衡的严肃命题——没狼的日子与有狼的日子一样可怕,一个物种的灭绝将导致一系列物种的消失,人类在创造的同时却断掉了自己的退路。该小说发人深思,字里行间对忧患意识的呼唤尤其强烈!

狼本来是粗俗之物,被人丑化成凶残阴险的化身,诸如狼狈为奸、豺狼虎豹、狼子野心、白眼狼等等都是对狼由恨而生的词汇,在《怀念狼》里,我们对狼以及它代表的野生环境有了新的认识——狼并不是永远是狼,人也并不是永远是人,灭绝狼的同时也杀死了人,人与狼只有在妥协中才能利益最大化。

读完后,我对贾先生佩服之极,先生行文洒脱,看似粗糙拖沓,其实不然,不时喷涌的大白话让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烂头的好色外加脏乱差,舅舅对“猎人”的恋恋不舍以及内心挣扎,富贵与翠花的调皮搞笑等等被先生的生花妙笔描写得惟妙惟肖。我想,贾平凹先生对山区对底层对落后对愚昧对那片土壤的点点滴滴的爱意,就是他写作的动力与源泉!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读先生的文章如吃着膻气味较浓的羊肉泡馍、听着粗犷的秦腔一样,狂放粗野不失细腻,几乎能闻到三秦的厚重与沧桑,醇厚的气息让人神思飘荡,很是受用。

憨厚朴实的贾先生真是处处皆文章,丑陋的现实,罪恶的心灵,肮脏的交易都逃不脱先生的神来之笔的捕捉,他的笔犹如一张天网,真可谓一网网尽世间沧桑,双掌撑起朗朗乾坤,真是佩服!

怀念狼读后感(三)

说的大了,也不是怀旧,()只是看到的景物勾起旧的回忆。最近也在读一本“怀”的书,贾平凹的《怀念狼》。

说道平凹,相信没有不知道,至少陕西人都知道。这本书也曾经在新千年的书市上火过一把。我想,这和那会国力西北狼在甲A的强势不无关系把。可如今,西北狼烟早已灰飞烟灭,剩下的只有这怀念。在书的尾页的空白处,赫然写着“购于西安图书大厦 2002.2.24” 。时隔6年才第一次读,也真可以算是怀念了。

小说在讲一个故事。讲故事当然谁都愿意听,又何况是这样一个奇异的故事:记者、猎人和烂头在为商州尚存的十五头狼拍照的过程中,发生了一连串血光之灾,妖天奇遇比比皆是,诡事异象迭出不穷…这是书本后页那段内容简介的大概内容,从这样简短的文字中,很难窥豹一斑,却也能琢磨出个书的基调。翻了几页,整觉得是在看一悬疑奇幻小说,心思跟着情节被搅得翻腾。平凹的写农村的故事,对于我这样的城里娃,更是新鲜好奇。语言上土,但并不觉得陌生,不仅不让人生厌,甚至土的有些可爱。不仅仅是这些,从开始以后,小说的冲突悬念就摆给了读者:猎人是主人公记者的舅舅,这是记者在采访的途中偶然发现的。而舅舅是曾经名震一时的捕狼队的队长,现在狼北捕杀的差不多了,此次出行则是陪这个记者记录商州地区仅存的15只狼的生态状况。烂头则是捕狼队的成员,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常耍小聪明的盲流。这样三个人聚在一起,自然生出众多猎值得疑惑和期待的:猎人天性中是要猎杀狼的,现在却要奉命保护狼;记者一方面想为商州地区生态平衡做出一些贡献,另一方面有想要通过拍摄狼照片成名野心;烂头想跟着这次出行缓解自己的头痛病,也想趁机沾花惹草。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这三个人一路上的言行,却道真是给我们这些读者长了见识,可没想到顺藤摸瓜,结局竟是那样。

合下书本,仔细想想,会有怎样更好的结局呢?这样一问,到把自己给噎住了。现在我们国家提倡和谐,就是矛盾对立统一的体现。这现代人的语言是越说越没味,换作古语,就是“相生相克”,万物皆逃不出这个理。狼是自然界生物链中重要的一条,断了就会出问题。而猎人也是这链中的一条,他们为狼而生,狼没了,自然也就无需多活着了。“人见了狼是不能打不,这就是人。但人又不能没有了狼,这就有是人。”人是这样矛盾,心里上惧怕谁的时候,想让他快滚蛋,可等到真的没了,自己那块抵着不让心塌的石头也就松了,人自然就垮了。

小说主人公在最后大声疾呼“可我需要狼!”。狼是消失了,可对狼的需求却不可能从人心中抹去。“往后的日子,要活着,活着下去,我们只有心里有狼了”。这样的“狼”,可以被放大,可以被多重理解。自然可以被理解为环保主义者口中的说辞(书中记者一开始就是这个想法),也可以被人么当作希望、目标却解读。自然,人失掉了这些东西不能活,梦想实现的时候可能恰恰也是人生价值落空的时候。

这样一个狼与人的故事,落到后来只能是悲剧。我们力量太弱小,没有办法克服被社会、自然的异化。故事里说,会水的最后死在水里是一种洒脱的解脱,而这些猎人却死不到狼嘴下,硬是在炕上活活被生活软化死,那真叫悲哀。然而,猎人没有死在炕上,却死在人性中那脆弱不堪里,到另一个世界上寻求自然的平衡,不知这是喜,还是更大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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